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铭祖:男,47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工人,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曾在2000年4月被恶警非法抓捕关押一个多月。云南省红河州“610”、个旧市“610”及国保大队于2008年1月11日又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董铭祖,勾结中共法院非法枉判7年徒刑。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二、王宇中:女,46岁,个旧市五交化公司工人,曾在于2002年5月及11月两次被绑架、非法拘留、关洗脑班迫害。又于2008年1月8日遭“610”及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并勾结中共法院非法枉判7年徒刑。王宇中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丈夫迫于邪党“610”的压力,被逼与其离婚。王宇中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三、苏琼波:女,48岁,原在个旧市工商银行工作,修炼法轮大法后,身心健康,工作认真负责,是单位公认的好职工。在2002年因粘贴“法轮大法好”真相贴,被个旧“610”及红河州“610”非法劳教二年,并被逼脱离单位。从劳教所回来后,仍坚持自己的信仰,明白按真善忍做好人没错!于2009年2月5日被个旧市国保大队带走问话半天后放回。随后邪党“610”及国保又于2月12日上午把她堵在家中将其绑架,苏琼波被诬判8年。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四、何莲春:女,30多岁,红河州蒙自县法轮功学员,2009年1月23日被蒙自县“610”及国保大队非法抓捕后,被诬判10年。何莲春在被非法庭审期间,一直绝食反迫害,被非人道灌食,身体受到很大摧残。因全家人就靠何莲春打工度日,何莲春被非法抓捕后丈夫受到打击,又没有工作、无经济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一双儿女无人照顾。 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五、钱淑芳:女,开远市人,2009年2月12日,被红河州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老伴孤苦无依,只能每月按时寄钱给她,希望她早日归来。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六、沈绍清,女,68岁,个旧市308队退休教师。2008年12月24日早上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警跟踪到家非法抓走。并把个人财产: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多种机器抢走。并被红河州“610”勾结中共法院非法诬判7年。 现仍被非法抓捕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
七、罗芳:女,1969年6月生,汉族,建水县人,大专文化,教师,家住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一队,是农场学校教师,2002年6月10日因讲大法真相被金平县公安局绑架,并被勒索200元。
2008年5月4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劫走自用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
2008年9月,金平县中共法院非法开庭审理此案,公诉人为县检察院检察员潘建东,中共法院审判长为李学兴,审判员为代启华、曹光忠,书记员为曹德寿;法庭上,辩护律师杨建国提出的辩护意见是:罗芳“炼法轮功是为健身,没有破坏法律实施”,“扣押物品时没有见证人,物品清单是后来用电脑制作的,违反程序规定,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轮功物品内容检测情况说明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罗芳身为人民教师,在单位上平时表现较好,建议法庭对本案不作犯罪处理。”
罗芳法庭陈述说:“我是为了自己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做一个善良的人才做的(真相资料),没有扰乱社会。”但中共法院相关人员根本听不进律师及当事人的辩护意见,非法对罗芳判刑8年。罗芳不服,上诉到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沈泓泽,审判员许兵、韩钢,书记员李颖诛于2008年11月审理此案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罗芳被非法关押在昆明云南女二监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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