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谈谈我无端被非法判刑四年一事。
2006年5月18日那天,我与同伴张青相约去看旧时的朋友。我俩正走在景东县清凉镇的公路上,突然被景东县公安局警察抓捕。我问:“凭什么抓我们?”警察回答说:“有人举报你们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这就是我被判刑四年的所谓“犯罪事实”。罗列的另一“犯罪事实”竟是说在2005年5月13日,我们几个法轮大法学员相约在一棵大青树下学唱《为你而来》这首歌曲,说这是“非法集会”,大青树下即为“犯罪现场”。
一群平和的修炼人在一起学学唱歌是与任何“犯罪”行为绝对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为此,我写了一份严正声明附在上诉材料上。我把《为你而来》的歌唱给检察官听。“犯罪现场”的大青树见证了无数构陷、迫害大法学员的案例中的一例。
我于2006年5月18日被抓,非法关押在景东县看守所,一星期后转到普洱县看守所。原本由于修炼法轮功,我成为一个健康且充满活力的人,被非法关押后,体重从原来的62公斤锐减到47公斤。出现了不明原因的低血压、头昏、脚麻等症状。
在上诉无果的情况下,2007年8月23日我被投入到云南省女二监。
到女二监不久,我生平第一次出现人事不省昏死过去的现象。在强制洗脑、强迫写所谓“四书”时,我写道:“提起笔每个字都重如千斤。学大法使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和目的,在生命的过程中返本归真。此生就是为法而来。”结尾是他们强加的。现在我声明,在邪恶的环境中,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因为那不是我的本愿。
经受三年半的牢狱之灾,2009年11月17日我回到家。
可是,从去年回家至今,我还在被继续迫害。我的部份退休金被扣发。为此我去问“六一零”办的恶人这是为什么?他回答说他们是在“按政策办事”。
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十年了,从99年“七.二零”深夜的那一分钟开始,之后,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审讯、洗脑、判刑等等,中共对我的迫害从来没有断过。
1999年7月21日深夜,因为拒绝交书被带到了公安局。有人拿一张搜查证在我眼前晃了晃说:“吕荣芳,给你一分钟时间,是你自己交还是由我们去搜?”考虑到家里有病人,万般不舍的被迫交出几本书。
仅2000年7月至11月间,我就被非法抄了三次家,抢走了所有的大法书籍及资料,连手抄本也不放过。期间遭受过非法拘留及通宵达旦的审讯。2000年12月14日,我被绑架到昆明洗脑班,高压胁迫“转化”。
2005年6月9日,又一次被非法抄家。
面对中共对大法和大法学员这样的严重违法行为,我只能说:中共即使穷尽了一切的迫害手段,也只能是使大法真修者越来越坚定,越来越明白“真、善、忍”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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