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维芝、邹继秀,女,都是黑龙江八五四农场职工。零九年十一月十九日遭农垦八五二公安分局绑架后,八五四公安分局也参与了迫害。从红兴隆农垦看守所转押至牡丹江农垦看守所,牡丹江农垦政法委、公安局国保大队、检察院、法院先后参与迫害。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二日上午,牡丹江农垦法院对欧维芝、邹继秀非法开庭审讯。在庭上,公诉人出示的两份证词,除了签名不同,竟然连标点符号都相同。当场被辩护律师指出,出现尴尬局面。另外公诉人出示的公安机关的扣押清单,其中光盘为九十二张,当事人说只有十五张。在律师一再要求清点下,审判长同意休庭后清点。休庭后公诉人称他只以清单为准,然后灰溜逃走。在众目睽睽之下,清点光盘的数量为七十五张。由此很难认可其它扣押物品的数量及其来源的真实性。公诉人出示的公安机关审问笔录与搜查证都缺少相应的签字。因搜查证没有公安局长的签字,是无效的。辩护律师要求法庭不予作为证据。
其中一位辩护律师明确指出,“两高”的司法解释不能代替立法机关立法定罪。且当事人的传播行为没有破坏任何一条法律实施,人的思想不能用行政手段压制。邪党审判人员以国家已对法轮功定性为由几次阻止其发言,辩护律师提出抗议。休庭后审判长威胁、恐吓辩护律师,辩护律师说,我既然敢说就不怕。
两位辩护律师都当庭指出,执法机关侵犯了宪法规定的信仰自由、公安侦查结果不符合法律规定、证据不清和数量不足。对两位被告人做了无罪辩护。
邹继秀的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说,鉴于邹继秀的身体状况不适宜长期羁押及强迫劳动,如果法院一定要对被告人处以刑罚,辩护人恳请法院依法对其予以缓刑或监外执行。这样不会发生社会危害性,有利于被告人安心调养,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法庭最后草率收场,称以后再开庭。
在开庭之前,欧维芝的单位领导曾到参与迫害的牡丹江农垦政法委,恳请释放欧维芝。欧维芝的邻居也到农垦总局政法委,说明欧维芝的丈夫已是癌症晚期,恳求释放欧维芝来护理丈夫。
邹继秀在被关押期间出现过严重的高血压、心脏病,其所在砖厂职工联名恳请法庭释放邹继秀。
至发稿日,两位大法弟子仍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农垦看守所。希望所有正义人士给予关注,制止迫害!
参与迫害单位人员
八五二公安分局:潘军、曹延
办公室 住宅电话 手机
潘军 0453-5306110 5303978 15146903087
曹延 5305610 15146903075
八五二六分场治安员:路广建(恶意举报人)
八五四公安分局:孙善发、于世伟、王鲁江、漆大勇、王贵福
于世伟------手机号13089809589
孙善发------手机号13846080618-----13054328518
王贵福------手机号13946815598
牡丹江农垦政法委:高福东
高福东------手机--13339567766
牡丹江农垦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利、孙蓓蓓
刘利-------手机号15946676499
牡丹江农垦检察院:王立石(公诉人)
牡丹江农垦法院:卢春玲(审判长)、
杨法官(审判员)电话---506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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