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由于法理不清,认为只要是在做讲真相的事,跟谁做都一样,而且另组织一伙牵头的人又是过去我们学法小组的,大家又比较熟悉,对我还比较认可,于是我便参与到另组织起来的这些大法弟子当中来。为了揭露当地邪恶和讲真相,我写了很多文章发表在明慧网并在当地民众中散发,在民众及公安内部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对恶人产生了震慑的作用。后来,牵头做事的同修中一人被抓,就这样另拉出一伙的同修又和我们当地的主体合到了一起,后来另二位牵头做事的同修也在外地先后被抓(但是从表面看,不是因为另拉一伙一事,现在此三人均已获释)。
事情过去后,自己没有多想,一直认为这一段路上我发挥了自己的所学之长在证实法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因此对自己走过的这段路在思想中比较满意。直到有同修向我指出:虽然从表面上我在按师父的要求在做,做的具体证实法的事是大法中所要求的,但是由于我当时的基点错了,因此,从根本上讲我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必须在这个问题上在法中认清,并予以否定,才能真正走好以后证实法的路,同时摆脱旧势力因素的束缚。
听完此理后,我感到很不理解,很委屈,甚至于很气愤:我整个精力全花在大法上,写了那么多救度众生的文章,讲了那么多真相,顶着那么大的压力在参与大法的工作,付出这么大,怎么还能说我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呢?面对我的不理解,同修们在法中冷静的分析我的问题。
师父在经文《清醒》中讲:“作为学员,你不按照师父的要求做,一定不是个简单的事情。旧势力对所有的大法弟子都安排了一套它们的东西,如果大法弟子不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就一定是在按照旧势力的安排在做。”大法弟子要形成整体,这不仅是师父在多次讲法中反复讲到的,也是广大同修人人清楚的,因此维护整体是每一个同修的责任和义务,对于整体我们只有在法上圆容与配合的份,却不能干任何分裂与破坏整体的事情。对此师父也在对大法弟子的讲法中明确讲过。
师父讲:“如果有的学员心里与负责人有矛盾,在一些学员中散布负责人的缺点,那就不只是负责人的问题了。修炼为什么不向内找?挑动学员都把矛头指向负责人,领一帮人不听负责人的,这是对自己对大法都不负责。”(《各地讲法六》〈亚太地区学员会议讲法〉)“这样的事情是有,负责人想的不周,或者是负责人真的没有在这方面做好。有的学员想到了自己主动做好,这方面的事情也很多。但是有的学员在集体要做什么事情时他不同意,他想另来一套,拉出一些人来。我告诉大家,不管负责人这件事情做的够不够好,都要协调协同把它做的更好,不能够拉出去单独干,谁做了谁就错了,我这个师父可不会认同。”(《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对照师父的讲法,我清楚的认识到,当年的三位同修是在矛盾中没有真正的找自己,修自己,因此动人心从地区的整体中拉出一伙人来,虽然从表面上拉出的这伙人也是在讲真相,而且还非常主动和积极,但是由于在矛盾中没有修自己,最主要的是拉出一伙人的行为本身就没有按师父法中要求的去做,由于这个基点错了,是按旧势力安排的路在修在走,因此只能是越走离法越远。
修炼的法理是层层升华的。在我经历的这个事件中,虽然我没有拉出一伙人,但是在有同修另拉出一伙人的事情中,由于自身法理不清晰,不但没有制止,还帮着这些人,实质上不仅也是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成了干扰整体中一份子,而且是主要一份子,为不正的因素加持了能量,为干扰法的行为提供了市场,因此,虽然表面做的证实法的事是对的,但是由于此事的基点错了,因此不但劳而无功,而且罪过很大。如果不能从法中认清自己的错误,那么旧势力的因素就会从另外空间死死抓住我的这一点不放,那么我自身的圆满就得不到保障。因此,只有从法中真正认清,才能从旧势力因素的束缚中真正否定出来,才能真正走向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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