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六月五日早七点左右,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永清派出所所长孙某、包吉日木图、郭某、徐某、四处公安分处张海涛、还有一名街道职员对刘景和家非法抄家,抢走两台电脑、三台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切纸刀、订书器(以后笔记本电脑要回)。上述物品折合人民币上万元。同时,刘景和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四口人均被绑架到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并且分别被非法审讯逼供。
当天下午,两个女儿被放回,刘景和与妻子肖永华被劫持到通辽市河西看守所,刘景和被关进监室,遭四、五个刑事犯拳打脚踢。打人的有唐某、关某、李国福等人。当时姓郝的所长都知道。在这期间,刘景和被所长李某非法提审两次,所长郝某非法提审一次、单某非法提审一次。
三个月后,即二零零八年九月九日,刘景和被非法劳教一年,被劫持到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图牧吉劳教所。他妻子肖永华在二零零九年一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内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监狱。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日,刘景和和其他法轮功学员在一起说话,被恶警黄志刚踹了一脚,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日,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恶警陈强把刘景和叫到四楼,抓住刘景和的衣领,威胁说:“这楼上一个人也没有,把你整死了,谁也不知道。”并且说:“我给你三张纸,你写‘三书’,一张纸写一句,我说你写,出去你再声明,行不?”刘景和拒不配合。陈说不写,就坐电椅子,然后,又把刘景和带到一监室,放诬蔑大法录像,强迫刘景和看,对刘景和洗脑迫害。
二零零九年一月五日晚上一点多,刘景和炼静功,被恶警包某看见,报告了主管队长李某。李某拿来电棍,电击刘景和的脖子约一分钟,刘景和把电棍推开,恶警才罢手,刘景和的脖子被电破皮。
晚七点多钟,刘景和在床上散盘腿坐着,一名姓罗的恶警进屋打了刘景和一下,刘景和跟罗恶警到队部,罗趁刘景和不备,迅速的打了刘景和的鼻梁,刘景和的鼻子当即流血不止,直到浸透衣服,满地是血,刘景和就象个血人一样。刘景和当时双盘打坐,才止住流血。在此,劳教所被非法关押迫害一年后放回家时,行李被非法搜查。
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的十余年中,刘景和也与千千万万个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身体、精神和经济上的全方位迫害。早在二零零一年,刘景和就多次被绑架和非法关押。
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刘景和乘坐1468次列车回老家,刘景和在车上双盘打坐,被一名三十多岁的男乘警发现。列车到达通辽火车站,乘警把刘景和交给通辽铁路派出所,派出所又转交给铁路公安处。当日下午,又将刘景和交给通辽市科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然后又通知了刘景和的单位公安处,将刘景和绑架到国保大队。
八月十五日下午四点多,国保大队、包吉日木图、郭某等十多人(其中还有公安分处张宝生、陈宝文、何忠良等)到刘家抢走了大法书、录音带、讲法带。当日,刘景和被带回辽阳公安分处,当日夜晚刘被关在禁闭室。
八月十六日,分处长张宝生对刘景和非法审讯,刘景和拒不配合,晚上,又把刘景和送到了辽阳市拘留所拘留十四天。在此所期间,张宝生非法提审两次。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恶人又把刘景和从拘留所劫持回单位,不许回家,进行洗脑迫害,对刘景和强行开“批判会”,强行逼迫批判师父和大法。十四天后,景和被放回家。同时被迫害的还有刘景和的妻子肖永华,当日也被劫持到国保大队进行非法审讯,夜晚九点多钟被放回。
二零零一年九月,刘景和到单位上班,单位纪委书记强迫刘景和写退党书,同年年底被免去副处长职务,工资待遇按一般干部对待。
之后,刘景和的住处被当地片警柴兴刚、所长孙某、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凤琴、十九局四处公安分处康靖国等骚扰过。以后的两年多时间,刘景和被单位非法监控。二零零七年,刘景和的妻子被十九局四处公安分处公安人员跟踪监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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