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凤城法院开庭,律师斥司法机关违法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四日】(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九点三十分,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对四名法轮功学员梁运成、曲山林、吴娟、孙忠琴非法开庭。来自北京的四位维权律师到庭为法轮功学员做了长达四个小时的无罪辩护。律师当庭指出:依据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原则,修炼法轮功、宣传法轮功完全合法。法轮功学员没有触犯任何刑律,司法机关对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和刑罚是违宪的。

庭外群众旁听受阻,庭内上下布满公安

从早上八点左右,凤城法院的审判庭内外便布满了警察,法院门前、法院附近的公路、大桥上、新华书店里四处可见着装警察和便衣警察的身影来回晃动,他们神情紧张,如临大敌,时刻窥视着路上行人的一举一动。

八点三十分左右,法轮功学员家属及社会群众要求进法庭旁听,除法院限定的几位家属经过“探测器”上下扫描后被放行外,其余人全部被阻挡在门外。从法院大门口到法庭小门内,共设四道关卡,每道关卡由两名警察把守,走廊两侧分立两排警察。法庭整个旁听席坐的几十人全是政法委“六一零”、公安、社区等内部人员,前面有摄像机全场监控录像。有群众问:“不是公开庭审吗?为什么不能旁听?”警察回答:“上面的命令。”

法院对待抢劫、杀人犯的审判都没摆出这阵势,可以随意出入旁听的,为什么对四个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庭审如此兴师动众,戒备森严?到底法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他们害怕老百姓知道什么?法院为什么不敢独立审理此案而要听“上级”指示?

其实公检法司人员心里很清楚,所有对法轮功学员审判的案件无一不是非法的,“庭审”只是走过场,为“非法”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以欺骗外界。实际上公检法幕后的黑手是中共政法委和“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整个办案过程、庭审以及最后的所谓量刑也都是被中共“六一零”一手操控的。

法轮功学员家属从北京找律师当庭辩护,对地方法院触动很大,因为律师不仅能在中共限定的法律框架内得出法轮功学员无罪的结论,且从法律角度作出专业阐述——证明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非法,甚至还进一步论证法轮功学员的言行对社会的安定以及道德回升方面的巨大促进作用。这些也是令中共当局最为害怕的,因为中共最害怕人们讲出真话、听到真相、用良知面对事实。

律师辩护有理有据,法官无语理屈词穷

律师指出:起诉书以“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起诉四位法轮功学员,但翻遍目前中国所有的法律,没有一条法律条文明文规定“法轮功是×教”,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法轮功学员是如何破坏了法律实施以及破坏了国家哪部法律的实施。

四位律师在法庭上慷慨陈词,从刑法学理论的角度阐明法轮功学员不具备犯罪的主客观要素,公诉方指控的所谓罪名不能成立,而司法机关的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打压,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的“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律师诚请法官尊重公民的宪法权利,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敢于直面现实和自己的良知,实践法治精神,判梁运成、曲山林、吴娟、孙忠琴无罪,予以释放。

庭审从九点三十分进行到十三点三十分,面对四位律师有理有据的正义辩护,法官和公诉人理屈词穷,无言以对,最后审判长徐宏仁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