站在法上来讲,我们都知道法轮功学员用来作真相资料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都是我们助师证实法、救度世人及众生的法器,不是邪恶来抓、来判法轮功学员的罪证。在常人的角度来看这样报道也不合常理,比如,当我们家被流氓抢劫后,我们想告诉法官和世人被劫情况时,我们也象上述的那样说,对方想把情况问清楚些我们还这样遮遮掩掩的,人家就会怀疑我们被劫的东西是不是有犯私的啊?在恶党及邪恶方面来看,它会说:你怎么不敢写我们抄的什么东西啊?还是认为你有这些东西是违法的啊,我们抄的合法啊。
我们揭露法轮功学员被抄家,是想曝光警察的野蛮、无理的非法行为,事情让我们这样一描述显然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十年来邪党利用一切国家机器给法轮功栽赃陷害(最恶毒的是“天安门自焚伪案”),而作为法轮功学员为了还法轮功及自己一个清白,在我们无处说话、无处讲理的情况下,用我们自己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作真相资料,无偿的来告诉人们真相,何罪之有?内容来源是老百姓本应都能看到的互联网,而邪党用人民的血汗钱封锁网络掩人耳目,法轮功学员用自己省吃俭用的钱,送给老百姓一个知情权,不但无罪而且是做的大好事。而邪党怕人们知道真相,利用手中的权力,野蛮的骚扰百姓,强取豪夺私人财产,只有中共才能干的出来。
有的法轮功学员家被恶警非法抄走五六台笔记本电脑、数台打印机及零配件、数台刻录机、数箱光盘,这都是法轮功学员们自己的血汗钱啊!更严重的是耽误了我们救度多少众生啊?可我们只用一句“被抄走很多私人物品”等,把恶警犯下的滔天大罪一笔带过,怎能起到揭露邪恶的目地呢?在我们内心是不是有承认那些救人的法器,是邪恶迫害我们的证据的因素呢?如果众多学员都有这颗心,那邪恶不就有足够的理由来迫害同修了吗?因而我认为,我们应该彻底否定那些救人的法器是判同修“罪证”的人心。
堂堂正正的揭露恶警对法轮功学员家進行野蛮查抄的罪行,让人们看清恶警抄法轮功学员家的非法性。个人的一点认识,望同修们切磋,意在抛砖引玉,让我们的文章能起到真正揭露邪恶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