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大陆学员选律师的一些提醒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本文是有法律工作经验的学员在和为法轮功学员辩护过的维权律师交流后,给大陆学员选律师的一些提醒:

一、首要条件

选律师首重人品、要有道德感、正义感,法律知识其次,中共没对法轮功讲法律。要注意,即使是值得信赖的律师向你推荐某某律师,都要自己亲自去接触、自己独立判断,不要轻信推荐,因为律师是常人,也会看走眼(有过教训),学员要自己亲自见面、谈过话、感受这个人负不负责。

二、费用方面

没有公定价格标准,收费几千块到几万块都有,还有不收费的,通常开价太高的律师,多半是不想接我们的案子,有的是因为风险太大,有的是因为实在太忙,但是又不好拒绝,所以开高价,这种情况,律师未必会尽心做案子,不请也罢。不要执着于一定要请某个律师。有的律师好,但是接案太多也未必能专心做好。

三、跟律师签契约

对律师要求的条件,一定要写進契约里,要落成文字,例如,应该要与律师约定,在每个审级法院应该会见当事人几次,如果要求做“无罪辩护”也要写進契约里,假如律师没有做到会见的要求或是没有依照要求做辩护,便是违约,可以要求律师退回费用,学员的资源很宝贵,要珍惜。如果没有讲清楚,事后又提出要求,有的律师可能就不理了,或是不谅解。

四、跟律师相处

学员都很善良,虽然要相信律师,但是不要太相信,不要什么都讲,要记得律师是常人(他们自己提出这一点),不是学员。

五、紧急情况的处理

无论情况再紧急,都要先跟律师谈好契约,再请律师辩护或会见,如果没有签契约,就急着找律师先去做事,律师一旦帮忙做了,再回头要跟律师谈契约条件,律师未必会同意。遇事要冷静,不要急忙着找律师花了钱又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