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陇西县毕宇杰自述所受迫害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月十九日】一九九七年七月,我得到了旷世奇书《转法轮》,从此走入了正法修炼。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们平静的修炼生活遭到无端的破坏。那些对大法的歪曲和诽谤使我非常费解,“真、善、忍”怎么被媒体歪曲成那样呢?于是我开始向所在的各级部门、领导反映情况,期间也受到了各级部门的打压。

二零零零年元月,我们的环境变的非常糟糕,行动已被监视,根本谈不上什么人权。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履行了《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去北京上访反映情况。那时孩子才十个月。我们一家三口被关进了北京前门派出所,甘肃驻京办事处的人将我们一行押至陇西后直接关押在陇西县看守所。一个月后我们才被陆陆续续的放出,每个人被逼缴所谓“保证金”四千元。单位给我的处罚:留厂察看一年,每月只开基本工资一百多元。从看守所出来后我和妻子又被关进了西北铝加工厂办的洗脑班。每个大法学员由一个帮教严管,历时三个月。厂保卫处处长王福新、书记徐长德、王伟、王玉中(已遭恶报)负责对我们进行所谓“转化”——进行精神迫害

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我因不愿放弃信仰,经常被找去谈话让我“转化”。我拒绝了这些无理要求。

二零零一年初我们全家再次进京上访。在北京西城区看守所我绝食抵制迫害,遭到看守所狱警、犯人的野蛮灌食,并被像死刑犯一样对待:给我双手铐在脚铐上,使我不能站立,同时他们给我家中发出“病危通知”。第七天晚上,中国首都的那些表面堂皇内心邪恶的警察将绝食七天的我用面包车拉出去扔在车站的路旁。我身上的钱在被非法关押时都让狱警拿去,部份用来买了被子、布鞋等物品。工厂也因此找了个借口将我除名。我被迫流离失所。

妻子李冬梅被非法送到甘肃省平安台劳教所非法关押达十个月之久,期间被劳教所恶警铐到水管子上一周,手腕被铐的溃烂,至今留有伤痕。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我从外地回家过年,一天去餐馆吃早餐,恰巧碰到了陇西县国保队恶警宋健华(此人曾迫害过多名学员)。他上来就把我的衣领扯烂,对我进行野蛮殴打,我跑到路上,因刚下完雪,路滑,他滑倒在地,我才得以脱身。随后该恶警召集很多人四处围堵,在一辆公交车上绑架了我。

在刑警队的二十四个小时里,恶警对我轮番殴打。其中一个疯狂的暴打了我几个小时,并叫我记住他的名字。我记不清他到底打了我多少个耳光,踹了我多少脚,他还恶毒的用毛巾垫在他的手上使劲摇拽铐我的手铐,但我确实记住了他的名字——“姚国军”(音)。

第二天,恶警宋建华拿来一张刑事拘留证将我非法关押。接下来的三个月,宋建华和他的随从陆德昌(即现任的国保队长)对我进行了几次非法审讯,每次提审的时候宋建华都要给我铐上二副手铐。他不时诱供、刑讯逼供。后来找不到任何证据就又搞了一份所谓“取保候审”,说只要我签字就放我。宋建华诱骗我父亲写了一张我已出去的“证明”却不放我出去。他们又在看守所办了个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了我五个多月。前前后后我在陇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了十个月。

二零零二年十月份左右,由陇西县检察院受理、陇西县法院开庭,非法对我判刑三年。

我被非法关进甘肃省兰州监狱。在入监中队,每天都要剥大蒜,而且都有定额,完不成不能睡觉。在一次跟家人接见时,我说了想申诉的想法。接见完后,我被找去谈话还给我信纸写申诉,诉状还没写完就被“隔离”在监狱的禁闭室三天。禁闭室里面只有一个单人水泥床,再加一个厕所,不足五平米关着三个人;放风的地方只有二平米。

后来我被转到八监区。第一个月把我软禁在监舍里,不让下楼,每天有指定的包夹不离左右。负责“转化”我的教导员李德学经常找我“谈话”。二零零三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午我被带到一间仓库铐在铁杆上,八监区大队长高学锋、教导员李德学、监区长段小璐、杨建红、等人对我施暴,高学锋手持高压电棍持续电击,令我极其痛苦。光天化日之下,所谓“人民警察”如此残害人民,真是可悲!

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一日,我重获自由回到了家里。厂里保卫处处长王福新说只有写“三书”才可以上班。我拒绝了这无理要求。我工作的权利就这样被剥夺了。为了维持生计,从此在外地打工。因为长期对我的非法迫害,使我没有经济收入,一直流离失所,对父母、妻女无法照顾,每到所谓的“敏感日”国保队长陆德昌、宋建华等人都到家中骚扰,给家人带来巨大恐惧和压力。妻子受不了残酷的现实提出离婚。我的家庭破裂了。

我写出这些,目的是曝光他们的违法行为,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也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第一步。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们必将被绳之以法!同时我也善劝所有目前仍在参与迫害大法学员的各级警察和人员,请相信“善恶有报”这个天理,为了自己和家庭的未来,尽快认清中共的邪恶本性,脱离中共,远离迫害,才是唯一的正确选择。否则,当中共被上天惩罚时,你们岂不只能成为它的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