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峰于二零零二年电视插播真相时被中共非法判刑十五年,关押在河北省第四监狱。李峰此后在此遭受长期迫害,身体受到严重摧残,石家庄人民医院和省二院确诊为心梗坏死、高血压、冠心病。二零零六年一月中旬,李峰连续十二个小时昏迷不醒,冠心病症状,被送医院治疗两天,十多天不能进食。至二零零九年六月二日,李峰的高压达180,有时高达230,下身已浮肿,现病情已严重到高血压三期,头眩晕、表情呆滞、全身无力,有生命危险。
“紧急行动程序”(Urgent-action Procedures)是联合国人权机制的一部份,提交时需提供受害者详细个人情况和被迫害过程。普通案件投诉的是一般人权迫害案件,紧急行动案件则是当被害人受到严重迫害时为了防止可能发生的严重危险,向联合国人权机制进行投诉的一种紧急行动。
在联合国人权机制中,有一些机制会自动将新近发生的案例按紧急行动处理。例如,任何强行绑架失踪的案例在绑架失踪发生之后的三个月内都自动成为紧急案件。
联合国以《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为基础设立并任命了相关的特派专员或工作委员会,监督各国实施落实相关公约或宣言所规定的人权标准。这些特派专员或工作委员会统称为“联合国人权机制”,他对所有会员国都有约束力,一旦联合国特派专员就某个迫害案例向会员国进行质询,该会员国必须予以回复与跟踪调查。
李峰紧急迫害案例已在联合国登记有案,呼吁各界紧急救援。联合国各类人权特派专员将对这些案例进行追踪调查。在国际压力与众目睽睽之下,法轮功人权正告河北省第四监狱及河北司法系统各相关方面:立即释放无罪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李峰,立即停止协同做恶助纣为虐的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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