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宝仓,男,于1996年偶然看到《法轮功》,立即被书中教人向善的道理所吸引,从此走入了法轮功,并在修炼中变的身体越来越好,道德越来越高尚。
然而在1999年7月20日早上,厂里用车将刘宝仓强行带到了厂里,中共邪党厂书记张国珍和保卫科长张宝来当场强迫10来个本厂的法轮功学员写放弃修炼的保证,并交出所有的法轮功书籍。
2000年12月中旬的一天晚上,丰润县八小区的110人员突然非法闯入刘宝仓家中抄家,并在第二天由厂保卫科人员将刘宝仓带到了厂里。非法拘禁一天后才知道,仅仅是因为怀疑他发放了真相传单。
2002年初,因为刘宝仓一直坚持自己的信仰,耐火厂领导想将刘宝仓送洗脑班迫害,刘宝仓得到消息后,为免遭迫害,只得离家出走,然而厂里却以此为理由于2002年2月25日宣布开除了刘宝仓。
2002年7月底,唐山市公安局、开平分局、丰润县国保大队20余人非法闯入刘宝仓的住所,绑架了刘宝仓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闯进房间的警察先一把抢走了刘宝仓的钱包,内有900多元现金,然后撕碎了刘宝仓的背心。这时,一警察向刘宝仓要手机,刘宝仓回答说“没有”,话音刚落,恶警照刘宝仓的脸就是一拳,然后抢走了炕上的一个包,包内有4000多元现金。同时抢走了电脑、刻录机、打印机以及摩托车一辆,总价值近3万元。
刘宝仓二人被绑架到丰润公安分局后,被一胖一瘦两个警察一会儿踩脚脖子,一会儿拧胳膊,一直被折磨了一宿。第二天又被厂保卫科人员艾伟辉和一个肖姓人员铐在暖气管上折磨一宿。次日被绑架到第二看守所,刘宝仓想带件衣服都不允许。一个月后,刘宝仓又被送到纺织大学洗脑班非法拘禁两个半月。
2002年11月19日,刘宝仓再次被钢桥分局绑架到荷花坑劳教所劳教三年。期间不停的被强迫看用谎言攻击法轮功的电视节目。看电视的时候,稍一闭眼就会遭到棒打。因为不放弃信仰,曾被强迫长时间坐窄板凳,在一个长宽分别为20厘米和10厘米的硬板凳上一坐就是几小时甚至是十几个小时,很多法轮功学员因此臀部溃烂。对于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恶警们还有一种迫害的方式叫做杀绳,就是用一根细细的尼龙绳将法轮功学员的肩、臂和手紧紧的捆绑起来,而且越捆越紧,细绳会慢慢勒进肉里。这种酷刑轻者让人几天抬不起胳膊,严重的会让人肢体残废。
2004年底刘宝仓回到厂里,但只被作为临时工使用,不但活儿累了,而且收入只有1200元,只有原来正常收入的一半。另外,每逢邪党的所谓敏感日,都有人对刘宝仓监视,盯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