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零零九年夏四同修去农村发资料,结果两个同修被绑架到公安局。当时家人和同修的朋友找了人说:每人交二千元就可以放人。我当时听到此消息后,我也想了交钱是不对的,这样更滋养了邪魔。其实被关押的同修没有交钱的想法,而是想,既然来了,就要证实法。可是我怕同修被判刑、被迫害,所以就毫不犹豫的从银行支了二千元给垫上了,把同修给接了回来。当时还认为自己挺仗义,认为同修也是自己的家人。同修回来后把钱很快的还给了我,并半开玩笑的说要是在生意上这么爽快的帮助就好了。其实同修自己本身经济上就不富裕,刚存了二千元钱,这一下又都没了。
由于我没在法上认识,听到给邪党送钱没及时阻止这件事情,给同修造成经济损失,给迫害他的人又往下推了一把。回想起来我的店生意也是从那时起越来越不好的,光是往外掏钱的事——旧势力抓住了漏迫害。本来同修出问题,每一个听到看到的人都有提高的因素在里面,都要修一把的。拿钱换人,在道德变异的大陆社会中看好象是对的,可是作为“修炼人”来讲,是错误的。那时我半推半就稀里糊涂的,就这样没拿当回事过去了,其实是用了常人中败坏之后的想法和做法,而没有作为大法弟子来正念正行,讲真相救人、营救同修、解体迫害。
今天看同修的文章,向内找,才想起这事。其实不符合法的地方还很多,意识到就要把它挖出来去掉它,及时归正自己,个人一点认识,层次有限,写出来谨供同修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