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610”头目操纵公检法做恶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明慧网九月二十二日“综合消息”里有一篇报道河南省周口市“610”头目于义云的消息。“610”是中共江泽民集团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这篇报道引述了于义云的一句话,他曾对人说:自己是一个农村孩子,混到这一步不容易,不能因为法轮功的事把官弄丢了。

有些官员很会为中共贴金,比如于义云说自己曾是“农村孩子”的手法。这一类手法的套路是,先说自己小时候如何的贫穷,如何的苦,无形之中就是在映衬自己今天所取得的地位,说的越苦越说明他今天的了不起。他们当然不是那个时代最苦的人,但是这类官员倒把这当成了一种骄人的资历来宣扬。说到最后话题一转就变成了对中共的歌颂。

从语气上看,这是他私下说的心里话。显然,他对自己现在的官职是很看重的。那么他保护自己官职的手法是什么呢?明着说的是“不能因为法轮功的事把官弄丢了”,实际上从侧面表达了他对当地法轮功修炼者的迫害态度。

一句话表明了于义云是一个颇有心计的阴险的人。明慧网上的“恶人榜”里揭示了于义云这个“农村孩子”没有丝毫农民的质朴和坦诚。中共选他当周口市“610”头子真没有看走眼!

于义云从迫害法轮功之初就卖力地参与迫害法轮功,制造了多起人间惨案。淮阳法轮功学员郭秀梅及扶沟法轮功学员贾俊喜之死不能说与他施压迫害法轮功没有关系。

二零零五年九月,恶警高峰绑架法轮功学员顾学敏,将构陷材料报川汇区检察院批捕。二零零六年五月,杨秀灵被绑架。于义云叫嚣:“对顾学敏、杨秀灵不重判,周口法轮功的势头就压不下去。”川汇区法院对顾学敏“判三缓五”后释放了。高蜂找到“610”叫嚷:“我们费多大劲才把顾学敏抓住,为啥把她放了?”于义云遂再次施压,川汇区法院只好再发传票对顾学敏“重新审判”。顾学敏又被抓捕,并被非法判刑三年。也是在于义云的施压下,杨秀灵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周口体校高级讲师任学英被绑架,家属托人营救。办案人员无可奈何地对任学英的家人说:实在没办法,市里压力太大。后来,家人才了解到,所谓“市里压力”,直接施压的就是于义云。任学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送往新乡女子监狱。任学英在监狱期间,于义云又施压任学英的单位将她开除。

二零零九年九月,法轮功学员梁梅因散发真相资料遭绑架。梁梅一审被非法判刑三年,梁梅提出上诉。办案人员也感到量刑偏重,就合议改判二年。可是汇报到于义云那里,却遭到驳回,法院只好又改为维持原判。粱梅及家属继续向河南省高级法院上诉,省法院征求周口“610”的意见,于义云坚决主张维持原判。

周口法轮功学员所受的迫害哪能是这几个案例概括得了的?周口法轮功学员所受的酷刑、被非法劳教及罚款等等的迫害不都与他有着种种的联系吗?

“恶人榜”上关于于义云的罪行有这样一段话:

“当他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行为被公开曝光后,他恨得咬牙切齿,内心惊慌恐惧。他曾多次对劝他不要对法轮功学员做的太过份的熟人表白:那都是公安干的事。公安每次抓了人,我还要去做工作,能放人尽量放人,能处理轻一点,就尽量处理轻一点,法轮功学员实在是误解我了。

“其实,他的辩解是一派谎言,其目的是不让法轮功学员揭露他,他害怕周口民众、他的亲朋好友以及家乡父老知道他干的泯灭良知的丑事坏事。他既想讨好中共邪党、创造所谓‘政绩’升官,又想把自己躲在幕后的罪行包严,于义云的确是一个既狡诈又残忍的人物。”

象于义云这样的恶党党徒身居高位,他在社会上能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行径吗?笔者试着用“百度”搜索了一下,竟然有一个令人十分吃惊的发现。原来各大网站上都在转载一个关于他的文章,标题是:河南省周口市政法委副书记于义云滥用职权、草菅人命。内容大意是:

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四日下午,鹿邑县张店乡刘庄行政村赵庄村人李玉西,驾驶摩托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死亡。后经查证,肇事车辆是一辆“豫P11006”蓝色大货车,而且司机也已经承认肇事事实。鹿邑县交警大队遂将这辆大货车依法扣留。

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案件,可是周口市政法委副书记于义云偏要极力干预和操纵,致使受害人的家属得不到丝毫赔偿。

肇事车辆被扣后,于义云给鹿邑县公安局局长张忠施压,要求不能立案,以调解为主。肇事车主有了于义云作主,哪能去调解?就这样既不调解,又不立案拖了下去。李玉西的父亲李明生被逼走上了艰难的上访之路。

李玉西的父亲李明生边捡破烂边上访,引起上级重视,要求鹿邑县公安局限期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明召。在压力下鹿邑县公安局于二零零七年七月立案了,朱明召也被抓了。可是提请检察院批捕时,于义云却不让批捕。检察院坚持批捕后,于义云又直接指示鹿邑县检察院对朱明召办理取保候审放人。由于办案人员的极力反对,于义云放人的目的没有得逞。

检察院将该案起诉到鹿邑县法院后,于义云竟直接给法院院长高天峰安排,既不能判刑,更不能赔偿。并亲自带领朱明召的律师到鹿邑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召开公检法会议,对此案定条条框框。

于义云还指使周口市中级法院的人员及朱明召的律师到鹿邑对交通肇事目击证人曹金田进行威胁、恐吓、利诱,迫使他更改证言。

二零零七年腊月二十八日开庭前,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组织下进行了调解,朱明召同意赔偿李玉西家人六万元。然而当天下午,朱又反悔,致使调解失败。原来是于义云不让调解,非要将该案宣判无罪。鹿邑县法院按最轻刑判朱明召三年,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进行抗诉。周口中级法院又指定淮阳县法院重审。淮阳县法院也判三年,淮阳县检察院仍进行抗诉。周口市中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几年间,此案开庭审理达十次,皆因于义云的操纵干预,此案悬而未决。二零零九年春节前李明生含恨离世。李明生一死,于义云强行要求本已发回到淮阳县法院重审的案件要回周口市中院审理。审理没有开庭,五天内就下达了朱明召的无罪判决书。而李玉西一家至今没有接到判决书,更没有得到丝毫的赔偿。

于义云的目的终于达到了,使有罪的人得不到惩处,使受害人得不到赔偿!而且使车祸丧生的一方再搭上一条人命!

这个案件让人非常痛心。于义云利用职权操纵公检法的行径导致受难者一家雪上加霜。笔者在翻阅于义云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罪行时已经认识到了他的阴险狡诈,可还没有认识到他竟是一个如此歹毒的恶人!

于义云说自己是一个“农村孩子”,可是他与农村、与农民还有什么关系?车祸丧生的这一家不是农民吗?他们生活的不够艰苦吗?被迫害致死的扶沟法轮功学员贾俊喜不也是农民吗?可见于义云这个农村出来的孩子早已蜕变为中共邪恶的帮凶了。

上述这些案例可以得出如下结论:那些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610”头子,本身在社会上就是一些阴险狡诈、贪赃枉法之徒;也就因其阴险与歹毒才使得中共在迫害法轮功的过程中对他们委以重任。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中共统治的大陆,没有司法独立,公检法不过是中共恶人随意操纵的工具。

老百姓都讲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对老百姓作下如此大恶的人能有什么好的下场?于义云已是一个万夫所指的罪人,大家正在拭目以待他的结局!看中共袒护他能到几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