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10月18日,王海辉,辽宁锦州黑山法轮功学员,因不配合恶警的安排,拒绝“转化”,并把挂在墙上的强迫很多法轮功学员写的签名,部份涂抹掉。以一所所长高洪昌、三大队队长井洪波、于江为首的恶警疯狂的迫害他,每天24小时酷刑折磨,白天上大挂、上抻床,晚上把他铐在死人床上。
另据知情人透露,锦州凌海市的法轮功学员孙毅,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进入严管室残酷迫害,到现在已经长达三个多月了。参与迫害的恶警有高洪昌、于江、井洪波、李猛、金山、王彦民、苏巨峰、图玉鹏、王汉宇、刘俊、支顺昌、王雪、张留臣、秦力、那树记(恶医,专管打针、灌食,多次参与迫害)、郭方杰、秦利等。
锦州义县的法轮功学员崔国华,因不背监规“30条”,竟被恶警张君、张卓慧、任怀萍、王树征、荣秀娥、任红赞等人毒打、电击、并上大挂。
知情者说:马三家劳教所一所三大队,从精神迫害法轮功学员主要的方式是:强迫“写三书”、宣誓、加期、背“30条”等;从肉体上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方式主要是:叫普教毒打法轮功学员、坐20公分高的小板凳(一坐就是十几个小时),最后是酷刑:电击、上大挂、抻刑(象五马分尸)等。
直接参与迫害的有一所三大队恶警管教队长于江,恶警干事李镇、恶人李楠等。
在此再次正告马三家一所三大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所有参与者,赶快悬崖勒马,停止做恶。法轮功学员本着善念,已多次以各种方式给你们讲了大法的真相,把你们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非法、犯罪性质也告诉了你们,可你们还在泯灭良心做恶事,难道你真的愿意以你们自己及家人未来的不幸来换取眼前的蝇头小利吗?而这眼前的这点小利可是违背天良、迫害好人换来的,又能享用几时呢?善恶报应可是分毫不差的,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无辜的迫害,否则天谴将至,后悔晚矣。
辽宁沈阳马三家一所三大队邮编:1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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