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判刑”还需要走走司法程序的过场,那么“劳动教养”则是完全违反法制。十二年来,劳教作为中共迫害法轮功的主要手段之一,难以计数的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中被折磨致残、致死或精神失常。作为典型的迫害黑窝,河北省女子劳教所更是罪恶累累,在所谓“文明单位”的掩盖下,对劫持到这里的善良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着极其残忍的折磨。
一、落入魔窟的善良女孩
二、因为帮人请律师,冯晓梅遭报复性迫害
胡苗苗,张家口怀安县柴沟堡镇苗苗幼儿园深受孩子和家长喜爱的老师,一个长相甜美、能歌善舞的二十五岁的姑娘,因为把自己知道的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告诉了人们,被怀安县警察绑架到当地公安局。十余天后的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六日,未经任何法律手续,未通知家属,胡苗苗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一年。
1、惨无人道的“入所惯例”
胡苗苗进入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当天,里面一帮气势汹汹的女人就出来,连打带拽地把她弄到所谓“学员公寓”一楼的一间储藏室里关起来,并强行用手铐把她铐在一张铁床上。然后,这些人不由分说,揪住她的披肩长发,便是一顿乱剪,故意把她的头发弄成七长八短、丑陋不堪的样子。因为苗苗不停地抗议,这些人竟用胶带把她的嘴封了起来。被堵住嘴的胡苗苗奋力挣扎,她们就狠命打她的脸和嘴巴,手打疼了,她们抄起地上的拖鞋来没头没脑的一通乱打,直到把胡苗苗的面孔打得青肿变形,缠在嘴上的胶带都被肿起来的嘴巴撑破了……
酷刑演示:暴打 |
原来,这是中共劳教所里所谓的“入所惯例”,对新来的法轮功学员,首先要进行为期数天的强行“转化”,在与其他劳教人员接触之前,利用十天左右的时间,将其关押到一间不为人知的黑屋子里(如储藏室等地方),由警察带着一帮心狠手辣的犯人,使用暴力对其进行肉体与精神的打击,用以摧毁人的意志,放弃甚至背叛自己的信仰。除所谓做“转化”迫害的人外,不得与外界接触。几个犹大围着该学员念假经文,看诽谤大法、大法师父的光盘。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他们事先写好所谓“四书”,并同时签上该学员的名字,然后几个人按着该学员掰着手在“四书”上按手印。
2、恶警王伟卫与“傻子”宗东荣
折磨胡苗苗的这帮凶恶女人,带头的是一大队大队长王伟卫,还有一个是直接管胡苗苗的警察侯俊梅。上前侮辱与动手打人的是她们从被关押人员中专门挑出来的犯人,都是因吸毒、偷盗、卖淫等等被抓的社会渣滓。
女警王伟卫,警号:1356059,小个子,戴眼镜。此人心肠狠、点子多,迫害法轮功学员十分积极。明慧网曾大量曝光该劳教所恶警刘子维的暴行,刘子维利用酷刑将很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其主要帮凶就是这个王伟卫。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内部流传着一个说法,就是刘子维“恶”,王伟卫“邪”,这两个女人合在一起就是“邪恶”。刘子维休假后,专管迫害法轮功的副所长冯可庄就把王伟卫提拔成了大队长。
王伟卫也象所有迫害法轮功的中共警察那样,在做恶时,会从犯人中挑选一些狠毒凶残的人出来,当她的打手和替身。出于不能对人言说的阴暗心理,王伟卫竟然挑选一名因偷盗和卖淫被劳教的智障人员帮她迫害胡苗苗。 这个名叫宗东荣的劳教人员来自河北农村,只有二十一岁,身体长得十分粗壮。因为从小智商就有问题,头脑简单,性格却很暴躁,并且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冲动起来十分凶残。智商不高却喜欢偷盗,一偷盗就被抓,小小年纪就因偷盗被判刑,蹲了三年监狱;出狱后不仅继续偷盗,而且还卖淫,再次被当地警方抓起来送了劳教。 因为长期与社会渣滓和中共警察打交道,所以此人没有什么道德观念,只相信和惧怕强权暴力。在劳教所,她只听警察的,警察让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以为这样就不吃眼前亏。这样一个人被王伟卫等狱警发现后,当成宝贝,将其发展成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得力打手。
人们发现,王伟卫想迫害谁,就指使这个“傻子”揭发检举谁,有人曾看见这个不识几个字的宗东荣,晚上在厕所抄写王伟卫给她的一张纸条,内容竟是说胡苗苗不服从管理的,而且完全是无中生有的编造。更令人发指的是,几个月后,发生了宗东荣受王伟卫等人的鼓励和纵容,对胡苗苗用暴力摧残的罪恶事件……
3、经历人间炼狱
胡苗苗被关到储藏室后,为让她迅速达到痛苦极限,以致精神崩溃,王伟卫等人研究胡苗苗的性格特点,认准她是一个追求高品质生活,爱美、爱干净、情感比较细腻的善良女孩子。于是,在进行了一整天的不眠不休的围攻、辱骂、罚站、不许上厕所等非人折磨后,使出了她们的“杀手锏”,让宗东荣上场了。
她们把宗东荣和胡苗苗一起关到这间狭小的储藏室里,宗东荣故意装疯卖傻,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动辄冲胡苗苗装出一种肮脏恐怖的样子,大喊大叫,或者呜呜大哭,根本不可理喻。
宗东荣在十来天的时间里,在这样一个完全封闭的黑暗斗室里一直如此。胡苗苗一方面承受着身上、脸上难忍的伤痛,一方面忍受着从来没经历过的脏脏、龌龊的环境,旁边还有这样一个魔鬼一样的疯傻之人极力折磨她。
后来,胡苗苗被转到监室里和其他人一起去做奴工。但仍然安排了几个吸毒犯、偷盗犯、卖淫者“包夹”她,对她继续“转化”,就是说要继续侮辱和打骂。当然,“包夹”者中仍然有这位给中共警察立了功的傻子宗东荣。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八日,胡苗苗对超负荷的奴役劳动表露出一点不满,警察侯俊梅即以此为借口把胡苗苗关进禁闭室,先让吸毒犯程巧云和李玲玲“包夹”她,后来又把宗东荣关了进去,还用一个手铐把宗东荣跟苗苗铐在一起,不管吃饭去厕所都铐在一起去。
那几天很多人都听到过胡苗苗遭折磨时发出的惨叫声,旁边值班室的警察却充耳不闻,听之任之。就是在那几天,宗东荣把胡苗苗拖到墙角,用膝盖猛顶下体,导致胡苗苗长时间行走困难。
4、作恶者被纵容,抱不平者被电击
有人看见胡苗苗由几个“包夹”架着去厕所,她两手扶着一个塑料凳子艰难地一点点向厕所挪动,两大腿一点也不敢分开往前迈步,“包夹”和值班的犯人还在旁边高声谩骂,逼她走快点儿。后来连塑料凳子也不许扶了,胡苗苗只能忍着剧痛、手扶着墙一点一点地往厕所挪。每次去厕所胡苗苗都不敢蹲下,疼的一个劲哭,“包夹”李玲玲还下流的侮辱她,怪声高叫:“别装蒜了,谁没有生过孩子。”
胡苗苗身体两个多月后都不见好转,申请到所外医院检查确诊,劳教所怕丑闻败露,坚决不批准。而且还派内部医院“医生”马锁功逼迫胡苗苗吃不明药物,被胡苗苗拒绝,马锁功还大发雷霆,说胡苗苗不配合治疗。值班的劳教人员也高声骂“不吃药,活该,贱货”,在场的警察却充耳不闻……
警察们怕其他人看到胡苗苗的惨状,开始严格限制胡苗苗上厕所,一天只准去两次,要在中午和晚上大家都睡下了才能去。胡苗苗去厕所时,值班的犯人会把各监室的门全部都关上。
对于犯有严重故意伤害罪的王伟卫、侯俊梅、宗东荣、李玲玲、程巧云、吴艳春等人,劳教所不仅不做惩处,连任何处理意见都没有。胡苗苗反而一直被关在禁闭室,不让其他人看到,不让家人接见,不许走漏任何风声。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二日,警察强迫胡苗苗出来和其他劳教人员一起看央视新闻,“包夹”程巧云嫌胡苗苗和她坐得远了一些,便气冲冲的拽起胡苗苗坐的凳,使体弱有伤的胡苗苗摔在地上。此时有同牢房的上访人员曹彩平好心地把苗苗扶了起来,后来又对程巧云说:“这样对苗苗太残忍了,她一个小孩子家,身体又有伤。”程巧云嫌曹彩平多管闲事,仗着队长撑腰就冲曹彩平大喊,警察赵素博听到后,拿着电棍,拿着手铐,带着几个打手进来就打曹彩平,把曹彩平打的鼻青眼伤,睁不开,又用电棍将她电昏过去两个小时……
5、迫害被曝光,父亲请律师被抓
心急如焚的家人得知胡苗苗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后,多次到劳教所要求见胡苗苗均被王伟卫以各种理由拒绝,以防止对胡苗苗野蛮摧残的消息走漏。然而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知情人出于义愤将迫害详情在网络上曝光。消息传出,舆论大哗,海内外众多正义之士以各种形式要求中共当局给胡苗苗看伤,同时查处伤人凶手宗东荣,以及宗东荣的支持者王伟卫、侯俊梅和劳教所副所长冯可庄。胡苗苗的父亲胡明亮也激愤地到劳教所据理力争。迫于舆论压力,劳教所只好同意让父女二人见上一面。
为见面时不让胡苗苗的父亲看出苗苗受伤的严重程度,劳教所警察一方面恐吓胡苗苗,不许说出遭迫害真相,否则不让接见;一方面指使包夹用各种手段天天威逼胡苗苗自己走路,不许扶着塑料凳子,目的是训练胡苗苗,在走路时让人看不出身体受伤。为了和父亲见到面,胡苗苗忍受着常人无法忍受的疼痛,双手扶墙,一点点的挪动着两脚,艰难的往前蹭着,包夹在后面跟着监控……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一日,胡明亮几经努力,终于在劳教所会见室隔着玻璃见到了半年多没有音讯的女儿。然而原本健康开朗的女儿不见了,眼前是一个被人搀扶着走进来的憔悴衰弱的黄瘦女孩。勇敢的胡苗苗没有配合王伟卫等恶警的威胁,她把自己被殴打凌辱的事告诉了父亲。她说:“爸爸你一定要给我做主,倾家荡产请律师也一定为我做主。”她告诉爸爸,双腿因被打得发软而不能站立行走,而劳教所却不让到外面看医生。
因为女儿受到的侵害太令人发指,因为依然在魔窟中受难的女儿提出了要求,胡明亮决心为女儿打官司。他为女儿聘请了律师,就女儿被非法拘禁、在劳教所遭酷刑虐待等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营救女儿出来,为女儿讨还一个公道。他到各司法部门反映冤情,跑遍了司法厅、劳教局、政法委、检察院,但遭到的都是搪塞敷衍,各执法部门形同虚设。
一月十七日,胡明亮和代理律师再次来到河北女子劳教所,律师依法要求会见当事人胡苗苗被拒绝。苗苗的父亲胡明亮更是被劳教所五名狱警强行往大门里拖,并被威胁:“不要再来这里了,不然对你和你女儿都不好!”
二月二十四日下午,胡明亮再次来到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门口,没见到女儿,却被怀安县专门来的截访人员骗上车,劫回了当地派出所。第二天,被劫持到怀安县柴沟堡镇李家窰村,在村委会对其实施非法监禁,有六至七个人每日陪同,上厕所都有人跟着……
6、内外串通,威胁父女放弃控告
对胡明亮的非法拘禁,一直持续到三月十九日,怀安县“六一零”的主任钱进利来了。他来到关押胡明亮的李家窰村委会,逼迫胡明亮写所谓的保证书,内容包括:一、不做维权的事。二、见胡苗苗时需他们在场陪同。
此人诱骗胡明亮说:“政府”一定会照顾你和你儿子今后的生活。又过了三天,柴沟堡镇“六一零”主任武进派李家窰村委会会计李占山、李强(柴沟堡镇司法所),带着胡明亮到劳教所去见胡苗苗。其实他们已经与劳教所串通好,要合起伙来威逼胡明亮以及胡苗苗放弃对劳教所相关人员的控告。
和父亲再次见面时,胡苗苗说自己在劳教所遭到侮辱与毒打,狱警却视而不见,立即被旁边监视的狱警恶语制止。而劳教所副所长冯可庄、大队长王伟卫、警察侯俊梅、狱医马锁功等人都出来,对胡明亮进行威胁:“你竟敢控告政府。现在你女儿身体很好,我们狱医给拍过片子,什么事也没有。我们还要控告你呢。这十来年,我们还是第一次遇到像你这样的事(指控告劳教所相关人员)……你不要再闹下去了,我们会按时放人的,不给胡苗苗加期的。”
三月二十八日,李占山又打电话给胡明亮,说劳教所打来电话了,只要你不再继续控告,劳教所答应按时放人……
而胡明亮为女儿聘请的一位正义律师,收到其所属的律师事务所指示,要其解除代理法轮功学员胡苗苗的案件,事务所要求退出委托的要求甚是强烈。显然,为不让胡苗苗受到的非法侵害让更多的人知道,为迫使胡苗苗和父亲放弃对恶警与恶人的依法控告,中共当局竟然把手伸向了另一位远在重庆的律师事务所……
冯晓梅,出生于一九六五年,家住石家庄市槐北路邮电宿舍,原任河北四方公司总工程师。曾拥有美满幸福的家庭和自己热爱的事业,与丈夫王宏斌是大学同班同学,随丈夫一九九四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受益很大,精神愉悦、生活幸福和睦,工作精力充沛颇有成效,都是单位技术骨干,深得领导同事好评,儿子聪明懂事,一家人其乐融融。
冯晓梅 |
从九九一九九九年至今十多年的时间里,象中国大陆的所有法轮功学员一样,遭受了深重的迫害。为此,她失去了稳定工作,失去了相濡以沫的丈夫、相依为命的父亲、骨肉连心的妹妹。一个人苦苦支撑支离破碎的家,上有年届七旬的羸弱老母,下有尚未成年的孩子,还要抚养妹妹遗下的五岁幼子。在这样的情况下,冯晓梅仍遭无端劫持,并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一年半,遭受了令人发指的折磨。
在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七日,冯晓梅在单位工作中被藁城市公安局警察带走,二十天后被送河北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一个弱女子遭受如此迫害,是因为帮助受害者王博一家请来正义律师辩护,彻底揭穿了中共的两个骗局:一、原来中共迫害法轮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二、天安门自焚案栽赃法轮功,是彻头彻尾的骗局。中共两个骗局被揭穿,恼羞成怒,对冯晓梅疯狂报复,劳教所“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头目对她说:“石家庄的律师都是你找的,省领导对你恨的咬牙切齿,一定要找借口把你抓了、转化了。”
遭受了一年多残酷迫害后终于得以回家的冯晓梅向政府各部门进行了情况反映。在情况反映中,她这样写道---
1、违法乱纪的“狱中之狱”在河北省女子劳教所公然存在
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六日,我一到劳教所就被隔离严管,前后三次,共计一百多天,都是被封闭关押在所谓的“严管室”。严管室是封闭起来的“狱中之狱”,是与世隔绝,让你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的地方。严管室设在储物间,日光灯整夜开着,房间门紧挨着干警的办公桌,对外完全封闭。被严管的人限制去厕所的次数和时间;不让洗漱、不让洗澡、不让洗衣服、不让购物,包括不让购手纸;不让去食堂吃饭;随时罚站、训斥、威胁和侮辱。没有干警的批准不能离开房间半步,更不能随便说话。稍有不从,干警一个命令,包夹和值班的打手就会一拥而入、大打出手。只要楼道有人就不能出门,去厕所时各监室都要关门,就是不让其他人听见、看见被严管人遭受的残酷虐待和侮辱。
在被严管的一百多天,日常生活中最难以忍受的是好几天也不让解一次大便,去厕所时刚蹲下,值班的普教就高喊“快点”,不起来就会被包夹强行拽起来。前一周不让我解大便,肚子胀的痛,喝半碗玉米糊还想吐。因憋的时间太长了,身体软弱无力,大便时大汗淋漓,人快虚脱了都解不出来,只好用手抠出来。因不让买手纸,只好用手撩起便池里的水简单冲洗。
劳教所为了不让人看见我,都是在所有人站队吃饭走后才允许我去厕所,曾经有好几次因为大厅有其他法轮功学员被罚站,一整天都不让我出房间门去厕所。包夹勉强同意我瞒着干警尿在自己的洗脸盆里,然后逼我用自己的刷牙杯把尿一杯杯泼到铁窗外。这是我连做梦都想不到会发生在劳教所的遭遇,比纳粹的犹太集中营犹有过之!
2、被包夹二十四小时贴身监控,人格受辱,隐私尽失
劳教人员分普教和法轮功两类,普教就是非法轮功学员,主要是吸毒、卖淫、盗窃、传销、上访等人员。我在劳教所的时间总共十八个多月,除了四个月在大班干活之外,其余的时间都有专门的包夹贴身监控。
劳教所规定,法轮功学员特殊对待,严禁相互接触,就是同一大班的平时就寝、站队、看电视、洗漱、去厕所、吃饭也不能挨着坐或站,不同班的就更不行。所以去厕所、打水、洗漱、洗衣服等日常活动,都由普教代为打报告并监控着同去,目的就是严密控制法轮功学员之间说话、打招呼,甚至点头示意或笑笑都不允许,都会招来包夹、班长、班里普教和值班普教的训斥或者打骂。有一次看电视时,我被两个包夹控制在后排,一前一后把我夹在中间。副大队长侯俊梅还训斥负责我的包夹对我看的不紧,使我没有任何机会对外透露自己被虐待的消息。
3、被劳教所安排各种人谩骂、侮辱、围攻……
我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严管室”一百多天,不法警察的目的就是对我实施精神和肉体迫害,让人意志崩溃、屈服,然后违心放弃信仰,妥协“转化”。他们的种种恶行回忆起来都让人感到不可名状的恐惧、悲哀、耻辱与绝望……
从二零零九年五月十八日我被关押到劳教所的第三天开始,劳教所二大队的尤队长就领着两个帮教,不顾我身体十分虚弱的事实,天天强制我与她们谈话,而当我善意指出他们讲的话违背法律时,尤队长就发脾气强迫我罚站。
干警动辄找借口训斥我,起立慢了被训斥;报数声音小被训斥。我脚肿得穿不上鞋,在房间里穿拖鞋被训斥。一拨接一拨的干警和帮教找我“强制谈话”,软硬兼施,侮辱与威胁并用,试图让我写“保证书”。当我指出其所说的违背常识或逻辑错误之处,她们就恼羞成怒。一次,王伟卫恶狠狠地说“你不转化是吧,我们有的是办法慢慢折磨你”。
干警的“疲劳战”未能把我拖垮,她们就从外地调过来四个所谓“帮教”,加上从本所派来的八、九个人,开始对我实施每天不停的言语围攻。她们轮班休息,不让我有片刻安宁,试图以此摧毁我的意志。这些所谓“帮教”都是以前曾经炼过法轮功的人,在劳教所的高压下被迫放弃信仰,妥协转化。这些人被劳教所利用,让她们腆着脸向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灌输一些逻辑不通的歪理,不听她们的,她们就一直对我围攻不止。外地的帮教是领工资的,本劳教所的帮教是在被干警强行威逼之下才来的。不法警察为完成“转化”指标真是什么无耻的招都使用上了。这些人整天缠着我不放,大约过了两周,我本来虚弱的身心都承受到了极限。
4、遭受持续的酷刑犯罪与故意伤害,导致严重便血
二零零九年六月五日,乔晓霞领着帮教史玉惠和吴玉霞来了。乔自称关系在河北省女子监狱,人借调到省里(省六一零),负责全省重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挽救”,已经“转化”一千多人了,全省排第一。此次是省里派、冯所长邀请,也跟省劳教管理局个别领导有默契,专门为所谓“帮助”我而来。
先由史和吴冒充同修名义与我“交流”,理屈词穷后,乔就上阵了,对我讽刺挖苦,威逼利诱,声称要找我性格缺陷、人性弱点,竭力侮辱我,专门挑我的伤心处说刺激话,胡说我丈夫的死都是我一手造成的,骂我是红颜祸水害人精,逼我顺着她的思路说话,否则就不让我说。(注:冯晓梅的丈夫王宏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初被警察从家中带走劳教三年,在石家庄市劳教所遭受种种的精神折磨和肉体伤害导致身体出现病变,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含冤离世。)
这些都不灵时,她们就开始往死里折磨我。乔晓霞下令对我整日整夜的连续罚站、不让睡觉。白天强制我站着听她们断章取义的歪曲法轮功创始人的著作,活动范围不能超出一块地板砖;晚上由劳教所的值班干警监控我罚站,稍有不从,干警就指挥普教过来强行拉拽,还威胁要把我铐在床头站着。这个乔晓霞竟然还会挤眼泪、甚至做姿态陪我一起站一会,然后再骂我无情、顽固、感化不了,什么招数都用,只求一样,让我写保证……
在我困乏难耐、站的腿和脚肿的非常厉害时,乔就拿出她惯用的酷刑手段,叫来四个普教打手将我按在床上强制双盘腿(佛家打坐的姿势)。普教刘宗珍将我的双手背后向上提拉并用膝盖顶住我的后腰,朱丽英和齐小路一边一个用膝盖顶住我的双腿,赵建立当帮凶。一阵阵疼的钻心、闹心、心慌,我疼痛难忍几次接近休克,发出阵阵惨叫声。乔还嫌力度不够,叫来医生一边给我听着心脏、数着脉搏,说着讽刺话;一边指挥普教不断的加大对我的折磨力度,让我痛不欲生。
她们明目张胆的酷刑折磨,我坚持到第四十天,身心俱感到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我不想死,家里只有七十岁的老母亲和两个上学的孩子,因为想活下来,只好违心“转化”(给自己修炼与人格留下了污点)。这就是中国政法系统专门培养的“专家”的所谓“挽救”,这不是不择手段的精神强奸吗?平心而论,这难道不是公然执法犯法?不是明摆着的故意伤害罪和虐待罪吗?精神折磨比肉体伤害更蹂躏人。我咨询过律师,乔晓霞的所为,无论怎么打着“挽救教育”的幌子,依法量刑犯的都是酷刑罪。
在一个月后,大约是七月二十六日,我写了一份宣布“暴力转化作废,坚修法轮功”的严正声明,交给值班干警。当天我就又被隔离在严管室,冯可庄连夜用车把乔接来,从新开始对我的折磨……
王伟卫对我说:“你现在‘反弹’绝对不行,于助理已急得说不出话,我也急得头疼,这种压力我们顶不住,别逼我们什么手段都用,反正你的声明用油笔写的也不算数。我们知道你的真实想法,也不再逼你对法轮功表什么态,法轮功的事在这里你不再提就行了。”王伟卫还威胁说再敢写声明加期三个月。
我心里极度抑郁无以言表的难过,在这种接连的体罚和压力下,在八月初,我开始出现大便便血现象,以后精神一受到攻击就便血,稍微用力不对也便血,至今未能痊愈。
5、故意拖延医治,致使病情越来越重
我在劳教所便血十五个月,别说治疗,始终没有好好确诊,就是硬挺着,严重了就让吃止血药,身体每况愈下。直到二零一零年一月份,半年过去了,劳教所才带我到和平医院做检查。回来大队长刘子维说我就是没病,到二月十三日(农历年三十)因我便血特别厉害,劳教所医生让我吃五片止血药(说明书上建议吃一-二片)顶着,仍然止不住。干警带我去劳教所内部医院,医生马锁功说他没办法,还嘲讽地要我自己出钱去北京协和医院,让我跟家里打电话要钱。回队里我申请打电话但干警却又不允许。他们就这样互相推脱责任,拖延着不给医治。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九日,我已经身体非常虚弱,脸色惨白心慌气短不能行走,第二次去和平医院检查,劳教所医生马锁功说,即使查出是癌症也不会提前放人。三月二十三日,又突然强行带我到省医院肛肠科检查,仍然做的是指查,被一个连介绍病情都不听的大夫咬定是“内痔加肛裂”,几分钟就“确诊”了。
我跟副所长冯可庄反映:就算检查了,去三次医院,两次没查出结果,只有一次“确诊”痔疮,就“毫不怀疑”的按痔疮治疗,谁家有病人会这样对待啊,是长期便血不是拉肚子,怎么说也存在误诊的可能啊!怎么令人信服呢?这种态度不是明显的推责任吗?我多次申请住院观察确诊并治疗,但都没批准。
6、病中被强制做奴工,病情严重恶化
我从十一月开始到大班干活,每天的任务是制作五百个档案袋,七、八道工序很难做,完不成抱回宿舍加班干,有一次干到凌晨两点。完不成任务有时罚全班站大厅;产量排后面的洗凉水澡,购物、洗漱、去厕所、打开水都排最后。所以班长都逼着快干,连喊带骂的,把人累得精疲力尽。两条腿上楼发抖,胳膊酸得抬不起来,手划得都是伤。尤其装卸车是体力活,更是干不动。到年底改成叠毛巾、尿布,劳动强度小些,但活紧,周六日很少休息,午休也取消了。每天统计产量,个人前十名减期、后十名加期,班组产量排后面的班长要挨骂。尤其每天装卸车,一包材料一百多斤,两个人拖着走很吃力。
二零一零年二月,我因便血浑身无力,卸车时没去,干警赵雅丽问怎么没去卸车,我说还便血,赵恶狠狠训斥:“不都带你查了吗,不是没事吗?别废话,给我卸车去。”繁重的奴役劳动,使我便血更严重了,多时一天便血五次,每次半碗多,监控我去厕所的普教吓得都不敢看。因没得到很好照顾,又被强制干活近半年,造成身体非常虚弱。直到三月二十九日,才调到小班休息调养,便血现象有所缓解。
7、剥夺申诉权,不让会见律师,随意加期
我从到劳教所的第一天,就开始口头申请会见律师,当时的答复是会让见的;行政复议期限过了,行政诉讼期限也过了,律师多次到劳教所一直没让见。
在代理律师和家属的强烈要求下,高检接受了我被虐待的举报,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六日,派石家庄市检察院住所田检察官和市检的王科长到劳教所调查。但由于劳教所方在调查现场刻意制造高压气氛,违反检察原则和程序,致使调查结果完全失实。从那时起,大队长刘子维和干警们更有恃无恐,不管我的病情,都逼着我干活。
三月二十三日,监控我去厕所的两个包夹郝某和魏某告诉我,她们曾被干警带到会见室去做假口供。魏告诉我,当时在会见室的除了检察院的田检察官和王科长外,还有副所长冯可庄、一大队大队长刘子维和指导员王伟卫,就是让按照她们的意思说,然后签名按手印,普教魏无奈地说没办法,不敢不从。
六月五日我终于获准,可以写书面会见律师的申请交冯所长,但是冯所长以种种借口阻挠,致使我被关押在劳教所十八多月都没见到过律师。并在我劳教到期后,还以我不参加劳动、不参加文娱活动为名延期十六天。实际上我走路、洗漱都困难,怎么可能参加劳动和文体活动呢?其实这种按照劳教所内部管理规定的延期,就是非法拘禁。
8、剥夺通信自由,基本人权毫无保障
劳教所的管理制度中规定通信不受检查,但实际上没有通信自由。每周统一写信,自己买的纸笔交班长保管,写完信不能封口,班长先检查,然后交值班干警检查,合格后才能寄出,给不给寄本人根本不知道;收信一样的逆过程,干警拆开检查后才给本人看,看完交班长保存;有时根本不给看;有时让站在干警办公桌那儿看。写信只能说劳教所好话,无法表达真实信息。
所谓亲情电话更是申请好多次才让打,每月保证不了一次。通话用免提,干警坐在旁边听着做记录,认为说了不该说的话,立刻按叉簧挂断,以后就不让打了;接见和打电话一样每月一次,还经常不让见。接见时隔着玻璃用电话交谈,干警坐在旁边记录,干警认为说了不该说的事情,以后就不让接见。防止真实信息外泄无所不用其极……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