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2009年11月19日,西班牙国家法庭依据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以群体灭绝罪及酷刑罪,起诉包括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及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和吴官正等四名中共高官在内的五名迫害法轮功元凶。法院通知书表示,被告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二十年徒刑,并附带经济上的惩罚。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第九庭法官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作出一项深具历史意义的裁决:就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罗干因迫害法轮功而犯下的反人类罪行而下令阿根廷联邦警察局国际刑警部逮捕该二名中共高级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