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零年二月九日(腊月二十六),康平县胜利乡法轮功学员王淑华、齐淑萍为了让人们过一个快乐、幸福的新年,到胜利乡哈户村讲真相、送“福”字,被刘军和另一不明真相的人恶告到胜利乡派出所。胜利乡派出所所长何文清等人把王淑华、齐淑萍绑架,连夜送到沈阳造化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一个月后,王淑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关押到马三家女子劳教所。齐淑萍因血压、心脏都不正常,已不能行走,体验不合格,被送回家。
齐淑萍的子女都在外地谋生,本想回来一起过一个团圆年,结果只能在思念亲人的痛苦中度过。当子女们看到齐淑萍被迫害一个月后已不能行走,不得不把齐淑萍带到外地照料。无奈又将已经备好的用于第二年春播的种子、化肥卖掉,造成齐淑萍家一年没有收入。
王淑华被非法劳教一年后,回到家时,身体已经极度虚弱。在劳教所里,她们几乎每天吃的都是长了绿毛的玉米窝头,菜汤里几乎见不到油水,还要被迫超负荷的干活。
善恶有报是天理。陷害相邻的刘军现已遭恶报。二零一一年九月里的一天,刘军与一有夫之妇发生非正当两性关系,正在行苟且之事,被此妇人的丈夫抓到,并告发,现刘军已入狱。刘军的妻子和女儿都精神不好,知道了这件事后,刘军的妻子带着女儿离家出走,结果刘军的妻子被车撞死,女儿失踪数日后被找回。儿子在外地打工,家里多日空无一人,冷冷清清。
古人云: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保护一个法轮功学员功德无量,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则必遭天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此奉劝刘军及所有诬告过法轮功学员的世人,赶快悬崖勒马,将功赎罪,吸收刘军的教训,常看真相,明辨是非善恶,为自己选择一个光明、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