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无理拒发护照给法轮功学员家属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网通讯员云南报道)云南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连续多年拒绝给法轮功学员王岚的子女办理护照,且不做任何合理解释、不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给予书面通知,还声称“没有书面通知”这回事,完全无视作为国家执法机关必须遵循法律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

王岚作为一个“真善忍”信仰者,十一年来,多次被中共人员绑架、关押,甚至被诬判四年徒刑,在狱中受尽各种身心折磨、摧残。

在王岚被非法判刑后,她的女儿也无辜受到牵连。多年来,昆明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一直不给她办理护照。从最初的完全不接受她的申请材料,到后来虽接受申请材料,但几天后就电话通知不予办理。五年来,始终以这样的态度对待王岚的女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明文规定了限制公民办理护照的条件,王岚的女儿没有违反其中任何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明文规定,不批准公民办理护照的,必须要书面通知当事人。然而相关人员竟声称“没有书面通知”这回事。

对于昆明市出入境管理局的非法行为,王岚向云南省政府、云南省公安厅、昆明市政府、昆明市公安局递交了检举材料。当王岚到昆明市公安局信访处递交检举材料时,警察拒绝接收,吼叫道:“将法轮功的材料丢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