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法轮功修炼人,时刻用大法的标准要求自己,用“真善忍”作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也是用我们的行为证实“法轮大法好”。
一天夜晚九点多了,一群军人来到我家小店,两小时后才离开。当我打扫卫生准备关店时,发现桌子下面有一个黑皮包,想用笤帚扫出来可扫不动,只好弯腰用手把它拉出来。这皮包沉甸甸的。我打开一看,里面全是成捆的百元面额的人民币,仅上面一层就有四、五捆,估计这包里得有四、五万元。究竟有多少捆,我没查,只是想,这么多钱丢了,那失主得多着急啊。想起来刚才坐在这桌子周围的是伙军人,他们走的时候还是我给他们叫来的出租车。我知道出租车司机的电话号码,急忙给司机打电话,问人还在车上吗?司机说刚刚下车了。我请他立即去追上他们,问他们丢东西没有。
我默默的等着失主。冬天的夜很冷,可我还是常开开门看看失主到了没有。直等到下半夜两点半失主才到。我赶紧问:你们丢什么了吗?他说是皮包。他打开皮包,激动的说:“谢谢大嫂,你这可是救了我的命。这是部队的钱,如果找不回,我可是赔不起。”说着他拿出一捆钱要递给我,说:“这些钱是我谢你的。你们等我等到现在还不能睡觉,眼看就天亮了。你还为我又着急、又受冻,太谢谢了!”我说:“不用谢,真修法轮大法的弟子都会这样做的。”后来我被迫害时,他还来看我,说:“能教出这样好人的功,也一定是好的。”
还有一次,我拾到六百元钱和一张十二万元的支票,经过多方打听,找到失主,原来是自来水厂的。两天后,厂长亲自来取,他激动地握着我的手说:“六百元钱倒还好说,这张十二万元支票,我签字了,随时可去取出来。这可是三个啤酒厂的经费,如果真的丢了,那这三个厂就得倒闭关门了。我替三个厂谢谢你!”我说:“我是修真、善、忍法轮大法的。不用谢。”
有一次我要外出,把店关了。回来看到店的玻璃门破了。邻店的老板来告诉我说,一个男的来买裤子,不小心把我家商店的玻璃门撞坏了。他店里的人把那人拉住,非让那人赔不可,还对那人说,光这玻璃就得四百元钱。那人掏了钱走了。说完邻店的老板把钱给了我。我谢过他后想,那个人也是无心的,又是来买货的,我不能让他赔钱。就和丈夫商量此事。丈夫也同意把钱退给那人。我就打电话让那人过来一趟。
那人来了,身后还带了另外两个人,看样子是准备来打架的。我明白他一定是怕我嫌钱少要再讹他。我迎上去说,“把钱还给你。”他愣住了。我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要按炼功人的要求处理问题,做个为他人着想的好人。你也是无心的,这钱你拿回去吧。怪我没考虑周全,在电话里没说明白,这是我的错。”他笑了,赶紧说:“大姐,你真够意思,我得交你这个朋友。”之后,他们每人买了一条裤子走了。
另一个冬天,天很冷,外面的积雪很厚。晚上七点半后,店里的小工去别人家借东西,看到路上有一个人躺着没人理,还挡着车道。她回来告诉我,我就和她一起把这人抬到店里,想给他喝点热水让他暖和暖和。因为店里顾客较多,我就又出去忙。过一阵,小工来告诉我,那人躺到现在姿势一点没变,人是不是死了?我脑子“嗡”一下,是啊,抬他的时候觉得身体很硬啊。我过去边喊他边推他,摸摸他的心脏还在跳,又找到他身上带的工作证,顺着工作证上的信息找到他的妻子。他的妻子赶来后说:谢谢你们把他抬进屋。他有病。你们要不管,他就冻死了。过后他还开车来看我,说:“那么多家店,只有你一家敢抬我。法轮功真是好,人们要都炼,这社会风气就好了。”
还有一天,我店里来一帮人,要了很多名贵的水果、高档的啤酒、一些果脯,本钱就得二百多元。在他们吃、喝、唱了一个多小时后我上楼去卫生间,一低头看见地上有一个钱包,里面有钱和身份证,从身份证上的照片看正是楼下唱歌的那些人中领头的那个人。几分钟后下楼,一看一个人也没有了,我忙去追。见他们正在上出租车,我就喊“钱!钱!”那领头儿的下车来,不好意思地说:“你喊啥啊,不就是钱吗,下次给!”我说:“我给你钱。”当时车里的人都探出头来了。我拿着钱包问:“这是不是你的?里面还有身份证。”他半晌才说:“大姐,就你是好人。”
之后他常来我店购物,说:“法轮大法的人开的店让人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