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细微处证实法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四日】师父在《贺词》中勉励我们:“大法弟子,你们是浊世的金光、世人的希望、助师的法徒、未来的法王。精進吧,世中的觉者,现在的一切就是未来的辉煌!”我觉的我们大法弟子要听师父的话,脚踏实地、扎扎实实的做好三件事;在日常生活琐事中,应该时时注意用大法衡量、归正一思一念,于细微处证实法,把师父的圣德和大法的光辉送進世人的心坎,洒進人世间的角角落落。

下面是自己近期内个人修炼中的二三事,写出来与同修切磋。不足之处请同修指正。

一、法轮功学员不贪一粒枣

早上去菜场购物、讲真相回来的路上,见三个人拉着一汽车冬枣在路边待着。这冷的天谁还吃枣子啊?买者很少。我当时想,去买一份,说不定还能把这几个卖枣人救了。于是我走拢去看枣子、问价。原来卖枣的是三个河南人,回答说两元五角一斤。我用手捏捏枣,中间部份还硬实,但蒂子眼那一块都烂软了。我说来一斤吧。那开秤的一男一女劝我买三元钱的,说是好付款不用找零,其实是想多卖一点。

我顺着他们的意思买了三元钱的枣子,顺便讲真相,把那俩卖枣的劝退了。谁知付款时那俩人不收,指着那位站在汽车边上照看枣子的男子说,他收款。于是我走过去付款,把那男子的加入过的共青团和少先队也一并退了。

往回走了几步后我发现巴掌心里还捏着一枚枣子。这是刚开始看货时捏在手里的。虽然说不值个啥,但我若把这枚枣子拿走了,那还是一颗贪心,不符合修炼人的品性。于是我回转头走过去,举着那枚枣子对三个河南人说,这是开始看货时捏造在手心里的,没过秤没付钱,还给你们。

三个卖枣人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总是劝人家买枣子的人“尝尝”、“尝尝”,“没关系。”所以就有顾客占便宜,不管买不买,先吃几个再说。或者捏几个在巴掌心不过秤。我笑着把那枚枣子往车上一抛说:“我们修炼法轮功的,要按师父教导的真善忍做好人,不能有贪占便宜的私心坏念。”

旁边几个买枣的和那三个卖枣的都肃然起敬了,用充满敬意的眼神看着我说:“啊,法轮功真是好!一粒枣子都不贪!”

二、主动送还两元差价

前几天下雪时我上超市,打算给孙子买一条洗澡的毛巾。当时货架上有“6元”和“8元”两种价位的。但有不同的色彩图案。导购小姐问我想要哪一种?我说色彩图案不论,只挑手感柔软一点的即可。每条毛巾都有一个塑料自封袋装着,外面贴着一个“6元”或“8元”的小标签。导购小姐很耐心,一条一条打开帮我挑。我就趁机给她讲真相,把她劝退了。后来选的是一条八元的毛巾,随便塞進一个自封袋,就去柜台付款。谁知收款员不看毛巾收款,只看自封袋上是一个“6元”标签就只收了6元。回家看小票,才知道我少付了两元。要是在修炼前,我会为占了这两元钱的便宜而高兴。但现在以我大法弟子的身份衡量,就深感愧疚,觉的有损大法弟子的身份。

第二天一大早,冒着寒风细雨,我披着雨衣骑着自行车直奔超市。正好超市刚开门,十几个导购员和几个买东西的正聚在收款台旁边,我首先道歉,说明原委,再退上两元钱。那么多的眼睛望着我,好象不理解:哪有这么傻的人,占到了手的便宜还要往回退!又没有谁知道(在家里老伴也是以同样的“理由”不让我来退款。)我笑着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们师父教育我们要做好人。我要贪下了这两元钱,那就不是大法弟子了,就对不起师父的教育了。

满场人敬佩的望着我:这就是法轮功啊!真是好人啊!虽然天气寒冷,但看到世人对大法的赞颂,我的心里头却是暖烘烘的!这真是大法威德世人诚服啊。

三、天上掉下一元钱

有一段时间我一个人住在四楼。顶上还有五楼、六楼两户人家。有一天我推开窗扇,发现外窗沿上有枚一块钱的硬币。这外窗沿不过二、三寸宽。有时放一个小物件晒一晒,不小心还落下去了。由此推论,六楼落下的可能性不大。因为六楼与我所住的四楼还隔着一层五楼。就是不小心有硬币落下,到窗沿上一蹦,还不落下去了?再说这天上是绝对不会有钱掉下来的。这钱很可能是五楼落下的。

由于五楼邻居不常在家,那枚硬币我就一直让它在窗沿上搁着。搁了几个月。直到五楼的邻居回了家,我就让他家小孩来把那枚硬币取走了。

这事儿虽然说是小,但给邻居们的震动很大:你看人家学法轮功的真了不得,钱从天上落到他家了他都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