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案由简介:2010年11月9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610办公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绑架了12名法轮功学员,其中法轮功学员彭冬莲被迫害致死;曾小玲、彭冬莲、曲家新、谷志香、谷志辉、熊瑞莲、许莲、陆小玲、张合等被劫持到看守所或拘留所,多人被非法抄家,大量的私人财物被抢走。法轮功学员曾小玲在送孩子上幼儿园后回家的路上被警察绑架,并遭非法抄家。
法轮功学员彭冬莲,女,58岁,澧县农机公司退休职工,在家中被绑架到澧县看守所,绑架时警察未出示任何手续。这是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彭冬莲第3次被非法抓捕。9天后,11月18日警方才给彭家一份对彭冬莲的刑事拘留证。两天后,警方通知家属彭冬莲已于当日下午死亡。当家人赶到澧县看守所时,看到彭冬莲的遗体一只手举着不能放下,脚心有青紫块,身上还有温热。警方宣称彭冬莲是心脏病死亡。但彭冬莲从未有过心脏病史,且此次被抓之前身体健康。从11月9日彭冬莲被非法抓捕一直到11月20日突然死亡之前,警察始终不准家人与彭冬莲见面。11月20日,澧县出动四百多名公安、便衣将澧县看守所、殡仪馆围住。11月26日深夜1点,彭冬莲的遗体被公安强行火化。经尸体解剖发现,彭冬莲心脏破裂、肚内有大量血水。目前,还有7人被非法关押在澧县看守所。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湖南省政法委书记李江、副书记申昱(湖南省“610办公室”主任);湖南省“610办公室”副主任蒋和平(兼任省公安厅副厅长)、余定平、陈树林;常德市“610办公室”主任万革新;澧县政法委书记雷呜;澧县“610办公室”主任戴刚、副主任朱森辉;澧县公安局局长冉黎明,政委文国平,国保大队大队长罗梦飞,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李晓亮、李德全,教导员江帆,澧县国保大队警察郭敏;澧县综治办主任赵新春;澧县看守所所长罗悦平,副所长武湘平、苏娟,教导员周禹银;澧县拘留所所长庐小平,教导员李辉。
我们的原则是:谁犯罪谁承担、集体组织犯罪个人承担、教唆迫害与直接迫害同罪。根据这一原则,所有在组织、单位、系统名义下所犯的罪行最终将落实到个人承担。上述有关责任人将被彻底追查,并被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