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监狱的前身是滨江监狱,以前包括男犯监区,后来男监分开了,二零零七年更名为成都女子监狱,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这里常年关押着两千多名在押人员,总共设有六个监区,被劫持来的法轮功学员被关在二监区(原为十二监区)和六监区(老弱病残监区),有个别的学员在其它监区。
成都女子监狱二监区(原十二监区)有三个分队,监区长陈建芬(被双规判监外执行);副监区长周英,此人较高,精瘦,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是个外表伪善,内心狡诈之人;二分队分队长王雪萍管生产、思想;另外二分队狱警卢巧霞(藏族,四十多岁)、周桂芳(四十多岁)是专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特别是卢巧霞极其阴险,一般不出面迫害,但所有的迫害手段都是她在背后出阴招。
邪恶洗脑
对新被劫持入监的法轮功学员,监狱先用“软攻”政策,将法轮功学员关入二分队由所谓“转化”人员组成的监室,有时也安插一个普犯,进行“转化”,期间狱警会进行个人信息摸底,了解性格、喜好,一方面在生活上伪善相待,一方面威胁必须“转化”,否则期满也回不了家。
法轮功学员刚被关进监狱时,开始天天叫“学习”,内容有大法书,由帮教读一段,歪曲一段,迷惑法理不清的学员。对于法理清晰、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邪党是没有办法的,帮教只好打击、讽刺、挖苦,上报给狱警。狱警一看达不到目的,就凶相毕露,把坚定法轮功学员隔离关押,叫邪悟人员二十四小时轮流值班,两小时一班,昼夜不停的读诽谤材料,不让法轮功学员合眼。
攀枝花法轮功学员谭海燕(仍在狱中)被折磨的筋疲力尽、头昏眼花,狱警卢巧霞在谭不清醒的状态下,拉着谭的手指在事先写好的“三书”上按了手印。谭海燕清醒后马上斥责她,坚决不承认这卑劣行径,最终恶警也没达到转化目的。成都市法轮功学员何玉梅和广汉市法轮功学员杨蜀锦等都遭遇过这种的迫害。
狱警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将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分关到其他普犯监室,派两普犯监控一名法轮功学员,不准法轮功学员出监室,不准与其他人说话,不允出门晾、收衣服,不允出门打开水和洗澡水,每个监室还有一个主管狱警。卢巧霞和周桂芳随时向“包夹”和主管狱警了解情况,规定凡是当“包夹”的每个月要向她们写一份法轮功学员情况的书面材料,再存档。
法轮功学员钟俊芳遭迫害
大地震后,监狱搞演习,法轮功学员钟俊芳(现又遭绑架)拒穿囚服,狱警搜走钟俊芳所有的衣服,令她上身只剩一件文胸,下身一条内裤,钟俊芳坚持不穿囚服,用床单披在身上,一直坚持到十一月份,在这期间狱警为了迫使她穿囚服,就煽动犯人侮辱她,但也没使钟俊芳改变主意。
二零零九年底,有几天寒流下降,天气骤然变冷,凛冽的寒风不断的拍打着玻璃窗,犯人们都冷的钻进了被窝,被子盖的严严实实,到了后半夜,钟俊芳开始在床上打坐炼功,值班警察在监控器里看见了,马上气势汹汹的跑过来,把她拉到了办公室双,手吊铐在窗子上冻了一夜。钟俊芳第二天就开始绝食抗议,最后狱警叫人把她抬到监狱卫生医院去野蛮灌食,每当她在炼功时,“包夹”张忠毅就对她又吼又骂,还多次把她身上揪的青一块、紫一块的,受尽了折磨。她为了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的给监狱,监区和狱警写真相信,狱警害怕,为了阻止她,就叫人收走了所有的纸和笔也不准其他人借给她,法轮功学员钟俊芳又开始绝食,几次遭灌食,身体受到严重摧残,最后被迫害的住进了警官医院直到冤狱期满。
酷刑演示:吊铐 |
法轮功学员李玉华被迫害致死
四川乐山市犍为县法轮功学员李玉华,五十多岁,二零零七年刚被抓进监时,身体健康,脸色红润,她不听邪恶谎言,不放弃信仰,是一名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后来身体被折磨的不行了,脸蜡黄,吃不下饭,情况很不好,被送监狱医院,没过多久就听说快不行了,监狱怕承担责任,叫家属办保外就医,李玉华出狱没多久就含冤去世了,她的死,成都女子监狱是绝对脱不了干系的。
恶警恶犯处处刁难法轮功学员
警犯互相勾结,在生活上处处为难法轮功学员。在生活用水方面,普犯有多少水瓶就打多少,而法轮功学员每天只打半瓶。管教王雪苹专门跟监室的人打招呼,不准跟法轮功学员讲话,其他普犯每周都可以到市购买日常用品和营养品,而法轮功学员平日只准购日用品,不准买营养品,也不准到超市,每买一次都要写报告,一切事情均由“包夹”代买,她们怕“包夹”给学员买东西,就把每个法轮功学员的卡收走,由警察统一管,规定一个月买一次,且限制金额,如果法轮功学员不配合,就扣“包夹”的分。
四川文川发生特大地震,监狱将在押人员集中在一个开阔地带,命令他们表演节目,为邪党歌功颂德。一次,法轮功学员何雪梅高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恶警气急败坏,指使犯人一哄而上,捂嘴、按头、扭手,把何玉梅关到小间,十多天才放出来。
二零零八年底,副监区长周英调走,王雪萍调至入二监区监区任监长,廖群芳接任副监区长,廖小红任股长。这二廖为了捞取政治资本,都对法轮功学员恨之入骨,特别是廖群芳,经常以各种理由搜查法轮功学员的床铺和箱子发现没有打标记的便服就搜走投进垃圾桶,对法轮功学员想查就查,没有任何借口,每次都是亲自动手翻,东西扔得一地,一旦发现所谓的违禁品,就要扣“包夹”的分。法轮功学员无论做什么都要写报告,没有丝毫自由可言。她还要求“包夹”人员每个月都要把法轮功学员的表现写一篇材料上交以便存档。
一般的普犯每周可交一次信,不限制份数,而法轮功学员一个月只能交一次,但一般的平信有时也寄不出去,外面的信也收不到,有时几个月才收到一封信,但家属说每个月都寄了的,家属也无从知道法轮功学员在监狱受迫害的情况,来去的信件都要经过监狱狱政科,监区综合办和监室主管警察检查,发现有泄露监狱情况马上扣留焚毁也不通知本人,这种行为完全是违宪的,同时也是违反(监狱法)的,普犯每个月可接见一次,而法轮功学员还要求穿囚服,否则不予接见,为此很多法轮功学员几年都不曾接见过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