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最“亲”的人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一九九九年,单位以我去北京为由非法剥夺了我的工作权利、扣发了我的全部工资奖金,连一分钱的生活费也不给。十几年来,我不断的找相关部门和领导,至今都毫无结果的情况下,我把单位起诉到了法院。我想找个律师,但是他们一听说是法轮功,就说上面有规定,凡是上访的、拆迁的,还有法轮功一律不给代理。我的家人也因为我不写所谓的“保证书”而不支持、不管我的事。

但是我知道我没有违法犯罪,我在工作上表现的很好,这是单位领导和职工都认可的,他们“开除”我就是非法的(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我的工资奖金是大法资源,谁都不配动,不配占有;我的一切都是用来证实大法的,不是让邪恶拿去毒害众生和迫害大法的。没有律师,我就自己写起诉状,自己给自己辩护,家人不管,自己的事就自己管。

把一切都准备的差不多了,临近开庭的前几天,理性上虽然知道有师父在,有正神在,我地的大法弟子凡是知道的也都在给我发正念。但是我一想开庭的时候,法院那边起码要有三至五人,对方至少也是两人(听说单位去一个人,还有一个律师),只有自己是“孤家寡人”,一想到这些,自己人的一面不免感觉有些凄凉和心酸,但不管怎么样还得向前走。

开庭那天,天气突然变的恶劣,刮起了大风,整个天空昏暗发黄,一路秋风落叶,行人很少。我自己开车提前一个小时去的,想早去一会,到那里先发正念,稳定稳定情绪,毕竟打官司的事还是第一次。我发一会正念,想看看时间,无意中,从后视镜里发现一个老太太在那里东张西望,心想,这么恶劣的天气,这老太太大中午跑这里干什么?也没在意,继续发正念。

离开庭还有十几分钟的时间,我下来准备去法庭,我一下车,发现那个老太太竟然是同修阿姨,她刚才东张西望是在找我,看我来了没来。还有一个同修阿姨,她俩是来近距离给我发正念的。顿时一股暖流涌遍我的全身,我什么话也没说,只是眼里闪着泪花。她们说:没事,你去吧,俺俩就在法庭外面。多么朴实的话语,给我的却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温暖和正念,“孤家寡人”的感觉顿时少了很多。

法庭上,对方也是只有一人,并没有律师。由于有些原件没带,开庭只進行了一个小时,择期再开庭,这次开庭对我也很有利。审判长的话让我和对方都感到很意外,他一开庭就说不要说法轮功的事,只问我有什么诉讼请求;接着问被告:原告只去了北京一天,你根据什么把她开除了?哪一条规定炼法轮功就得开除?被告说,没有具体的规定,他说没有具体规定,回去找具体规定去。又问被告:什么时候把文件送达给原告的?被告说不知道。原告签收的文件的呢?被告说没有。几个回合,对方已经没有了底气。我深刻体会到师父说的:“弟子正念足 师有回天力”(《洪吟二》〈师徒恩〉),也深刻的感受到,随着正法的進程,邪恶真的嚣张不起来了,对方竟然和审判长说他同意调解,不想打官司了。

开完庭出来,我没找到两位同修阿姨,就回家了。回到家,我马上到同修阿姨的住处告诉她开庭的结果,并谢谢她们。她说,她前天专门到某办事处打听这个法院在什么地方,怕今天现找来不及。我真是感动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她说你千万别这么说,这都是我们自己应该做的事。我知道这一切都是师父安排的,是师父在鼓励弟子。生死关头,只有师父在呵护弟子;利益面前只有同修能放下自我,我心里的感受无法用人的语言来表达,一想起自己平时修炼拖拖拉拉不精進,抱着名利情不放,真的是悔恨交加,羞愧难当。

律师、单位的人,甚至我自己的亲人都怕连累自己,根本没有想想我到底做错了什么,一味的指责我,逼我向邪恶妥协。什么人情、感情、亲情,在利益面前都变的一钱不值了。

还抱着亲情不放的同修,我们真的好好想一想,谁才是我们最“亲”的人?

再一次谢谢慈悲的师父,谢谢同修!我一定走好走正最后修炼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