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后该同修在我们地区部份小型交流会上说自己去省里开交流会了等等。该同修参加了几次外地交流会后,表现有点冲动,说我们当地修的有点蔫了,没有外地的那股冲劲,如何如何。他所说的有一些事情我就觉的不对劲,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现在的中国大陆和七.二零以前个人修炼是完全不同的时期,没有了那时省、市辅导站、总站和省、市负责人的形式和概念,更没有师父指定的谁是省、市的负责人。我认为凡是搞起这些有形东西的同修,都是名利之心的驱使和复杂的人心所致,以此抬高自己。
交流是必要的,也是我们大法弟子特有的形式,如果各地区有必要交流形成整体,更好的证实法和救人,就得有各地区的主要协调人参加,才能更有效果,有些事情才能落到实处。如参加交流的同修对他本地区的整体情况不了解,(因为在迫害没结束的前提下,有很多事情即使在同修之间也是不能公开的),或者是他只能知道他所接触到的一点事情,对整体的运作和一些具体事项的安排不了解,就不能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说清楚,也失去了交流的意义。
二、所谈的事情空有虚名,不能切合实际:说某某地区有这个组那个组的,说光是写作组就有一百多人。我们周边相邻的地区都是县、镇、林业局等,大一点的也就是县级市,干嘛写作组需要一百多人,都写些什么呢?这种搞有形的做法,在目前中国大陆的迫害环境中,安全问题、人心膨胀问题根本无法解决,也很难有实效。
三、说某地区人家结婚办喜事,一进门,这边是收礼的台,旁边就是一个退党台,看人家那搞的多好。我个人认为:目前在大陆,环境还没有达到那一步,不能强为,更不能表面效仿、推广形式上的“典型”。每个地区都有好的强的一面,也都存在着弱的不足的一面,环境不同做法也不一样,不能形式化,更不能有图名的做法。我们助师正法,救度众生,要理智清醒,不要被邪恶钻空子,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四、关于发正念的做法:说有一个地区,谁出去要做真相资料或什么事,提前好几天通知全体对着要去的地方发正念。其做法我觉的不妥。我们随师正法十一个年头了。发真相资料、劝三退救人,已经成为我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份,我们的同修都已经很成熟了,每个同修随时都可能去做证实法和救人的事,今天我去这告诉整体发正念,明天他去那告诉整体发正念,那同修还干不干别的了。不可否认,我们有时要去哪里做什么,做事的同修提前对那地方发正念清理邪恶是对的,或有必要的话,再多告诉几个人也是可行的,而不能谁动一动就通知整体发正念,那会把同修搞疲了,久而久之就不当回事了。另外也存在不安全的因素在里面,因为每个同修的心性标准不同,人多嘴杂,说不定谁有意无意的就说给不该说的人,存在不利安全的隐患。
说还有一个某地区的同修,他不是主要协调人,有时他找主要协调人讲出自己的想法和做法,有时该主要协调人不支持或不同意他的想法,该同修谈他回去后就不断的对着该主要协调人发正念,说是铲除协调人背后的邪恶因素。同修啊!我们发正念十年时间了,应该怎么发正念,对谁发正念,连这基本的概念都不懂得了吗?还拿到交流会上去讲,竟然还有人认同。如果大家都象该同修那样,自己说的不被采纳了,或谁对我不如意了,不向内找,对同修发正念,那不乱了套了吗?也不是修炼了。我想这样做的同修发的也称不上什么“正念”了。
在中国大陆,省市级地区修炼者的人数都是很多的,每个把自己称为省协调人、市负责人的同修都需要冷静的想想,千万别想当然,因为协调那么多修炼者做事、影响那么多大法弟子做三件事,自己是不是有那个威德和境界?如果自己走偏了、影响了别人的修炼、干扰了师父的安排,你有没有能力弥补损失?自己和大法和师父的关系,是否摆正了,这些都是要时常衡量、如履薄冰般慎重。大家如能真正“以法为师”、真正时刻在法中修,那才能不人心膨胀,才能让法通过自己发挥威力,从不会到会、提高很快、做事效果很大,邪恶也破坏不了,因为我们走的是大道无形的路。
个人所谈认识有限,有不对的地方,请同修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