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九日,加拿大卑诗省(BC)上诉法院裁定,温哥华市政府利用城市附例禁止法轮功学员在中领馆前展出抗议迫害的展板,是不符合加拿大宪法的,违反了宪法授予的言论自由权利。
中共体制下的公安人员,在所谓“执行命令”的幌子下,违背良心充当中共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工具,可却不知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