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全,女,六十岁,为中石化吉林公司炼油厂退休职工。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喜得法轮大法,病痛不翼而飞,身心健康,家庭和睦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铺天盖地的疯狂的迫害法轮功,于全女士为给法轮功讨公道,二零零四年十月依法进京上访,被中共绑架到北京东城区看守所,迫害导致全身疼痛难忍,后出现了肺结核,被关进公安医院迫害共计二百二十天。由于中共邪党搞株连政策,为了不牵连单位和家人,于全始终不说出自己的姓名和住址,被迫害得更加严重。公安医院使用不明药物,使她的眼睛自此始终视物不清。身上带的两千多元钱全被抢走。恶警怕她死在里面,将身无分文的于全从北京劫持到沈阳丢弃。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联系上家人,被接回。
在中共邪党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压力下,丈夫被迫与其离婚。北京恶警到吉林市勾结吉林市恶警图谋绑架于全,未得逞。于全不得不离开年迈的母亲和未成家的孩子,流离失所。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于全被吉林市“六一零”、国保支队和吉林市站前派出所(所长岳宏宇、教导员孙刚、办案人莲花派出所恶警张立春,已遭恶报死亡)等邪党部门的恶警、恶人从家中绑架。囚禁在站前派出所的铁笼子里,后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
于全失踪后,家属就全力寻找,过程中遭到当地公检法多个部门的重重刁难,一直到吉林市中级法院,才找到于全下落。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家人包括于全九十三岁的老母亲、三十岁的儿子在法院见到被无辜陷狱的于全。于全的儿子告诉母亲说:“我虽然不炼法轮功,但我知道你是好人,现在好多律师为你们法轮功辩护打官司,我要给你请律师!”
于全认为自己修炼大法不仅无罪,而且对社会有益,始终不报实名,以王姓自称。吉林市六一零和站前派出所以莫须有的罪名,以王某的身份上报法庭,昌邑区法院竟以王某的名字非法秘密审判,在家人和律师的申诉下,吉林市中级法院不得不否定了一审。
于全在看守所十九个半月的时间,遭到了多么残酷的迫害不得而知,仅从被迫害致肺结核复发就可见一斑。十月份家人去探望她时,她已经精神恍惚、极其瘦弱,不久就住进了结核医院,直到十二月病危不省人事,看守所才通知家人。第二天送四六五医院,于全在当天含冤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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