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静玲、王菊仙、陈月凤遭受的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三日】(明慧通讯员湖北报导)下面是湖北省武汉市公安一处、武昌分局、青山分局对法轮功学员蔡静玲、王菊仙、陈月凤的迫害情况。

蔡静玲遭受的部份迫害

武汉法轮功学员蔡静玲,女,55岁,家住武汉市青山区116街。在1999年中共恶党对法轮大法诽谤造谣后,于当年10月1日到北京上访,讲清真相。可中共恶党一贯不分黑白,也不给人讲理的机会,于10月6日把她绑架、关押在北京郊县的一个看守所,10月7日转到武汉驻北京办事处,10月8日从北京被强迫戴手铐押回武汉。

蔡静玲遭受了层层非法审讯、关押,被关到东西湖妇教所15天,期间超负荷劳动,做事慢就挨骂挨打(妇教所的犯人打骂)。吃的东西猪狗不如,烂红薯藤、烂竹叶菜煮成的黑菜汤。市公安汽车司机来拖货时,看到吃的东西都说妇教所这些工作人员真是丧尽天良。

同年11月,蔡静玲被转押至第一看守所,一个月后又被挟持进青山洗脑班(将蔡静玲劫持到洗脑班的恶人叫张祖军),10天后又将她非法关进一所(下拘捕通知书的是钢花派出所的一个大胖子),在里面先后一共被非法关了两年多的时间,在里面过了三个新年。

青山分局、“610”、武汉市公安一处、武昌分局去蔡静玲家抄家两次,青山分局也去非法抄家,使蔡的家人受到了极大的精神伤害。青山分局何某勒索了3000元,武昌分局陈训武勒索了1500元。

在非法关押期间,蔡静玲多次被吊铐,不让睡觉,不让上厕所,身上长满疥疮,苦不堪言。她为了炼功,还多次被外劳的犯人殴打,吊铐,打脸。中共恶人罚款,一所的刘琴罚她单独做清洁叠被子,不让人帮忙,还罚了款。被非法关押期间,强迫超负荷的体力劳动,从早上五点多做起,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多才休息,任务是剥书页、剥洋葱,直到2002年8月2日下午四点才回家。

王菊仙受迫害经历

王菊仙,女,59岁,武钢宾馆职工。2000年7月18日进京上访,为大法鸣冤,在武昌火车站被截,搜走火车票(卧铺票,原价260多元),被非法送东西湖拘留所关押15天,强迫收伙食费300元。

2000年11月26日中午,大约一点半钟,钢花新村121社区居委会书记陈德芳(此人是被迫参与的)和片警陈某某到王菊仙家,说有点事要王菊仙到居委会去一下。王菊仙问什么事?她们说去一下就回来。在居委会坐了大约10分钟,110车来了,将王菊仙绑架上车,先送到钢花派出所。过了一会又由政保主任李慧安和副所长王保五,将王菊仙和另一位老学员一起送到青山区老法庭洗脑班。

王菊仙一直被关在那,不许与外界接触,每天24小时白天黑夜都有警察和其它单位派来的人守着,天天洗脑,个别谈话,集体训话,所谓的“学习帮助”,放洗脑电视录相等等。王菊仙在这里被强迫交伙食费480元。

2001年元月12日,因要过年了。王菊仙丈夫多次去钢花派出所要人,他们硬要交所谓的保证金2000元,才肯放人。王菊仙丈夫没办法,只好将单位刚发的2000元过年的钱给了。副所长王保五当时还要王菊仙丈夫写交条。王菊仙丈夫说:“哪有这个理,是你向我要钱,应该你写收条给我,我没有写交条这一说。”王菊仙丈夫要治保主任也应该签字。无奈下,他们只好签了名,盖了章。

陈月凤受迫害经历

陈月凤,女,69岁,家住武汉市青山区街坊14门8号,现在搬鹤园三期40栋二单元201号。2001年10月,那天晚上十点出去发传单被蹲坑人发现,抓到青山区冶金派出所,当场就有十几个警察去抄家,抄走了一本《转法轮》和《新经文》。“610”有两个姓张的,有一个高个子的很恶,逼陈月凤交出法轮功学员的名字和资料来源:“你要是不交,我就一拳把你打到地上爬不起来!”

十几个警察逼了几个小时,一个字也没得到。第二天早上又开始逼,直到下午四点多钟还是得不到一个字,他们气急败坏的把陈月凤送到湖北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陈月凤被强制和犯人一起劳动,直到夜里十二点才能休息。后来也多次提审过,陈月凤还是那句话:“一个人都不认识,资料是捡的。”他们没办法。一个月零七天把陈月凤放回来了,回到冶金派出所,他们给一张表让签字,上边有一条是对法轮功学员的“不打报告不能出省市,电话随叫随到”。后来陈月凤家里人说,冶金派出所逼着家属要了二千元钱拿走了。

每到所谓的“敏感期”,管段警察胡某就带着居委会来陈月凤家骚扰,陈月凤出门就被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