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5日,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振明等人非法闯入盐山县庆云镇法轮功学员常学军女士的家,非法抄家并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常学军。第二天(26日)将常学军移交到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局,由庆云县公安局出示刑事拘留通知书。常学军的丈夫刘宝洋(法轮功新学员)遂即前往庆云县公安局要人。当刘宝洋质问李光荣:为什么绑架常学军?学炼法轮功犯了什么法?李光荣答:怀疑常学军前段时间参与张贴揭露其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干胶。并叫嚣:“我就听江××的,常学军炼法轮功,我就能把她劳教。”8月30日下午,当刘宝洋再次去庆云县公安局讲真相时,被李光荣无理扣押,并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常学军亦被非法劳教一年零九个月,现被关押在济南女子劳教所。
2010年9月2日,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局610恶警李光荣等绑架了在庆云县打工的河北省盐山县小营乡韩将军村小学教师胡连华(法轮功学员),当天又勾结盐山县公安局去她家抄了家,并同时绑架了胡连华的丈夫韩中代(法轮功学员),将他们夫妇非法关押在庆云县公安局。随后几日,胡连华被迫害致吐血、便血,出现严重病业状况。庆云县公安局恶警李光荣等叫嚣:“拿十万块钱就放人,不拿钱,人死了,叫家人来收尸。”其凶恶本性暴露无遗,已达到毫无人性的地步。胡连华于10月4日被庆云县公安局恶警迫害致死。享年不满50岁。庆云县公安局恶人以释放胡连华的丈夫韩中代,并赔偿18万元人民币为条件,阻止胡连华家人告状,意欲逃避法律责任。
庆云县公安局在此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活动中,还绑架了实验小学教师张爱民、毕玉平夫妇,中心店小学教师杨喜庆和农村法轮功学员王建亭、冯寿刚、刘俊勇等。其中毕玉平被非法劳教一年(所外执行);冯寿刚被非法劳教一年零六个月,非法关押在山东省第一劳教所;张爱民、杨喜庆、王建亭、刘俊勇四人被庆云县公安局移送检察院欲加重迫害。
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
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局局长:陈敬礼 电话:13506390355
山东省庆云县公安局610恶警:
李光荣 电话:13853471368
李福瑞 电话:13365447619
河北省盐山县政法委书记:杨玉华 办公电话:0317-6221756
手机:13803177207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振明 手机:13931781316
河北省盐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张新平 手机:13603336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