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一日,成都市科分院某商家被成都市国保人员和跳伞塔派出所警察闯入,铺里的货物、货款全部被洗劫一空。留宿于此的谷怀兵等五名修炼法轮功的员工全部被绑架。九月十四日和二十一日,曾在该公司工作过的两名法轮功学员李小艳和王建国夫妇,先后在温江被绑架。至今,这七名法轮功学员已被非法关押近一年半。期间家属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常常被武侯区的公、检、法象踢皮球一样相互推诿。但最近有消息说,这个“案子”在经过多次的“退补”、以及从公安到法院、又从法院到公安的回合后,最近又到了法院。
律师表示,该“案”程序严重违法,而且对当事人早已是超期羁押,依据《刑诉法》74条、75条等相关法律,武侯区法院应对谷怀兵等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予以释放。
谷怀兵遭刑讯迫害 律师会见受阻
今年35岁的谷怀兵是郫县新民场镇人,为人诚实忠厚,工作踏实认真。据去年七月二十一日晚与谷怀兵住在一起、并被一同劫持到跳伞塔派出所的谷怀兵的儿子介绍,警察以“查暂住证”的名义敲开房门后一拥而入,并将谷怀兵捆绑在地。谷怀兵等被绑架后,次月,即八月的五日和六日,两名代理律师要求依法会见谷怀兵,被武侯国保大队大队长公然拒绝。两位律师于是就此向成都市检察院等机构对武侯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提出投诉。
谷怀兵一家三口 |
后,该案进入所谓“审查起诉”阶段后,律师得以单独会见谷怀兵时,谷怀兵才告诉律师,他于八月四日和廖建甫一起,被劫持到簇桥一个没有挂牌的地点遭到野蛮的刑讯折磨。在那里,第一天,谷怀兵被铐在铁窗上,所谓“侦查人员”不许其睡觉,睡觉就泼水、用棍子捣;第二天,恶警又将谷铐在铁窗上,并打其胸口,说让其尝尝国家专政机关的滋味。所谓“提外讯”(即酷刑逼供)的时间一共是四天,即八月四日至七日。其中两天,八月五日和六日,就是律师要求会见谷怀兵遭拒绝的时间。
数十亲友联名要求释放谷怀兵
谷怀兵被绑架后,亲友们极为忧心,尤其是考虑到谷怀兵的善良朴实,以及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他们联名致信社会各界,要求当局立即释放谷怀兵。
他们在公开信中写道:“通过向律师咨询,我们才知道,谷怀兵完完全全就是冤枉的。拘留通知书上给谷怀兵定的罪名是“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可律师说,把这条罪名加在谷怀兵── 一名法轮功学员身上是完全错误、极其荒唐的;律师说,因为中国的现行法律,没有一条将法轮功定为×教;因为,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没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
“与谷怀兵接触过的人都知道,谷怀兵真的是难得的好人啊!他说他要按“真、善、忍”来要求自己的言行,他也确实是这样做的。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平时和人相处,特别让得人,特别爱帮忙,对谁都那么好。……”参与联名呼吁的亲友至少六十人。
谷怀兵十一岁的儿子在作业本上写下的“爸爸,我想你……” |
和谷怀兵的亲友一样,其他六人的家人也都风尘仆仆赶到成都,在酷暑的天气里辗转奔走于看守所、武侯区公安分局等各个相关部门,呼吁求救。四处求救的亲人中,有老实巴交的庄稼汉父亲,也有七十多岁,白发苍苍的母亲……
为凑“证据”反复“退补” 严重超期羁押
谷怀兵等七人的“案子”在检察院阶段因“证据不足”被两次“退补”,之后,于今年三月到了武侯区法院。但家人到法院了解情况时却被告知又退回了检察院,找到检察院又被推给公安。如是这般至少两个来回。
律师表示,从已经了解的情况看,当局指控谷怀兵等人的罪名是根本不成立的,是明显的适用法律错误,在证据上更是存在严重问题,前后至少四次的退回补充侦查也充分说明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对谷怀兵等已长达近一年半的关押严重超期,已严重危害了他们的人身自由权。根据《刑诉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之规定,武侯区法院应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立即释放谷怀兵等。
据悉,其中几位当事人的律师曾在今年十月向武侯区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但似乎法院方面没有回应,至今谷怀兵等仍在被非法关押中。
承办谷怀兵七人“案”的武侯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武侯区检察院、武侯区法院曾对钟芳琼等十一名法轮功学员滥用酷刑、炮制伪证、罗织罪名,于零八年对他们分别枉判三至七年重刑。来自北京及当地的八位律师为这十一名法轮功学员的正义无罪辩护在海内外引起广泛影响和震撼。而过程中,武侯区法院等的肆意践踏法律,违反司法公正,也凸显其对法轮功学员司法迫害的实质。美国国会中国委员会去年发表的二零零九年年度报告中指出“在过去一年中,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继续显示程序不正常或直接违背司法程序的行为,同时司法局采取行动颠覆正常的法律保护。”并特别提到“二零零八年十月,四川省省会成都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十一名法轮功学员三至七年徒刑。据报导,法院禁止家人旁听,禁止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发言。”
在对法轮功学员残酷迫害的十一年中,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在监狱里受到令人发指的折磨,甚至被迫害致残、致死。而对法轮功学员判刑的“罪名”或所谓“依据”都是《刑法》300条及两高司法解释。但众多法律工作者指出,将《刑法》300条用于法轮功学员是完全错误而且荒谬的,他们从《刑法》300条本身的违宪、两高司法解释的越权无效、犯罪构成等各个方面,以严密的逻辑推理和无可辩驳的事实指出:用《刑法》》300条对法轮功学员的判刑是百分之百错误的!他们表示,法轮功学员信仰法轮功合法、讲清法轮功真相合法!
谷怀兵等七名法轮功学员受迫害情况简介:
谷怀兵,35岁,郫县新民场镇法轮功学员。为人憨厚老实,工作兢兢业业。孝敬老人,是远近出了名的好人。他的父亲是聋哑残人,儿子11岁,马上上初中,妻子没有工作。全家仅靠谷怀兵在外打工挣钱养家糊口。
赵海平,38岁,江油青莲镇西屏乡大队。2000年1月份左右到北京上访,回来后被非法拘留半月。出来后到广州打工。赵海平从广州打工回来,江油不法人员绑 架了赵海平,非法劳教两年。在新华劳教所被迫害期间,劳教所把赵海平迫害得患上肺结核,后被放回家监视。快到两年时又被送到劳教所一个月左右。赵海平从劳 教所回来后,一直在外流离失所,不能回家。赵海平的父亲赵永有去要回儿子时,被江油三合派出所非法关押一个星期。赵海平家乡的江油青莲镇派出所、西屏乡大 队、江油公安局国保大队、“六一零”常以修房子为诱饵,妄图骗赵海平回家。赵海平的哥哥赵万江曾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新华劳教所遭受过迫害。
王洪波,39岁,家住四川省成都邛崃市宝林乡三一村二细组,自从修炼法轮大法后在家孝敬老人,外出打工不管在哪里都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完成好自己的工作。
1999年11月28日,法轮功学员王洪波去北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被恶警抓押在北京办事处,因王洪波不配合邪恶、坚持炼功,被北京办事处恶警打得遍体鳞伤。王洪波被邛崃东郊派出所恶警带回当地派出所后,被两个恶警狠狠地毒打了一顿,打得他身上没有一块好地方。恶警将他毒打了一顿后送进当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15天,在拘留所非法拘留的15天里,他被拘留所的恶警指使犯人天天进行毒打,直到被放出的那一天。那些邪恶之徒在拘留王洪波的同时,还对王洪波罚款2000元。
2000年5月,邛崃东郊派出所恶警和邛崃宝林乡政府的邪恶之徒又跑到王洪波家,说是叫王洪波和其父亲(其父王廷刚,法轮功学员)父子俩到乡政府去。因王洪波父子俩抵制邪恶,不随同他们去,那些邪恶之徒就强迫拖上车,拉到派出所毒打一顿后,又被押送到邛崃市看守所拘留15天。在拘留所非法拘留的15天里,他们同样被拘留所的恶警指使犯人天天进行毒打。
王洪波父子俩被非法拘留15天后又直接送到邛崃宝林乡政府洗脑班,逼他们写“悔过书”等。一直又持续了15天至20多天,还是不肯放人,还要他们每人交几百元钱作为保证金。有一天他们不服从乡政府恶徒的安排,写了一份“要坚修大法和还师父清白及法轮大法如何教我们做好人”的体会,目的是让他们知道大法好。可是乡政府的恶人看了后气得发疯似的。这样又惊动了派出所的恶警们,整个市也都惊动了。王洪波父子俩等四人坚持修炼大法,在乡政府被毒打一顿后,又被押到派出所继续往死里打。最后王洪波父子俩等四人被送到市看守所又非法刑拘了30天。之后,他们又被关进乡政府持续了20多天,逼迫放弃修炼。释放后乡政府不法人员要求他们天天到乡政府报到,不准外出打工。外出必须跟他们报到、请假;不请假、不报到,邪恶的乡政府说就是犯法。
廖建甫,攀枝花市法轮功学员,五十多岁,于2008年12月8日在德阳监狱受尽8年残酷迫害回家。刚刚在成都电脑公司打工仅两天又被绑架。
周亚平,39岁,工作兢兢业业,在双流植物油厂工作时年年被评为先进。他常说,我得对得起我的工资。94年植物油厂倒闭后,被迫四处打工。因工作勤勉出色,每到一处,都受到老板重用。
2005年12月28日,周亚平发资料时被双流、东升派出所绑架,30日被送双流看守所被关押了九个月后,10月中旬被非法判刑3年被送往乐山市五马坪监狱迫害。在五马坪监狱,恶警用大铁夹把周亚平腰部皮肤夹住悬空(吊起来),皮被活活扯掉,恶警把周亚平吊高突然放下,周摔在地上,额头也被摔伤。恶警用电警棍电耳朵,两个耳朵根被电烂,流黄水。2008年12月28日回家,通过学法炼功一个月左右,耳朵才好。
2008年5月6日,在四川崇州上班期间,周亚平散真相资料救人时,被不明真相的人恶意诬告,被崇州道明派出所绑架,身份证被非法扣押。周亚平被关押在崇州看守所15天后,5月21日被送往新津洗脑班,后正念走出。周亚平因为没有身份证,找工作很难。
2009年7月13日周亚平到成都某电脑公司打工,21日晚即被绑架。
周亚平的母亲现已70多岁,由于周亚平被绑架关押,现孤身一人在家,无人照料。
李小艳,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2009年9月14日下午,在温江区新华苑的一间出租房里,被成都市国保人员和温江区柳城派出所的恶警绑架,关押在温江看守 所,遭酷刑迫害,几天后被转入郫县看守所迫害,十月底又被秘密转入成都市金花洗脑班迫害。亲属去郫县看守所探视,警察不告知其下落。十二月份,李小艳又被 转回郫县看守所迫害。
王建国,四川资阳市雁江区人,9月21日左右回温江新华苑,被蹲坑的跳伞塔派出所恶人绑架,被非法关在郫县看守所迫害至今。
相关责任人:
武侯区法院:所谓“承办法官”:刑庭 黄奕
武侯检察院所谓“承办人”(公诉科)李燕萍:
直接迫害责任人: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国保大队:王鹏飞(大队长)、万里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一科(国保大队)
地址:成都武侯区高升桥东路8号 邮编:610041
电话:028-86406628
大队长:姚霞林 朱振川
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
地址:成都武侯区高升桥东路8号 邮编:610041
总值班室电话 85079567 85070486
杨崇友(局长) 85091188(办) 87350825(宅) 13808007318(手机)
跳伞塔派出所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成科路6号,电话:028-85222200
所谓“办案人员”:谢红庆、叶学彬 所长:薛刚
武侯区政法委:李治平 符小林 罗义祥 吕敬东 85558685
成都市公安局国保大队610小组
成都市政法委(610) 李昆学 毛善贵 贺要严
成都市国安局 局长:唐元忠
地址:成都市西二环路55号 邮编:610041
四川省国安厅 厅长:孙继昌
地址:成都清江东路85号 邮编: 610072
四川省公安厅 厅长:曾省权
地址:成都市金盾路9号 邮编: 610041
查号台028—86301114 警务督察处电话028—86301537
指挥中心028—86124846 8630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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