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张希明于二零一零年三月三十日在天津市河西区桂江里小区张贴真相粘贴被绑架。家人聘请了两位律师为张希明做无罪辩护。
法院如临大敌
当日开庭前一小时,河西法院就在对面的商铺、小区、街道及隔街的人民公园布满了警察和便衣。当押送张希明的警车开入法院地下停车场时,张希明的妻子跑过去想确认自己的丈夫是否在车上,一站岗警察竟用手直指她的脸辱骂,将她赶走。
九点,张希明的家人要进入法庭旁听,遭诉讼庭门口的警察阻挡,警察称“没有张希明这个的案子”。张希明的家人质疑,张希明的辩护律师都进去半个小时了,怎么会没有这个案子?家人给律师打电话,律师正焦急等着家属,说:“马上就开庭了,跟警察说是310庭的案子。”站岗的警察一听是310庭的案子,立刻变了表情,狡辩说给忘了,并刁难家属旁听,只让两个人进去。
310法庭很小,但旁听席也能容纳十多个人,然而里面旁听的除了张希明的妻子和父亲,其余都是“六一零”、国保大队人员。
公诉人魏长明诬蔑法轮大法、构陷张希明
代表中共的女公诉人魏长明在法庭上一再诬蔑法轮大法、构陷张希明。
张希明认为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他在法庭上说,自己于“一九九八年得到《转法轮》一书,如获至宝。书中教我用‘真善忍’做好人,做事先考虑别人,先他后我,让我在生活,工作中受益匪浅。尤其是我的身体,因我自幼身体不好,通过炼法轮功的五套功法,我的身体有了很大的转变。所以,我就一直坚持修炼。”
魏长明问张希明知道张贴的“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天灭中共”等标语的后果吗?张希明说“不知道”。魏长明对审判长闫青说,张希明曾被劳教过三年,在劳教所应该接受过这方面的“改造”。
张希明辩护律师立刻指出:“我的当事人张希明在劳教三年中,受到的都是体罚、长时间劳役、刑罚等方面的迫害。”魏长明遂威胁辩护律师:小心用词,否则要为此话承担法律后果。(张希明与父亲张子文、母亲刘玉红曾于二零零零年为了避免被绑架到洗脑班,被迫流离失所,被当地警察非法通缉,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份遭绑架。一家三口均被非法劳教三年。张希明被劫持到天津青泊洼劳教。)
审判长闫青频频用敲锤干扰律师辩护
张希明的另一辩护律师在辩护中说:“在法轮功被镇压的这十年中,大家有没有想过,这十年中为什么这群法轮功学员们遭遇劳教、判刑也不放弃他们的信仰?这其中……”话未讲完,审判长闫青无理由敲锤打断。
律师又说:“在当今《宪法》所有的条款中,没有一条明确规定‘法轮功是×教’、全民不允许炼法轮功,还有……”审判长闫青又敲锤打断律师的话。
律师接着说:“信仰是每个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信仰是人的一种思想,思想是根本不能构成犯罪的,例如……”语音未落,再一次被闫青打断辩护。
律师继续辩护:“张希明本人张贴的这些标语没有伤害到任何人或财物,所以不能构成犯罪,其次……”又被闫青敲锤打断。
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律师的每句辩护,都被审闫青和魏长明任意、无理打断,致使律师无法进行正常的辩护。
最后,审判长闫青宣布休庭,择日宣判。在整个的开庭过程中,庭审人员完全无视法律,凌驾于法律之上,表面上冠冕堂皇,私底下暗箱操作。
休庭后,张希明妻子想和自己的丈夫说几句话,被警察挡住并被驱赶出庭外。张希明的家人在法院期间,一直被便衣非法摄像,离开法院后,仍被警察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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