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蕴华自述在陕西女监遭受的非人摧残

【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我叫马蕴华,二零零一年我被陕西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陕西女子监狱第六分监区。在这里我要揭露的是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到二零零八年二月,陕西女监为达到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功的目的,而对我实施的强行洗脑和酷刑摧残。

狱警找来铁架子,将我的双手从背后铐起来,或将我吊在铁架子上,白天黑夜吊在上面,不让我闭一下眼睛,也不让我大小便。不得已,我只能将屎尿便在裤子里,狱警还不让我换衣服。臭的她们都受不了了,就把我拉到厕所,脱光了衣服用水管子冲,用刷厕所的刷子刷。

她们打我时,专门打阴部和腹部这些外表不易看出的部位。还把我的头按到水盆里长时间让我窒息。又用针扎我的全身,把我的耳朵强行插上耳机,用胶布固定,逼迫我听中共诽谤、诬蔑法轮功的谎言,企图对我精神洗脑。

为了不让我喊叫反抗,狱警用胶布封住我的嘴。长时间的不让洗漱,我的牙齿变黄,头发变成了麻袋片,被单衣服都被擦了屎尿。

她们把我铐在铁架子上的时间长了,狱警怕引起民愤又改为罚站,白天黑夜的,站不住倒下就被她们毒打,我的双腿全部都肿了,后来她们调来了三个打手,她们轮番毒打我。这些犯人被指示往死里打我。

在这期间,陕西省监狱管理局来了四十岁左右的一男一女,我告诉他们刑讯逼供、私设公堂,我永远都不会放弃信仰,强迫的一切我都不承认。可是狱警继续非人地迫害折磨我。我还告诉女监教育科科长姬桂芬: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姬桂芬告诉女监副监狱长赵海莲,得到的指示是严加管制。

直接指使犯人实施残酷迫害手段的是六分监区监区长郑东丽和狱警王玉玲,郑东丽说六分监区的法轮功学员由她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