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英劳,男五十五岁左右,朝鲜族,原吉林省龙井市公安局政保科(专门迫害法轮功)科长,后调离龙井,现在延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从九九年“七•二零”,邪党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姜英劳非常卖力,积极配合,丧尽天良,坏事做绝,曾经在法轮功学员内部利用各种手段,收买人做特务,以送资料的形式,引诱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上钩,然后他们再去抓捕,被法轮功学员识破,阴谋没有得逞。龙井地区的大部份法轮功学员被迫害都与这个恶人有直接关系。
善恶有报是天理。如今,姜英劳疾病缠身,在几年前,大白天开车被人撞上,腿折了,车坏了,找不到是谁撞的。其恶行也殃及妻子。其妻子双肾坏死,一侧已切除,现在连班都上不了,呆在家中以泪洗面,度日如年。
1.自一九九九年江泽民开始迫害法轮功后,鹤岗市工农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树江追随江氏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使用各种惨烈的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如: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谭延君被他带人暴打、多次实施酷刑迫害,将谭延君折磨的奄奄一息后,抬进鹤岗第一看守所。不久谭延君含冤离世(详情请见明慧网),使一双年幼的孩子失去父爱,饱尝人世炎凉。
李树江不仅酷刑折磨男性法轮功学员,还多次亲手毒打女学员。
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李树江摧残好人,自己遭到报应,被严重的糖尿病折磨,有一段时间无法上班工作,走路都困难。他的罪业祸及家人,妻子得癌症,跟着他分食人生的苦果。
2.张思夏(音),男,曾任鹤岗市兴安区新建办事处中共邪党书记,多次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利用职权敲诈勒索,不久遭报,患上心脏病,做搭桥手术用了数万元。
3.刘某,女,五十多岁,在鹤岗市十七中附近一物业公司打扫楼道卫生,她知道法轮功学员都是善良的好人,还为几百元的低廉收入出卖良知,一次次撕毁法轮功学员贴的真相资料,那些资料都是救人的。2010年2月,她手腕骨折,手臂肿痛,旧病复发,苦不堪言。让人不可思议的是她临终前的那段日子,一只手彻夜剧痛,有如千万根钢针扎着似的。神目如电,刘某撕毁救人真相的手得到了现世现报。
4.李学刚,男,鹤岗市向阳区法院一名法官,此人明知宪法规定公民信仰自由,知道法轮功学员无罪,还泯灭良知,冤判善良的好人,使一名名善良无辜的法轮功学员饱受冤狱折磨,甚至遭受酷刑迫害,使无辜的平民百姓家庭承受妻离子散的苦难。他身为法官不但不主持公正,还善恶不分,助紂为虐,到头来祸及子孙。受他罪业所累,儿子患上尿毒症,饱尝病痛之苦。
5.曲新元,男,他曾在鹤岗报社工作,此人擅长美术,他的作品画面阴暗。曲新元泯灭新闻工作者的良知,画了许多漫画在鹤岗市新世纪广场展出,污蔑构陷法轮功,煽动仇恨,毒害百姓。不久,他遭天谴,骨瘦如柴,病亡。
目前,鹤岗市有许多参与迫害的恶人恶警遭到报应。古人说害人如害己,有的人参与这场灭绝人性的迫害,不但没得到升官发财,还为自己或家人酿下人生的悲剧。我们不愿意看到这样的悲剧,我们期盼所有的人都能明白真相,心存善念,早一天退出党、团、队,在大灾难来前为自己选择美好、平安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