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达州开江广大官员和警察的公开信
达州开江广大官员、警察们,你们好!
我们是四川法轮大法修炼者。我们衷心祝愿你们与你们的家人都能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带着这种愿望,我们给你们写这封公开信。
对法轮功十年的迫害违宪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宣布法轮功为“非法组织”,把上亿法轮大法学员作为迫害的对象,开始了任意拘捕、凌辱、关押、酷刑折磨,在江泽民和罗干的“打死算自杀”的血腥灭绝政策下,至今,被迫害致死的大法弟子多达三千二百九十二名,数以百万人次被拘役、劳教、判刑,无数人流离失所、家破人亡。所有这些罪恶,都被中共冠以“依法处理”的名义。但是,在迫害延续了十年之后的今天,仍然不存在这样所谓的“法律”。
大家都知道,中共对法轮大法的公开迫害,是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开始的。但是,中共以“民政部”和“公安部”的名义宣布“取缔法轮功组织”和“不准上访”的通告,却是在两天之后才正式公布的。且不说“民政部”、“公安部”没有权力发布这样违宪、违法的公告,单就中共在这样的通告正式成文的两天之前就发动大规模的迫害行动,就说明这种迫害即使是行政手续都没有履行,更不要说“依法取缔”了。
铺天盖地的诽谤、诬蔑,毫无法律依据的行政打压,致使整个社会形成了恐怖的“文革”式的政治运动气氛。但是,几个月后,令饱受政治运动之苦的中国人不寒而栗的这种迫害,并没有达到中共头子江泽民“三个月消灭法轮功”的目标。于是,中共的橡皮图章——“全国人大”的常委会,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三十日,做了一个所谓的“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
且不说这个“决定”中所要取缔的所谓“邪教”与法轮功毫无关系,单就其出台的时间而言,是在江泽民作为中共的头目公开在国际社会、于十月二十五日以“邪教”的罪名诽谤法轮功五天之后,这就说明对法轮功的迫害以及把迫害由“取缔非法组织”升级为“惩治邪教”,都取决于江泽民的个人意志,都与法律无关。而此后的所谓“依法处置法轮功问题”却以此“决议”为立法依据,恰恰说明三个月前开始的所谓“取缔”是非法的。
操控迫害法轮功的“六一零”是个地道的非法组织,既不是立法,也不是司法或行政机关,在法律程序上,不管侦察、审判,还是起诉,从来文件上看不到“六一零”这个字眼,对外的文书上也从来看不到,但是在处理法轮功问题时,司法程序实际上却被“六一零”死死的掌控着。包括案件的开庭时间、公开与否、乃至最后的审判结果,都是“六一零”安排的。
如果说所有上述证据都还需要人们认真思考才能认知的话,中共对待所谓“法轮功案件”的一个特别的做法,是不证自明的邪恶,那就是:中共公然迫害为法轮功学员进行无罪辩护的律师!最著名的是高智晟律师,因为依法替法轮功学员辩护,并根据自己亲身调查的结果,把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功的事实以公开信的方式公布出来,呼吁中共停止迫害,而被判刑五年;还有郭国汀律师被迫出走国外,杨再兴律师多次被打,王永航律师被绑架,等等。
作为一个常识,人人都明白,既然走法律程序,就是要举证、诘问、辩护。而作为被告,不论被指控的罪名多么大,都有自我辩护的权利,也有聘请律师进行辩护的权利,这在判决之前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这种公然采用流氓手段,把辩护律师也一并迫害的做法,表明中共已向公众昭彰自己超越于法律之上,已经顾不得半点掩饰了。显然,中共作为一个权力集团,已经达到了令人不齿的邪恶。
请明白真相、分清好坏
1999年“四二五”以来,中共媒体关于法轮功的一切宣传全是谎言。例如所谓“天安门自焚”案,公开造假,漏洞百出:偌大的广场的警察从来没有背着灭火器巡逻的吧?在一、两分钟内怎来的那许多的灭火器和灭火毯?烧烫伤病人烧伤之处必须是裸露的吧?而那个已经“严重烧伤 ”的小女孩刘思影却被纱布包裹的严严实实;说为了抢救她已经把她的气管切开,可很快记者采访她时,她却既能清晰地说话,还能为那个采访的阿姨唱歌,这可是世界医学从未出现的“奇迹”,也就是说,都明显违背医学常识;自称是法轮功学员的“王进东”,自焚时衣裤已被烧焦,但两腿间盛汽油的塑料瓶却完好无损,显然是在摆个姿势来拍照;而被当场“烧死”的刘春玲,据华盛顿邮报记者在自焚案发生后做的调查表明,刘春玲从未修炼过法轮功,把CCTV的自焚新闻片用慢镜头播放仔细看,发现她是被一警察用重物击中头部而倒地的……
江氏集团利用被它垄断的宣传喉舌和外交机构,向世界各国兜售其所谓的法轮功“危害人民”,“危害社会”论,可是,到头来,却竹篮打水。为什么其他国家的人就不怕法轮功呢?为什么在其他国家没有出现因修炼法轮功而“自焚”、“自杀”、“杀人”、“致疯”的呢?谣言不攻自破了。
江氏集团造谣说某些西方国家是支持法轮大法是为了达到“反华”的目的——好象是因为中国政府镇压,他们才支持。可是早在1999年7月江氏集团镇压之前,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就已得到各地褒奖,如1994年8月3日美国休士顿市授予李洪志老师“荣誉市民”和“亲善大使”称号;1996年10月12日美国休士顿市市长宣布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二日为“休士顿李洪志大师日”。
法轮大法自1992年传出以来,至今已弘传世界至少114个国家(地区),受到世界人民的喜爱。上亿人修炼法轮功。修炼者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获得了健康的身体和高尚的道德。至2009年8月21日,各国政府机构、团体组织对法轮大法及其创始人颁发的褒奖与支持议案、支持信函已达3038项。法轮功主要著作《转法轮》、《法轮功》已翻译成30多种语言在世界各地出版发行。并可在计算机网络上免费下载、复制。法轮大法弘传世界,超越种族、国界,真修者无不身心受益,道德回升,这是全人类之福!
江氏拼命掩盖大法弘传世界的事实,害怕人民知道事实真相。然而,在当前网络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这也只能中共的是一厢情愿了。越来越多的中国人走出国门,在世界各地,尤其在亚洲和欧美等国,都见到了大法弘传的壮观景象。
为了解嘲,中共又把责任推给西方国家,大肆宣传国外“反华”势力与法轮功如何如何。对中国百姓来和国际人士来说,人们已经对中共这个手法已经司空见惯,查查中共六十年历史,每当他在国内陷入困境时,总会祭出这一招来唬弄头脑简单的民众。
行恶者必遭天谴
也许你真的因为不了解法轮功才在无知中参与了迫害,但最起码你应知道“善恶有报”的天理,迫害好人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场。中共迫害法轮功多年,恶贯满盈,许多人糊里糊涂盲目附和与推波助流。但天理昭昭,神目如电,报应不差,恶徒终将罪责难逃。这些年象任长霞那样遭现世现报而被冠以“因公殉职”的人不少。仅举几例:
四川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建国(四十多岁)跟随江氏流氓集团和中共使用流氓手段打压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正当他踌躇满志之时,被查出得了癌症。据说手术后恢复的“很好”,上面还准备提拔他。2005年,忽然“祸从天降”,“盐建路”贪污受贿案爆发,他被勒令停职。几天后便病重住院,不久即一命呜呼。
原四川省开江县公安局局长何健鸣, 2006年6月3日,从达州回开江途中,被汽车撞成重伤,他自己的车子撞到了别人的房子上。当时叫其他小车救一下人,因无车相助,一个多小时后,一辆三轮车将他拉进城,在途中伤痛而死。内部人都说何健鸣是遭了恶报。
成都市郫县德源镇610办公室头目郑友奎,自1999年7.20以来,一直紧随江氏流氓集团,施用各种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借此往上爬。2006年5月20日遭雷电击毙,时年44岁。村民们议论说:“老天有眼”,郑友奎迫害好人遭恶报,罪有应得。
成都市公安一处610成员冯久伟,自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紧紧跟随,企图借镇压法轮功来升官,结果官没有升上去,就先得了一种骨坏死病。他知道是遭报应了,赶快退下来不干了。正因为他醒悟过来,才留下了一条性命。他对人讲:“我真不该去接迫害法轮功这个‘工作’。”
四川省眉山市国安局局长陈宏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于2006年3月19日凌晨,私驾公车与乐山市迫害大法弟子的首恶、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杨晓江一行四人在峨眉山市游玩,他们的车与一辆大卡车相撞,杨晓江的头颅飞出车窗外,其余三人重伤,陈宏肋骨摔断了几根。
四川省南充市国安局副局长蒲其涛,直接指使市610、各区所属县国安大队、“六一零”等迫害大法弟子。突然暴病得脑血瘤,住院三天即死亡。
停止迫害,为自己及家人选择美好未来
不要因为你的所谓“工作”和眼前的蝇头小利而造成永久的痛悔。你们忠心耿耿保卫的这个“党”的一贯做法就是卸磨杀驴,为了自救它什么都干得出来,难说最后不会把没有利用价值的你们抛出当替罪羊。“文革”结束后,迫害中共老干部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畏罪自杀;几百名警察被拉到云南秘密处决,这些你们都知道吗?历史的教训、报应的因果,人们怎么会这么快就忘了呢!
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历史上,强大的罗马帝国残忍的迫害基督徒,结果基督教没倒,罗马帝国自己遭几次大瘟疫崩溃了;当一个个法西斯头子走向穷途末路的时候,那些忠实的党徒和追随者都不能逃脱最悲惨的下场。这是在法西斯运动进行的轰轰烈烈的时候,这些追随者压根没有想到为自己选择的未来是不光明的。这是历史的教训。
“多行不义必自毙”,“逆天者亡”,可是真理啊!《九评共产党》问世以来,迄今公开声明退出共产党、团、队者已达6000多万人,人们越来越看清了中共邪党的真面目,邪党的解体覆亡指日可待。建议你们认真看一下《九评共产党》这本书,认清共产党几十年来残暴统治给中华民族带来的深重灾难,看清共产党的邪恶本质,不要再追随其迫害善良与无辜。
希望你们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关押在开江的大法弟子吴立翠、王兰英、柳明英、李本定等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大法弟子提供帮助。立功赎罪,为了你自己和家人的未来做出明智的选择。
四川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