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五日】(明慧网通讯员黑龙江报道)二零一零年九月三十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区法院人员到西林看守所对汪志谦等五名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判刑,其中,汪志谦被枉判十二年、聂淑梅和丈夫国庆安分别被非法判刑九年和六年,颜廷英和李起凤分别被非法判刑三年。

汪志谦
汪志谦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六十五岁的伊春市金山屯法轮功学员汪志谦早晨去家住抗大的聂淑梅、国庆安家办事,汪志谦刚坐下几分钟,抗大派出所纪成就无理闯入国庆安家,要抄家抢劫,国庆安和汪志谦阻止并说不许翻,拿出证件来,拿出搜查证。纪成拿不出搜查证就强行乱翻乱搜,把国庆安家的私人用品都抢走,并绑架了国兆苍、国庆安和聂叔梅,汪志谦被绑架到刑警队。刑警队所谓重案组的组长为刑警队副队长张伟,一帮恶警把汪志谦“后背剑”(双手从背后铐起来),铐上坐铁椅子,一帮人围着汪志谦狠毒踢打。

第二天,即四月十三日傍晚六点多,伊春市金山屯区刑警队的警察又到小昆仑林场,绑架了五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颜廷英和李起凤二人。乐园林场的王英也遭绑架,家人花了不少钱才使王英和国兆苍回家。其余五名法轮功学员被分别关押在伊春看守所和西林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伊春市金山屯区中共法院在不通知家属的情况秘密非法开庭,上午在伊春区法院非法庭审颜廷英和李起凤;下午在金山屯区法院非法庭审汪志谦。汪志谦在法庭上揭露了刑警队警察打人,以及将他的双手从后背铐住,逼他坐在铁椅子上,一群警察毒打他的过程,但法警张海涛打断汪志谦的话,不让他说话,公诉人申相福也不许聂淑梅说话,家属得到消息说在西林开庭,结果赶到西林扑空,转回到金山屯法院都下午三点多了,非法庭审一直到下午快六点才结束。

二十一天后的九月三十日,金山屯区法院人员到西林看守所对五名法轮功学员秘密宣布非法判刑的刑期。

之后好几天,家属经询问才知道此事。金山屯区法院从非法开庭到宣布刑期,一切都是秘密进行的,都没通知家属。金山屯区公检法部门如此害怕公开消息,正说明其所作所为都是非法的,更是执法犯法。

当局不仅封锁消息,甚至在九月九日开庭时,为防止法轮功学员前往伊春法院去旁听庭审,从一大早就在金山屯区客运站堵截法轮功学员。这天早上六点二十分,金山屯丰茂林场法轮功学员王新春要去伊春,刚乘上客车,丰沟派出所高健往客车上看到王新春,不一会儿丰沟派出所张传臣和高健就上客车就把王新春绑架警车上,在丰茂林场软禁一天,把王新春的手机、二百三十七元钱还有mp3抢走,张传臣用矿泉水瓶打王新春的头部,下午快六点非法开庭结束,王新春才被允许回家。

十三日王新春去丰沟派出所想要回自己的东西和钱,张传臣不给,并拉扯和谩骂人。至今钱和物品也没有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