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桂芹一家
1、七旬老人路桂芹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狱中被迫害失明
路桂芹女士,现年七十岁,一九四零年出生,家住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原兰州炭素厂(现已破产)退休职工。路桂芹修炼法轮功以前患有很多种病,最厉害的是严重的关节炎,膝盖以下全部发黑,通常不能持续站立超过十分钟,有事没事就爱躺着,一干活累了,就全身难受、腿疼剜心,身体不舒服就和家人乱发脾气。每当这时,家里人也都跟着不好过。老人自己也痛恨自己的病,所以为了治病花了不少钱,结果也没治好!后来又炼了多种气功,也没起什么作用。
自从路桂芹炼了法轮功,短短几年内,老人就无病一身轻,干活再也不觉累了。因为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老人的心胸变的宽广,对待家人也不发脾气了,总是笑呵呵的,家里也变的和睦了。原来孩子们都怕回家,现在孩子和妈妈总有说不完的话,一家人都沉浸在幸福中。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泽民出于妒嫉与中共相互利用开始迫害法轮功,路桂芹为维护法轮大法、讲清真相到北京上访。因为上访,被红古区公安分局以“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非法拘留十五天两次。后又被青海省民和县派出所以莫须有的罪名从家中直接绑架,非法拘留了一月有余。被非法拘留期间受到严重精神摧残。之后,又被原兰州炭素厂保卫科“六一零”(凌驾于公检法司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办公室周相久(已退休)等伙同海石湾派出所强行送入龚家湾洗脑班进行迫害,精神受到严重打击。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派出所片警陈作鹏、张洪礼、吴存财用蹲坑的方式绑架了路桂芹,并用从路桂芹身上抢到的钥匙打开家门,十几名警察蜂拥而入,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以及合计十一、二万元的存折等私人财物。同时带走了路桂芹流离失所多年、回家没多久的儿子关龙山。当天,红古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成玉及派出所警察张洪礼等人亲自将路桂芹母子送进“兰州市龚家湾法制学校”(实为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精神迫害的私设监狱,以下简称洗脑班)迫害。在迫害期间,家人前去海石湾派出所、红古区政法委要求出示法律文件,并指出自己的家人没有做一件违法之事,身体也很健康,要求无条件放人,并返还抢走的所有财物。张洪礼却说:“那里面(龚家湾洗脑班)死过人,你妈死了才好。”后来又说路桂芹有无症状高血压,他们强制灌了药后才好了。家人听后都很不安。后来,派出所说管不了,让找红古区公安局国保队,国保队让找红古区政法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成玉大声斥责、辱骂家人,并威胁要把家人也抓起来,又叫来“110”威胁、恐吓,并赶走家人,还命令红古区的保安阻拦家属进政府大楼上访。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红古区邪党法院不通知家属,并在路桂芹本人要求请律师,而法院也不告知家属、不给请律师的情况下,偷偷摸摸将路桂芹老人非法判刑四年。当时参与此事的相关人员有:审判长:史英博。代理审判员:张雪林。陪审员:关峰。书记员:王军。检察院代理检察员:王卫红。十天的上诉期过后,家属才知道这一情况。
十二月,路桂芹被中共红古区法院从洗脑班送入兰州市第一看守所,二零零八年元月被关押在甘肃省九州女子监狱,在监狱不到一年的时间,路桂芹被迫害得双目失明。二零零八年初,在家属探视路桂芹时,路桂芹曾向家属哭诉:“她们不让我上厕所……”家属继续追问时,电话挂断,路桂芹被强行带走。家属质问监狱时,狱方告知家属:路桂芹说的话超出了规定,再这样,以后不许接见,监狱有监狱的规定。
路桂芹双目失明后,眼皮厚肿,脸无血色,精神委顿,家属一直要求保外就医,但狱方一直不给办理。监狱对待法轮功学员,采用“包夹”的办法,并给“包夹”人很大权力,可以随意打骂法轮功学员和剥夺法轮功学员的基本生存权利,只要法轮功学员不服从迫害制度,监狱就严厉处罚“包夹”人,警察不直接打骂法轮功学员,可法轮功学员受到的迫害却变本加厉,也使迫害变的更隐蔽、更残酷。
二零一零年八月八日,路桂芹以假释(刑期未满提前释放,若再发现做证实法轮大法的事,还要继续入监关押)的形式回到家中。
2、儿子关龙山被迫流离失所多年,再遭洗脑班迫害
关龙山,路桂芹的儿子,一九七二年出生,原兰州炭素厂职工。未修炼法轮功前,吸烟、喝酒,在工作中常常耍耍“小聪明”,能占便宜决不吃亏等等。修炼后,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做一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所以工作中再不使尖耍滑了,也不再和人争斗了,成了为他人着想的好青年,并且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性格开朗,多才多艺,乐于助人,常常尽己所能无私帮助别人。了解他的同事、朋友都说关龙山变了,我们都很喜欢接近他,他是一个好人!
一九九九年迫害发生后,关龙山去北京上访,被本地派出所押回拘留。二零零一年二月迫于压力,离家外出。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日清晨流离失所刚回到家中的关龙山又被恶警绑架,和母亲路桂芹一起被关押在洗脑班,直到二零零九年六月才回到家。
3、女儿关龙梅屡遭绑架、非法拘禁、劳教和酷刑折磨
关龙梅,路桂芹的女儿,一九七零年出生,原兰州炭素厂职,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四日因去北京上访被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与原兰州炭素厂“六一零”办公室强行送入海石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在此期间,关龙梅被吸毒犯毒打、“肘腰子”(用胳膊肘打腰部)、撅着(面向墙,腰用力向下弯,面朝地,双手向后伸直)、用脚踹腰部等等酷刑。当时她的眼睛看什么东西都是黄色,整个后背发黑,人感觉不行了。同关龙梅一起遭此折磨的还有原兰州炭素厂职工法轮功学员吕东湘、曲淑范等。此后,原兰炭厂规定给上访的法轮功学员上班期间每月只发二百元生活费,并由派出所没收身份证,上、下班被监视。而关龙梅所在单位兰炭生活服务公司(兰炭厂下属单位)一分钱也没给她发。当时处长是毛新民,书记是郭建华。关龙梅为抵制迫害,不再去上班,派出所片警阎斌、赵伟、张文革以及兰炭厂保卫处,“六一零”办公室组织部等人员时常到家里骚扰,并找借口抄家。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关龙梅再次进京上访,又被红古区海石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七天,在这里打耳光、“肘腰子”都成家常便饭了。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日上午,关龙梅回家才几天,兰炭生服公司食堂科班长赵亮以劝说关龙梅上班为名来家里做客,在临走前打了一个电话,当赵亮出门时,派出所所长李凌,警察阎斌、赵伟、张文革等十多人蜂拥而入。关龙梅怀里正抱着一岁多的女儿,恶警强行将怀中的孩子抢走,连推带搡着说找她只是谈话,一会就送回家等等,把关龙梅带走了。当时,关龙梅一岁多的女儿吓呆了,睁着一双惊恐的眼睛,很长时间都不会哭。当天下午,关龙梅被非法送入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劳教期间,劳教所为强行“转化”(就是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悔过书”、“揭批书”这所谓的三书)法轮功学员,经常打骂她们并强制她们超体力奴役劳动,最常用的一种酷刑是“吊背铐”,也就是双手在后背被手铐铐在高处铁栏杆山,脚尖着一点地,并限制上厕所、吃饭、喝水等最基本的生存需求。一用此刑,双臂顿时失去知觉,长时间遭此酷刑的胳膊就残废了。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底,关龙梅、曲淑范撕毁毒害善良民众的诽谤法轮大法的图片时,被原兰炭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周相久、吴建华、李兴巨、张延辉、何玉芬等人伙同片警赵伟、阎斌等强行非法拘留。关龙梅因抵制迫害绝食抗议八天,恶警任霞用脚狠踢并辱骂她,紧接着兰炭“六一零”办公室及保卫科不顾关龙梅身体虚弱,将关龙梅送入洗脑班迫害。
二零零二年五月份关龙梅回到家。八月份去同修曲淑范家还钱,还有其他法轮功学员在这里不期而遇,彼此嘘寒问暖,纯属正常,却被共产邪党欺骗的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诽谤“法轮功非法聚集”,海石湾派出所,兰炭厂保卫科,“六一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派出几十人围堵在曲淑范家楼下七、八天,有照像的、有录像的、有搭架子的等等,还到处散布谣言称法轮功学员要跳楼自杀。逼不得已,法轮功学员打开窗户向邻居们高呼:“法轮大法好,我们要好好活,是谁要逼着我们自杀?”八月十三日,关龙梅、吕东湘、曲淑范、路桂芹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这就是所谓的令人震惊的“八﹒一三”大案。
关龙梅被送入洗脑班迫害,并再次于二零零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五日,是关龙梅所谓的劳教期满日,原兰炭厂“六一零”办公室吴建华、何玉芬等人把关龙梅从劳教所接出后直接又送入了洗脑班继续迫害二个多月才回到家中。此时关龙梅已无家可归,因持续的迫害,以及高压恐吓、株连、经济制裁等土政策,关龙梅的丈夫及婆家亲人都无法继续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早在二零零一年时,关龙梅被迫同丈夫离婚。就这样,海石湾派出所依然指使片警陈作鹏,治安员等不时骚扰监视。
二、陈德光一家
1、陈德光,男,一九四六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职工(现已破产),家住红古区海石湾大通路394号。修炼前患有腰肌劳损、颈椎增生、胃下垂等多种疾病,而且每天要抽两包半烟,天天都喝酒。一九九七年八月十六日开始看师父的大连讲法录像带后,不仅一身疾病不翼而飞,而且把烟、酒都戒了。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陈德光抱着相信政府会和平解决问题的心态,带着身份证去北京上访,遭遇是被强迫押回本地非法拘留在兰州市红古区拘留所十三天,鲁姓所长指使吸毒犯毒打法轮功学员,陈德光的肋骨被打断,用手摸感觉扎手,也不给治。回家后,一直被受邪党指使与欺骗的不明真相的世人监视,邪党派出所人员还打着各种名义到他家骚扰。一到两会等所谓“敏感日”没有任何理由,又被非法拘留,并无依据延期拘留十七天。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陈德光再次进京上访,又被海石湾拘留所非法拘留,一同拘留的还有多名法轮功学员,当时还没有到取暖期,拘留所也没有取暖设施,鲁姓所长依然强行收取法轮功学员每人一百元取暖费。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陈德光被邪党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等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在平安台劳教所劳教一年半。一起被非法劳教的还有许伟跃、刘汝花、关龙梅、吕东湘等法轮功学员,当时参与的中共邪党派出所人员有赵振国、李凌、阎斌、张文革、王海涛、赵伟等。在陈德光被非法劳教期间,遭吸毒犯、违法乱纪等人员打骂,以及强制高强度奴役劳动等迫害。更甚者,二零零一年六月,劳教所为了强制“转化”,中队长扈相贤,小队长王长寿亲自带领警察给陈德光上背铐,并吊起来,脚尖只一点挨地,这还不够,大夏天用两床棉被再把人整个捂严实。陈德光立即浑身打颤,汗如雨下,衣服全部湿透,浑身无力,腰抬不起来,胸部疼痛,呼吸困难,之后胳膊长时间不能动。邪恶为了达到转化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当时还有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用这种酷刑折磨迫害。
二零零二年二月,劳教所大张旗鼓,让被关押人员兴建专门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牢房,陈德光因说:“我就是法轮功,我怎么能给自己盖牢房关我自己呢?我不干!”并拒绝建牢房而被警察王绪兴指使的吸毒人员清晨强制在山头上冷冻。当时正值严冬,北方的天气很冷,滴水成冰。冻了三个多小时后,又开始毒打他,把他从前长好的肋骨又打断了,骨头凸起很高,腰也不能动了。陈德光要求检查身体,治疗伤痛,并要求依法上告,严惩凶手,都遭劳教所拒绝。
2、盛春梅,陈德光的妻子,一九四九年出生,原四冶西北分公司职工。修炼前有胰腺炎、胆结石、三岁时就得的气管炎、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修炼大法后这些疾病不治而愈。陈盛华,陈德光女儿,一九七八年出生,甘肃省中医学院九六级本科生。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进京上访被抓。返校后校方对其强制转化,并以不安排实习等威逼利诱,但她以法为师,以一个修炼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为校方的压力而动,非常坚定。后校方见不能“转化”她,便令她回家,不给毕业证书。二零零一年三月盛春梅母女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一个李姓女警诬告,分别被海石湾派出所非法劳教两年、一年,送往平安台劳教所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拒收。海石湾副所长李凌通过请客拉关系,将盛春梅母女送进甘肃省劳教二所。
后来,为了分开她们母女,又将盛春梅送入平安台劳教所。盛春梅在劳教期间受到各种非人折磨、吊铐、打骂、强制超体力奴役劳动等。家中仅留下一个十三岁的儿子无人照顾。孩子当时在窑街矿务局四中上学,海石湾派出所警察经常出入矿四中,层层施压,只因孩子也说法轮大法好就被学校开除,当时的政教处处长姓马。就在这时,海石湾派出所警察竟然在陈德光一家无人时,撬门扭锁,非法抄家,抢走了家中珍藏的宝贵的大法书籍、录像带和家里的几千元生活费等财物。抄家导致孩子不敢回家,年幼的孩子被迫流离失所,举目无亲,一个人在外游荡。二零零一年三月被兰州市七里河公安分局劫持,十三岁的孩子被强行戴上手铐、脚镣。
二零零二年八月,团聚才三天的陈德光一家,因为看望另一法轮功学员曲淑范被海石湾派出所以“非法聚集”、“闹事”等罪名再次将陈德光、盛春梅和陈盛华劫持到洗脑班迫害,精神受到极大摧残,直到二零零三年三月份才回到家中。陈德光刚刚把儿子安顿好继续上学,却又遭遇不幸,陈德光单位破产,盛春梅早已退休,但退休金不给全发,只发给二百元生活费,这是全家四口人赖以生存的唯一经济来源。然而这仅有的二百元钱,孩子是不准许领的,孩子一下又没了生活来源。导致孩子在学校饿晕了过去,在宿舍重重摔倒,嘴唇因而磕穿了,至今依然可以看到疤痕。
三、许伟跃、刘汝花夫妇
许伟跃,男,一九五九年出生,原兰炭厂职工,家住海石湾四号街坊二栋一单元二号。刘汝花,许伟跃妻子,也是一九五九年出生,原兰炭厂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因上访被兰炭保卫科李世宽等人及红古区公安分局张姓警察接回,直接送往海石湾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两会期间,夫妻俩被派出所骗去谈话,结果被非法拘留并超期关押十七天,被一起拘留的还有陈德光、关龙山、吕东湘、于吉海、曲淑范。当时许伟跃的女儿正在上高中,俩人被无故拘留,孩子无人管。刘汝花绝食抗议,要求回家照顾孩子,同时绝食抗议的还有吕东湘、曲淑范。绝食三天时,海石湾派出所因当时拘留所里没有违法犯纪,吸毒等人员,竟连夜抓捕好多吸毒人员、卖淫女等用以打骂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打耳光、肘腰子……在刘汝花绝食五天时,女警任霞指使男吸毒犯用约两寸粗的皮管子抽打她,打的她奄奄一息,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又叫三个男吸毒犯和几个女吸毒犯用炉钩子撬刘汝花的嘴,嘴里流了很多血,这时才把她送到兰炭医院抢救。指使原兰炭厂保卫处职工两男两女白天晚上轮班监视,软禁十二天,等两会开完了才让回家。之后常常派人到家里骚扰。
二零零一年二月,许伟跃,刘汝花夫妻被海石湾派出所同时非法劳教一年,因刘汝花身体检查不合格,劳教所不收,派出所仍不放人,继续把她送入海石湾拘留所迫害。三天后,拘留所警察给劳教所送礼品,要劳教所收下刘汝花,劳教所拒收,第二天又把刘汝花送到劳教所。这时的刘汝花被迫害的心跳三百多次,血压很高,劳教所怕担责任,仍然拒收,因而又被送回拘留所。刘汝花想到丈夫已被非法劳教,孩子一人在家,自己还有一个年迈,瘫痪的母亲需要照顾,所以绝食抗议,要求依法无条件释放。拘留所警察指使吸毒犯、卖淫女折磨刘汝花,不让睡觉,使尽招术让刘汝花妥协。刘汝花坚持自己无罪,继续绝食抗议非法迫害,要求回家。在绝食第九天时,公安局副局长张天才及女警任霞等大喊大叫,辱骂刘汝花不管孩子,不顾家,以恶言相向,想让她在身体处于极限时,精神崩溃,这是恶党的一贯伎俩。在绝食第十天时,拘留所找来一老大夫给刘汝花检查身体,大夫说心跳正常,血压正常,身体有足够的水份,没有生命危险。女警任霞不思悔改,反而辱骂吸毒犯,卖淫女没有看好刘汝花,认为这些人偷偷给刘汝花吃东西了。这些人特别气愤,哭诉着:“我们真的是白天黑夜轮班看着她,甚至求她吃一点,喝一点,她真的是一滴水没喝,一口饭没吃。”女警任霞又找来三个吸毒犯撬刘汝花的嘴,准备灌盐水。刘汝花的嘴被撬的鲜血淋漓,这些人看到刘汝花的身体确实已经到了极限,只要一口气上不来,出现的不良后果,带来的全部责任都是他们这几个人的,也就停止了继续行恶,刘汝花这才被送入医院。
在医院,刘汝花不肯打针,不肯治疗,医生很不理解,她悲愤地讲:“你把我治好了,警察又要把我送去劳教,我的孩子没人管,瘫痪的母亲谁照顾?!”医生也觉得她可怜,不忍心再强逼她。这样回到家中才半年,有一天刘汝花去洗澡,恶警李凌、颜冰、张玉良等很多人在大马路上绑架了她,直接送到劳教所,因身体检查仍不合格拒收。
二零零二年八月十五日刘汝花带孩子去交电话费,又被恶警李凌、张自环、颜冰等多人绑架。刘汝花的孩子因多次的惊吓、焦虑等多种原因浑身长满疥疮已多日,孩子已生活不能自理,连手、手指缝都长满了,脓血形成厚厚的痂,稍一动,碰破的地方就开始淌脓,淌血水,床单,被褥经常都是硬梆梆的,血迹斑斑。孩子浑身又疼又痒,呻吟声不绝于耳。刘汝花每次给孩子擦洗,光是卫生纸就是满满一脸盆。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也没唤醒被共产邪党洗脑了的警察的良知。刘汝花被送去劳教,体检不合格,劳教所拒收,警察又把她转送入洗脑班迫害长达四个月。这期间丈夫劳教期满回家没几天,在妹妹家又被绑架到洗脑班。
反反复复的迫害中,说不尽的辛酸、苦楚……一切为了什么?仅仅因为信仰真、善、忍,做一个真正的好人。
四.于吉海
于吉海,男,一九六九年出生,原兰炭厂职工。一九九九年十月因为进京上访,由原兰炭厂保卫处处长李世宽接回本地,两次被海石湾派出所非法拘留。二零零二年六月因在红古区煤电公司第一家属院散发真相资料,被受邪党欺骗的治安员跟踪举报绑架、毒打,并勒索钱财未果后,多人强压着手在污蔑法轮功的材料上按手印,又用从于吉海身上抢到的钥匙打开家门强行抄家,于吉海的妻子精神受到严重惊吓,一有风吹草动就害怕。
当时,海石湾派出所正在重建,占用原兰炭企业公司(兰炭厂下属单位,后更名为兰州千仁工贸公司)临街山庄酒楼二楼作为办公室。于吉海被兰炭厂保卫科、海石湾派出所多人强行铐在二楼暖气管子上。于吉海不愿让这些被谎言欺骗的警察,保安等因为迫害一个无辜的好人造下这等灭绝人性的坏事,从而给自己及家人带来灾难,神奇的脱掉了手铐,轻松的从二楼跳下,安全走脱,也因而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六月于吉海去海石湾牛肉面馆吃饭,被等在那里的海石湾派出所警察赵伟,阎斌等五、六人绑架,非法关押三天后,在没有任何手续,并隐瞒本人的情况下,非法劳教两年。因反抗非法劳教,在检查身体时,头用力撞在拍X光片的机器设备棱角上,头撞破了,血流了很多,身体很虚弱,劳教所拒收。海石湾派出所把于吉海送入花庄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天。期间,海石湾派出所恶警阎斌用电话联系海石湾派出所,派出所又和劳教所联系,不顾于吉海生命安危,强行将他送入平安台劳教所。
于吉海身体受伤,又拒吃劳教所的饭菜,身体极度虚弱,就这样劳教所依然不放过,派四个吸毒犯包夹监视他。约一个月左右,就强迫他参加重体力奴役劳动。劳教所强制每位法轮功学员写污蔑法轮功的“四书”,不写的,不让吃饭,不让上厕所……劳教所强制法轮功学员之间不允许说话,并派两个吸毒犯包夹一名法轮功学员,用来监视迫害这些学员。
当时劳教所有三十多名法轮功学员,遭打骂如同家常便饭,还有被酷刑折磨吊铐背过气的。学员之间打个招呼,也会招来包夹的毒打,管教当面辱骂学员并教唆吸毒人员打骂法轮功学员,如果有吸毒犯没有按管教意图行事,会受到严惩,被扣分,延长关押期限等。那里是人间地狱,吸毒犯等违法乱纪人员争先恐后想要早日离开,因此在管教的恶意教唆下,使迫害严重升级。有一姓马的回民吸毒犯,害怕自己受到牵连而被加期,打法轮功学员从早上打到晚上,没有间断,以至所有的人都看不下去,都警告马姓回民别太过份了。众多的人都是在加分、减刑的诱惑下,违心的干着自己不情愿干的事。这就是共产党的毒招,强拉很多无辜的人替它干坏事,为它当替罪羊。
二零零五年于吉海劳教期满,被兰炭厂“六一零”办公室的人从平安台接出后直接送入洗脑班想要继续迫害,然而天佑好人,那天恰好是公休日,加上同修正念强,洗脑班没有人,才不得不将于吉海送回家。
回家后,有警察、治安员时时骚扰,家人不敢给开门,警察威胁要用电钻钻门。
五.苏金秀
苏金秀,女,一九六二年出生,兰州市红古区平安乡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无故被乡政府、乡派出所绑架到龚家湾洗脑班,家中繁重的农活仅靠丈夫一人劳作,其丈夫曾去乡政府要人,但中共恶人以苏金秀不写所谓的“三书”,至今被非法无限期关押在龚家湾洗脑班。
二零零七年十月底,邪恶之徒王东、杨文泰等以苏金秀炼功为由,把她关进禁闭室背铐半个月,迫害的精神恍惚,脸上被打的青紫,手腕肿烂,脚腿浮肿。
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日,洗脑班恶首祁瑞军喝醉酒后,无缘无故搧打苏金秀。苏金秀被打伤,眼睛被打的青紫,后被法轮功学员牛万江看见,询问缘故。保安人员乔厚全、陪员廖永田看见,两个恶徒出手就打牛万江,法轮功学员关龙山出面阻止恶人行恶。第二天,牛万江、苏金秀、杜文慧、关龙山、张春莲、董秀兰等绝食抗议迫害,三天后,苏金秀、杜文慧被恶人强行灌食,牛万江被强行输液,输液期间,恶医马欣拿毛刷子打牛万江。苏金秀、杜文慧、牛万江三人被非法灌食六天。
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二日,洗脑班恶人又强迫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打扫卫生。当法轮功学员出号室后,恶警刘鑫进屋搜走了法轮功学员苏金秀的经文,并直接交给首恶祁瑞军。法轮功学员苏金秀要求归还经文,于四月二十三日开始绝食抗议,法轮功学员牛万江、董秀兰、杜文慧、侯燕清、陈桂芳也绝食抗议迫害。四月二十七日,绝食的法轮功学员被恶徒残忍灌食,牛万江、苏金秀、杜文慧、陈桂芳等被铐在洗脑班的一楼床架上,铐到下半夜三点,苏金秀、杜文慧、陈桂芳被放出。
部份参与迫害人员名单:
邮政编码:780084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
红古区政法委副书记(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成玉
政法委办公室电话:(0931)6211680;(0931)6221899(书记办公室)
红古区公安局国保队队长张玉良(已离任)、黄宗军
红古分局办公室电话:(0931)6214200(总机)—4301(局长办公室);4308(政委);4305(副局长);4310(副局长);4321(办公室);4355(治安科);4358(户政科);4363(法制科);4380(刑警队)。
红古区海石湾派出所政委(现红古区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张自环:(0931)6214200—4363(办公室电话)
海石派出所片警陈作鹏(现红古公安分局刑警队)、张洪礼、吴存财(现窑街派出所副所长)窑街派出所办公室电话:(0931)6311300
红古区“人民”法院审判长:史英博 代理审判员:张雪林 陪审员:关峰
法院办公室电话:(0931)6211656
红古区检察院检察员:王卫红 检察院办公室电话:(0931)6212000
甘肃省女子监狱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九州开发区68号信箱 邮政编码:780046 咨询电话(狱政科)电话:8333526 科长姓王 反X科科长姓朱,队长姓罗(警号6218070)
兰州市红古区平安乡财政所 刘** 电话:0931-6214061 邮政编码:730083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程** 电话:6211662 邮政编码:730084
兰州市红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赵** 电话:6211473 邮政编码: 730084
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人民政府 杨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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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周云山:0931--6211385(办公室);13919261688(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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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长:鲁长来:6213039(办公室);13893631828(手机)
办公室主任:吴存乾:0931--6211656(办公室);13893631618(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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