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签写“保证书” 六旬妇女严冬季节被迫离家

——成都新津洗脑班和新鸿路街道办的恶行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六十一岁的余芙昭女士,家住成都市新鸿路一百八十九号院内,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大法,被街道办某些人三番五次的逼迫签写所谓“保证书”放弃修炼,并威胁如不签署,就送洗脑班。为了抗议和躲避中共洗脑班的暴力强制“转化”,这位老人不得不离开温暖的家,至今,在这严冬季节仍然流浪在外。

二零一一年十月的一天,成都市菽香里社区副主任王官洪和章均到余芙昭家,要求余签一份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余芙昭说:“我是修真、善、忍的,我不可能说假话,你们不要参与迫害法轮功,对你们及家人都有好处。”余芙昭和他们讲真相,他们却说:“我们社区已经送走了两个到法制中心(即洗脑班),还有一个在家里签了保证,现在就剩你一个,我们社区准备收个好的口子。”余芙昭说:“我不签,这是我的信仰。”王官洪威胁说:“如果你不签,可能就要送到法制中心去。”走时还叫余芙昭“考虑清楚”。

十一月二十九日,王官洪又到余芙昭家进行骚扰,严重影响她的正常生活。

十二月二日,王官洪和新津洗脑班的王秀琴、徐丹三人到余芙昭家。王秀琴骗余说徐丹姓“胡”,他们知道自己做坏事、害怕让人知道他们的真实姓名。徐丹说:“我受成华区政府和新鸿路街道办的委托来找你。”(徐丹自知新津洗脑班是一个非法机构,想抬出政府来证明自己无罪,给自己撑腰。)又说,他们有一份准备好的“保证书”,要求余芙昭签字。余芙昭断然拒绝了他们的要求。徐说:“签不签是你的选择,我只是转达这个意思。”见余不配合就说:“那就按程序来。”意思是要绑架余芙昭进洗脑班。

为避开迫害,善良的余芙昭老人被迫离开了家,在寒冷的冬天流浪在外了。

后来新鸿路派出所的户籍警温三虎又到余芙昭家找她的儿子,哄骗她儿子说:写个保证就完了。试想为了强迫别人放弃信仰不择手段,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和财力,难道真的是“写个保证就完了”这么简单吗?新津洗脑班早就恶名昭著,为了向各级政府机构骗取钱财,捏造“转化率”,绑架迫害法轮功学员,至今已有多人被迫害致残、致死、致疯,给无数的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和经济损失。这个洗脑班是披着“法制”外衣的犯罪机构,是中共邪党践踏无辜、草菅人命的集中营。它的罪恶在不久的将来必将得到彻底清算。

还在参与迫害法轮功信仰的人啊,你真的该清醒了。如果还不悬崖勒马,等待你的还不只是人间法律的严惩,你的家人也会因你迫害修炼人的罪过受到牵连。珍惜大法弟子对你的劝告吧,为你和你的家人选择一条正确的路,弃恶从善,你们的生命才会有未来。

参与迫害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成都市新鸿路街道办和派出所温三虎
菽香里社区副主任王官洪、章均
新津洗脑班王秀琴和徐丹
其他相关人员:
菽香里社区有独立的办公大楼,邮编610051
菽香里社区主任王晓斌;成员:王红玉、杨红
新鸿路街道办地址:新鸿南路79号,电话:84332358
新鸿路街道办主任袁万银;成员:蔡云、王兴瑜、邓文全、廖锐、戴延刚
成华区区委书记:何立斌(成华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