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玉是年纪近70岁的老太太,家住州建公司三处。何先珍曾经是一个全身有病的人,修炼法轮大法后,全身疾病神奇康复。2009年9月23日,高德玉、何先珍到西昌市西宁镇西乡讲真相,被西宁镇派出所绑架,当天高德玉被放回。26日上午11点左右,高德玉到西昌市大世界电脑城,结果与正在电脑城上班的何正琼一同被绑架。
2010年9月西昌市法院对高德玉等4名法轮功学员做了西昌市、凉山州迫害法轮功以来最重的枉判:高德玉被非法判刑12年,何先珍、陈冬兰被非法判10年,何正琼被非法判7年。直接参与者:西昌市法院:刑一庭审判长:刘勇,审判员:杨波、李玉,书记员:马秋。
在2010年4月28日和5月13日先后两批北京律师在西昌市法院,为法轮功学员陆远翠和夏惠琼及高德玉、陈冬兰、何先珍、何正琼四人做信仰法轮功无罪、传播法轮功真相无罪的辩护,揭示了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虚假面孔,好些人通过律师的庭辩明白了中共至今没有对法轮功定为所谓“×教”的法律依据,明白了原来就是在中国现行法律下,信仰法轮功、传播法轮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出于对民众知道真相的恐惧,还有来自中共高层的迫害政策,中共邪党操控的西昌市法院对8名法轮功学员(还有2名米易发手机短信的学员)全部非法判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