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他迫害(非法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劳教)过的法轮功学员有陈占勇、陈东林、段玉镯(她们仨是全家)、陈占鸽、郭艳、常青、刘明州(全家四口,即其母亲、妻子、女儿)、胡全录、胡艺馨、廖彩琴、邢书帧、邢美真、改凤 、苏巧玲、潘巧平,张潘乡民政局一职工,一位三十余岁的法轮功学员(已被迫害致死)。
郭德山、周桓伟(前副科长,现任科长)自1999年—2002年初在任期间,为了官位和私利,曾昧着良心多次带领手下和该县辖区的苏桥镇、桂村乡、邓庄乡几个乡的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中非法骚扰和抄家,并搜集、罗织和编造所谓的证据和罪名欺骗、威胁、罚款、拘留、刑拘、劳教法轮功学员。
2000年7月法轮功学员刘明州被绑架到许昌县看守所刑拘40多天期间,郭德山唆使苏桥镇派出所和县看守所警察撒谎说刘明州不在此关押,害得刘明州的家人四处打探也未果,直到非法劳教才通知其家人。
郭德山伙同上司王玉祥(原许昌市公安局政保处处长)非法劳教许昌市三县三市一区的法轮功学员的形式更是违法荒唐:“公捕公判”,即将禹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大帅、包爱枝,许昌市法轮功学员秦军、曲春容、卢文学,许昌县法轮功学员刘明州、段玉镯,许昌县籍长葛市工作的杨建军,鄢陵县的郑双喜九位法轮功学员五花大绑后用一根绳穿着游乡示众,通知有关市民、村民及法轮功学员参加宣判大会。
以上是郭德山大部份犯罪事实,已提交国际追查组织,作为将来审判依据。在此我们再次正告郭德山和正在继续参与迫害的恶警恶人,快些悬崖勒马,不再做迫害法轮功的恶事,善待法轮功及学员,将功补过,赎回罪过,给自己选择一条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