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崇拜、以人为师与外求心理
自九九年七月以来,A市一直是省内学员各方面修炼的榜样,当时一学员连续组织法会交流,在她的带动下,A市学员一批一批多次進京上访,走出人来。可以说整体上由个人修炼到正法修炼的转型时期,A市在整体上跟上了正法進程。另外由于A市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多年来在经济、技术、人力等方面对周边市、县援助很大,各地区随之产生依赖和外求心理,A市学员也自然产生有义务有责任帮助各地区整体提高的心态。随着各地区大多数学员的名人效应、个人崇拜与外求心理的日益膨胀,A市的一些协调人逐渐成了专职协调人,法会越来越频,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
崇拜同修就是害同修!修炼中的人是变化中的人,都难免有这样或那样的执著与错误;而法才是永恒不变的,以法为师才是根本。如果大部份学员依赖和崇拜于哪个学员,学人不学法,认为其修的好,众星捧月一呼百应,此人容易自我膨胀。旧势力也以考验大家为借口,放大其执著,使其出现大的问题或将其推向反面,从而使法和整体受损。
关于集体交流
集体交流和举办法会,是师父给我们留下来的共同促進提高的一种修炼形式。如果法会召集人的基点不是出自于正法需要和整体提高的目地,那么法会就会流于常人模式,成了证实自己、把做事当成修炼的有为形式。
几年前A市一男学员(协调人)从监狱闯出,当年召开法会鼓励大家進京的女学员也由监狱获释,二人在全省范围内被各地区学员邀请频繁召开“法会”。由于二人在监狱长期关押,思想意识仍停留于个人修炼状态,法会所谈的都是承认迫害中反迫害的证实自己的个人修炼的内容,对如何做好三件事更好的救人没有益处,相反只能对正法形势起到干扰阻碍作用,当时男学员便提出欲形成全国规模以至世界规模的整体形式。当时A市主要协调人与二人到B市召开几十人的法会,获释女学员与B市几位学员在狱中的坚定表现曾被称作几大“金刚”,法会期间,要求一学员到B市被称作金刚之一的学员家取那人照片作为素材,欲将所谓“几大金刚”的事迹编成画册留与后人。
师父评语文章《值得关注的危险现象》发表,二人及众学员仍执迷不悟,继续各地巡回交流。不久,二人相继被捕,男学员被迫害致死;女学员再度入狱,且一度走向反面,给狱中整体修炼形势造成极大损失。
A市主要协调人没有从中反思汲取教训,仍频繁往来于各地协调“指导”,频频在A市召开大型法会。法会上主要协调人主持、各地各片儿学员发言、且每次法会都安排学员拍照,留下许多法会现场照片,越来越趋于常人的有形形式。期间有学员向主要协调人严正指出其人及整体的问题,遗憾的是没有引起主要协调人和众学员的重视。
协调人的个人修为
九九年七月,全国各地站长负责人面临巨大压力时期,B市几乎所有站长都起到了负面作用。走出来证实法的学员少之又少,整体形式处于瘫痪状态,在个人修炼步入正法修炼的关键时刻,B市整体上未能跟上正法進程。其中一站长(暂且称作甲)抱着为自己弥补损失的心理進京,坚持修炼至今。由于名人效应和等级观念的影响,众学员一直对甲学员怀有依赖和崇拜心理,其本人多年来心理压力和承受的迫害也相对较重,在严峻形势下一直没能走出来做整体协调工作。但是,十几年来,一茬一茬,无论哪个人,哪个时期主动站出来做整体工作的协调人,在重大问题的决定上都得通过甲点头,这已成了不成文的规矩,也就是说甲学员相当于坐家办公。多年来整体上走的是大资料点运作的有形形式,每当一个环节出问题,便牵连几十人以至A市等周边地区。
近年来,B市由于资料点遍地开花整体形势逐渐好转,学员遭绑架现象几乎没有了,甲学员及另一站长(暂称作乙),也相继站出来开始做协调工作。一些长年不出来的学员相互告知:甲都出来了;也有的学员听说甲出来了激动的直落泪。由于甲乙多年来没有真正的在大法工作的实践中修出正法修炼的正觉,所以思想认识还停留于个人修炼的基点,停留于承认迫害中坚定的状态,不能在法上认识法。遍地开花形式逐步的变为在甲一棵树上开花的形式,自封自己是总协调,且妒嫉心强,独断专行。有的学员看甲的脸色行事,许多工作都由甲交待指令去做,在某些项目上,甲乙强行把关,压制学员使其无法走出个人证实法的路来,甚至以种种借口干涉学员曝光当地的洗脑班。一些学员在重大问题上用人情代替法,维护人不维护法,给其人心市场。甲对A市及主要协调人存在外求和个人崇拜心理,盲从效仿A市正法工作形式。当学员提出某些项目是有形形式时,甲却说:A市某某就是这么做的。不是把大法工作作为心性提高升华的载体,而是怀着创业精神一味的把做事当成修炼,使整体形式偏离正道。学员多次严肃提出甲乙的个人修炼问题及整体存在的隐患,二人从不向内找仍一意孤行。近期B市数名学员连续遭绑架,有的学员手机常年与各地学员手机座机对打,手机已落到邪恶手中,目前手机问题在省内还存在着不可预知的隐患。
师父评语文章《金佛》中关于站长名人的论述值得我们深思:“其一,那些人可能不知不觉的把常人工作热情、工作能力、付出精神和常人工作方式与自己在大法修炼中的角色掺杂在一起了,没想到自己还有根本执著,面对很多自己心性问题带来的矛盾现象,也没有认真修自己,反倒习惯性的觉得是自己的‘特权’,并不是自己在争什么、求什么。其二,这其中有些人本来就是旧势力安排的,目地是考验和淘汰那些常人心很重的学员,有些甚至就是到了什么关键时刻起负面作用的,并不是因为心性比别人都好才做那些工作的,但师父要救度一切众生,所以很多事便会将计就计,在那样的安排中去改变事情的本质,破除旧势力的安排。其三,当在修炼人的圈子里做了一些事情时,就受到名利心的干扰,不能主意识很强的把握好自己,反倒会生出和加强名利心、争斗心、妒嫉心,从而给工作和修炼带来新的问题”。
车祸之后未引起整体上的足够重视
去年夏天,A市几位协调人来B市协调“指导”。主要解决由于B市甲学员对乱法现象处理基点不当而带来的混乱现象。乱法现象之所以能在A市及全省长期存在,主要原因是A市主要协调人及各地大部份学员站在个人修炼基点看问题所致。不是积极维护法制止乱法行为,而是把对法的破坏当成“针对我们的心来的,是为我们提高心性的”。而且,对于某些学员的出手看病、常年各地巡回召开法会悟高层法理等严重问题,A市协调人的结论是:那个学员不是乱法,不能给其定性,不能给其加难,不能把学员推出去。
A市几位协调人对B市具体问题并不了解,也没能解决B地问题。当夜返回A地时出现车祸,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昏迷。
修炼人发生的事都不是偶然的,面对车祸人亡的严重现象,没有引起A市协调人及省内整体学员的足够重视和省思。
人人都是协调人
我们常说协调、配合,那么协调人协调什么?大家配合什么?协调人不是领导,不是一声令下都跟着走,不是以人为师,不是让学员崇拜和依赖自己,而是引导学员崇拜和依赖法,都能在法上有自己认识,在法上成熟起来,都具备独立做事的能力,才是真正为学员负责。换言之,协调人能使更多的学员成为协调人,使协调人遍地开花,才是协调人的职责。不要注重协调人角色本身,不要有居于学员之上的心,显示欢喜之心更会被魔操控。方丈不过是常人中的一个职位,不过是利用方丈的修炼载体在提高和升华自己,在神的眼里方丈与烧火做饭的小和尚没有区别,是否实修还得靠自己。
那么关于配合,大家应配合什么?在重大问题的抉择上,我们应摆正人情与法理的关系,不是配合哪个人哪个领导,而是配合法。协调人不是固定的职位与角色,任何一个学员在任何一件相关的重大问题上,只要提出的办法符合法,符合整体正法形势的需要,我们就应积极的主动配合,不看其是否是协调人,应只认法而不认人。
面对现阶段不同层次不同执著的学员,协调人应具有海纳百川的胸怀与境界来圆容整体。协调人应具备洪观视角,有全局意识和为他、为整体负责的境界。协调人首先要在法上认识法,努力去圆容师父所要、正法所需,整体上才能真正破除旧势力的安排;整体上才能走正正法修炼之路;这一方众生才能得以救度。
师父说:“我们法轮大法的修炼避开了一脉带百脉这种形式,一上来就要求百脉同时带开,百脉同时运转。我们一下子站在很高的层次上去炼了,避开很低的东西。”(《转法轮》)今天只要还在修炼的人,在今天的助师正法中,就应该具有自觉协调的整体意识与为法负责为众生负责的责任感,这是每一位大法弟子都应具有的素质。因为我们最终将是某个宇宙天体里慈悲庄严的一个主、一个王,将主持、善化那里的众生。一切的威德都在这里建立;一切的荣耀都在这里产生。
自我做起,总结教训,携手正法行
剖析和总结以上这些现象的目地不是指责谁,抑或叫谁承担什么责任。问题出现了每个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要看出现这些问题的过程中自己是怎么想的、怎么做的,也不要给某些协调人造成更大的压力。自我做起,共同总结教训,“好的留下,坏的去掉”(《转法轮》),整体上都在此问题上尽快提高上来,在有限的所剩不多的时间里如何更好的救度众生,才是根本。
此交流对事不对人,旨在共同提高,如有偏颇还望海涵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