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内蒙古阿尔山市国保大队长陈国东带领一帮警察绑架了本市法轮功学员梁作荣、刘彩霞。梁作荣的妹妹梁作娟找陈国东讲理,并索要被其敲诈勒索的五千元所谓的“保证金”,陈国东矢口否认,梁作娟讲我有两个证人,陈国东一看抵赖不掉,就说:“你也不分个场合”,扬长而去。
十月九日清晨五点多钟,陈国东就给梁作娟打电话要去她家,梁作娟告诉他还没起来呢,等一会吧。六点多钟,陈在梁作娟家门口又打电话说要见她,梁作娟的丈夫把门开开,突然涌进十一个警察,进屋就开始翻箱倒柜,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也没有翻到任何东西。陈国东还不死心,命令再搜一遍,仍然一无所获,就把夫妇二人都带走了。梁作娟的丈夫被关在阿尔山市公安局一天,下午四点多钟放回,梁作娟被直接送到乌兰浩特市公安局看守所迫害。恶人并说任何人不准见,只有律师能见。
十月十三日,家属委托北京律师见当事人,律师到阿尔山市公安局递交了合法手续,要求见当时办案的负责人陈国东,说不在;找到政委交涉,政委说下午来吧,安排人接待你。下午律师去后,整个办公大楼几乎是空空如也,政委躲避不见,只有法制科有人在,找他们交涉,说我们只对内不对外,你说的事我们不知道。律师只能在那里等待,直到下午四点多钟,也没有任何人来接待。第二天早晨,律师早早等在公安局的大门口,也没有见到他们领导和具体办案人。
恶警贪图金钱,被人追索不赔,还非法抓捕当事人,这是执法违法的流氓行径。而阿尔山市公安局相关责任人,官官相护、互相包庇,践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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