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二日,涞水县明义乡派出所梁得志、涞水公安局戴春杰领一帮恶人到我家抢劫,抢走我大法书籍十七本,手机两部,照相机一台、粮补卡、扁嘴钳、印章印油等东西,并将我绑架到明义乡邪党政府关押。
晚八点,我被放回家后,夜里十一点,又将我绑架。绑架过程中,我的脚被扭伤,到骨科医院医生诊断要打石膏,明义乡恶警不但不许医生给我打石膏,还把我强行关押在涞水公安局,不给吃,不给喝。晚上八点,便连夜将拖着伤痛腿的我,送到河北石家庄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恶警逼迫法轮功学员“写四书”,强迫看污蔑大法的电视,每天强制法轮功学员装有毒的澡巾,检查的来了,劳教所恶警就叫把有毒的澡巾藏起来,检查的走了,再叫拿出来装。每个班上都有包夹,说什么都行,就是不许说法轮功,上厕所都的喊报告,后面还要跟上包夹监视,每个班上都安有监控器,每个礼拜被强迫脱光衣服进行邪恶的安检。吃饭时间只有十分钟,饱不饱都的站起来踏步,不踏,恶警就骂。
石家庄女子劳教所恶警侯俊梅、吴燕、刘燕,每天骂法轮功学员,被关押的人们成了恶警发泄、取笑的对象,肆无忌惮地迫害。过大年那天,恶人赵素伯逼迫我们看电视假新闻,我们不看,他就问我为什么不看?我哭了,我说过年了,孩子见不到自己的妈。赵素伯说:那你们不在家好好过日子。我说:说谁不好好在家过日子了?谁愿意来你们这,是你们用车把我拉来的。
因为我不看电视邪说,我被关进禁闭室,禁闭室是用海绵包的,再用布绷好,打人时外面听不到打人的声音,赵素伯边用脚踹我边骂,你写了“四书”不承认,我说写了“四书”作废,不算数。
历尽一年的魔难,二零一一年,我才从劳教所回到家中。
多次被勒索、绑架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开始迫害大法后,我被勒索一百元钱。
二零零一年腊月,李景合、李维志等人把我从家中绑架到明义乡派出所。还没到派出所,他们就用脚踹我,到了派出所,恶人用笤帚把打我,叫我跪在砖头上狠打,笤帚打散了,就用木棍打,脸打肿了,屁股被打得青紫棒硬,睡觉不能躺,只能爬着。丈夫看见我被打成这样,当时就昏了过去。明义乡恶人逼迫我骂大法师父,不骂就打。这次迫害,我被勒索四百三十元钱,并且家人请他们吃饭,才将我放回家中。
二零零二年,明义乡恶人恶警又到我家抄家,抢劫了我的大法书籍。
二零零三年七月,我正在地里干活,由于恶人构陷,明义乡张建成带人到我家抄家,并勒索我现金七百元。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涞水公安局、明义乡派出所又到我家抄家,并将我绑架到涞水县招待所洗脑班迫害,十三天后,我被勒索二千七百元钱后放回家中。
二零零六年春天,我再次被涞水县公安局绑架一天,被勒索现金二百元。
二零零八年正月二十一,涞水县公安局戴春杰又领人将我家的电视接收锅、电视、手机、粮票十六斤、大法书籍、户口本等一并抢劫,说怕我进京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