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红河州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三十六名):区号0873。红河州辖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泸西、石屏、屏边、金平、元阳、红河、绿春、河口等十三个市县。
202、何莲春(何迎春,两次),女,三十多岁,法轮功学员,蒙自市人(蒙自县从二零一零年起改为蒙自市)。于二零零一年底与其他四名法轮功学员去贴真相资料,被恶警跟踪,五人一起被绑架。何莲春被蒙自县法院非法判重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第四监区,她被非法判刑时女儿才一岁。出狱后,坚持真、善、忍信仰,二零零九年一月二十三日出外发真相资料时,又被蒙自县“六一零”及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关押在蒙自西郊的白露脚看守所,再次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诬判十年重刑。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禁闭室遭酷刑折磨。近日传出消息,何莲春已经被女二监迫害致生命出现危险,但拒不放人。
203、刘燕,女,四十七岁,个旧市人,大学文化,红河州水利局公务员,红河州原法轮功辅导站站长。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市及开远市恶警绑架,这已经是刘燕第四次被绑架,随后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十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现刘燕仅剩七十多岁的瘫痪父亲及年迈母亲在家,女儿在外读大学,导致生活很困难。
刘燕二零零零年四月遭个旧市“六一零”及市国安绑架、抄家,送至个旧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后放回。二零零六年九月十四日在建水县讲真相被诬告,被建水恶警绑架关押于建水看守所,后被红河州公安局钟崇富带七、八个恶警带回蒙自家中非法抄家后劳教二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4、罗芳,女,一九六九年六月生,建水县人,大专文化,云南省金平县国营金平县农场一队学校教师,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二年六月十日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金平县公安局绑架,并被罚款二百元。 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劫走自用的电脑、打印机、刻录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二零零八年九月,金平县邪党法院非法开庭,非法对罗芳判刑八年。罗芳上诉到红河州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审判长沈泓泽,审判员许兵、韩钢,书记员李颖诛于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审理此案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罗芳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05、苏琼波,女,四十多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人,个旧市工商银行职工,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二日被个旧市“六一零”及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后关在个旧市大屯镇看守所,看守所一直不让家人见面也不通知她的家人。六月十九日红河州“六一零”及红河州中级法院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秘密开庭诬判她八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之前她曾于二零零二年因贴“法轮大法好”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公安恶警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206、董铭祖(董茗祖),男,四十七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人,个旧鸡街冶炼厂工人。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一日被绑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重刑七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六一零”人员又串通监狱一起迫害董铭祖,至今不许家人探望,无理要挟亲属要先得到“六一零”允许才能接见。
董铭祖曾经于二零零零年四月因不放弃真善忍信仰,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个旧市“六一零”及市国安绑架、抄家,送至个旧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后放回。
207、沈绍清,女,六十九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三零八队退休教师。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四日早上在发放真相资料时,被恶警跟踪到家绑架。并把个人财产:电脑、打印机、刻录机等上万元的机器抢走,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现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08、王宇中,女,四十七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人,个旧市五交化公司工人。二零零八年一月八日被绑架,关押在个旧市大屯看守所。看守所不通知亲属,不允许亲人见面,随后被红河州中级法院秘密判重刑七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六一零”人员又串通监狱一起迫害王宇中,至今不许家人去监狱探望,无理要挟亲属要先得到“六一零”允许才能接见。王宇中被非法关押期间,她的丈夫迫于邪党“六一零”的压力,被逼与其离婚。王宇中曾于二零零二年五月因贴“法轮大法好”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并被非法关押三十天后放回。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日又被强迫到个旧茶山果站洗脑班迫害。
209、戴盆顺,男,六十岁,法轮功学员,云南省开远市解化厂合成车间职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绑架,同年八月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三监区。出来后又再次被非法劳教二年,被关押在禄丰县大坪坝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六大队迫害。
210、陈尧,男,四十多岁,法轮功学员,原个旧一中教师(已退职),二零零一年因复印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电脑、汽车等,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
211、赵凤云,女,四十多岁,蒙自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212、陈运琼,女,三十多岁,蒙自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绑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在本地监狱关押。
213、李文翠,女,四十多岁,蒙自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一年底与何莲春贴真相资料时,被蒙自公安、国保人员绑架,被判刑三年,在本地监狱关押迫害。
214、谢曼华,女,五十八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群艺馆职工。二零零一年三月,个旧市“六一零”举办洗脑班,谢曼华坚信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不放弃信仰,被迫离家出走。二零零三年在湖南益阳县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非法判刑三年。
215、李惠琴,女,个旧市人, 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四年一月十四日被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16、徐丽萍,女,个旧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送女二监迫害。
217、马林,女,个旧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被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18、张正乔,男,个旧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被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219、高孟园,女,个旧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被绑架,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20、万乔英(万秀英),女,约五十九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大屯镇一村居民。因修炼法轮大法,曾两次被非法关押。二零零四年一月,万乔英被绑架后关押在个旧看守所,关押近十个月后才释放。二零零五年八月十八日上午十二点左右,万乔英第二次被绑架。被个旧市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关押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在狱中,万乔英被四个判死缓及无期徒刑的毒犯看守不让炼功,长期被罚站、长期被关禁闭在被称做“黑洞”的小号里,她曾被绑成“大”字形,被注射不明药剂,恶警还在饭中加入不明药物,让人用勺子撬开万乔英的牙齿强行灌药。二零零七年二月,万乔英家人在相隔半年后,被“六一零”通知到昆明女二监探监。亲人看到万乔英已被迫害的身体极度虚弱,是由两名犯人架着出来,已不能说话了。此时恶警强逼万乔英在一张纸上按手印,遭万乔英拒绝并将纸笔推掉,恶警就教唆万乔英的儿子、儿媳扳着她的手按下手印,然后说她的情况可保外就医。然而直至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四日,省女二监狱才通知家属把万乔英接回家。被接回家的万乔英,身体极度虚弱,走路无力,直不起腰,两眼发直,脚手僵直,直挺挺的睡着或站着,时而清醒,时而不清醒,行为举止反常。邪恶的迫害给万乔英和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221、张桂仙,女,法轮功学员,个旧市磷肥厂工人。二零零七年三月十日在红河州老州政府大院发放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个旧市公安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被红河州中级法院秘密开庭判刑,具体刑期不清楚,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22、李慧珍,女,七十多岁,法轮功学员,国营金平县农场七队退休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李慧珍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将人绑架后,李慧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
223-225、三人,江昆,男、六十多岁;妻子朱德超,女,五十多岁,四川省荣昌县人;女儿江润麟,一九七八年四月生,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出纳工作。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从建水移居昆明的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恶警绑架。江昆被判刑一年半,在拘留所执行;妻子朱德超被判刑六年,女儿江润麟被判刑三年。母女同时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26、段玉芬,女,一九四一年生,法轮功学员,弥勒县巡检司电厂退休职工。二零零八年六月八日被绑架,七月二十五日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七年,送往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直到目前都没有给判决书,只是口头通知家人被判七年。
227、 钱淑芳,女,四十六岁,法轮功学员,开远市滇南小龙潭发电总厂劳动服务公司职工。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五日被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非法拘留在建水县看守所,半年后被红河州中级法院在建水异地判刑五年,直接送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直到目前仍没有给判决书,只是口头通知家人说钱淑芳被判刑五年,现在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遭受迫害,家人时常受到骚扰。
二零零六年六月八日钱淑芳曾被开远市公安局绑架,关押在开远市看守所,后被判非法劳教三年(所外执行)。
228、李亚萍,女,约六十岁,法轮功学员,建水县中医院退休女职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发送真相光盘、贴真相不干胶时,遭云南省建水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舒云超、曹建玲、吴迪、段凯、赵自录等恶警绑架、抄家,掠走所有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七日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送云南女二监时因体验血压高被拒收,现已回到家中。
229、陈象征(陈相征,两次),女,七十二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大屯镇农民。二零零五年被绑架、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第四监区;二零一零年七月被个旧、蒙自、开远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30、蒋玉华(蒋艳华,两次),女,五十二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大屯镇农民。二零零五年被绑架、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二零一零年七月被个旧、蒙自、开远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遭受迫害。
231、马国忠,男,约四十岁,蒙自市高家寨法轮功学员,农民。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遭绑架,恶警去了五十多人,抢走了电脑器材和许多大法书。马国忠被绑架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32、王兰芬,女,四十多岁,法轮功学员,个旧市传染病院职工。二零一零年七月被个旧、蒙自、开远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33、常平,女,三十多岁,个旧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七月被个旧、蒙自、开远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34、崔玲(崔琳),女,五十岁,法轮功学员,开远市解化厂技校老师。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和刘燕一起被蒙自市及开远市恶警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开远市看守所。二零一一年四月一日,红河州中院在开远法院非法开庭,崔玲依据《刑事诉讼法》提出因本案是信仰问题,要求“无神论”的中共党员回避,审判长李有成当场咆哮,满脸通红,气急败坏的驳回崔玲的正义申请。崔玲在庭上义正辞严:自己修炼法轮功无罪,宪法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用刑法三百条起诉法轮功学员是违法的。崔玲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35、万琼,女,四十多岁,个旧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一日上午十点被个旧市六一零、国保大队恶警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非法判刑六年,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
236、黎明,男,四十七岁(刘燕的丈夫),法轮功学员,红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职工。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市恶警绑架、抄家。被红河州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缓期五年。
237、万永生 ,男,四十多岁,法轮功学员,蒙自县新安所农民。二零零一年因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被绑架、抄家,遭蒙自县法院秘密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
(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十六名):区号0876。文山州辖文山、砚山、丘北、广南、富宁、马关、西畴、麻栗坡等八县。
238、兰穆昌,女,七十多岁,法轮功学员,文山县退休职工。二零零二年五月被绑架判刑三年,关进云南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39、周会芬,女,五十岁,文山县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打压法轮功以来,由于周会芬不放弃信仰,曾经两次被文山县“六一零”、县公安恶警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被抄家、跟踪、电话窃听,“六一零”和恶警常到家中骚扰,二次被迫流离失所。 二零零三年五月十六日被昆明“六一零”公安、文山国安恶人绑架、抄家,非法判刑三年。秘密送往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因拒绝写“三书”,被长期罚坐小凳,由两名包夹犯人看管,限量不让吃饱饭、关禁闭,整天顶着烈日在水泥地上走正步,不让有片刻的休息(从早上六点半至下午五点),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期满才从禁闭室放回。
240、方世梅,女,四十五岁,法轮功学员,文山州烟草公司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由于方世梅不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其单位在州、县“六一零”施加的压力下三次配合文山州、县“六一零”、公安把她绑架到“洗脑班”强行洗脑。二零零三年又遭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零四年被秘密劫持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因拒绝写三书:《认罪书》、《悔过书》、《保证书》被四次关禁闭,长达一年多时间,长期强迫坐小凳子,罚站,反铐,群殴,在饭里拌入损害神经的药物,致使方世梅神智不清,变得痴呆木讷,身心受到极大摧残,体质极度衰弱,最后监狱以保外就医通知家人从禁闭室领回。
241、严正书(袁正书),女,七十三岁,法轮功学员,砚山县城镇居民,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九日被砚山县“六一零” 、县公安恶警第二次绑架并判刑二年。被非法关押于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第四监区进行洗脑、“坐小凳”迫害。
242、叶彦珍,女,六十岁,砚山县人,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六一零伙同公安局于二零零四年五月绑架,并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第四监区迫害。
243、康永兰,女,七十多岁,法轮功学员,砚山县人。二零零四年五月被当地六一零伙同公安局将老人从医院重病的丈夫身边绑架走,并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第四监区迫害。
244-245、陈桂芬母女。陈桂芬,八十多岁,丘北县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判刑三年;陈桂芬的女儿,五十七岁,被判刑二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第四监区。二零零五年四月由于陈桂芬在监狱出现了脑中风症状,监狱才将老人放回。
246、王春兰,女,三十八岁,法轮功学员,原文山州工商局职工。二零零六年六月十九日,文山市恶警赵华、陶正武、吴宝臣、尹惠兰带领一帮人,闯到王春兰家非法抄家,搜去真相资料和光盘等私人财物,并将王春兰绑架,关押在文山县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间王春兰多次被恶警迫害,强迫做苦役,完成繁重定额任务,几乎每天都要做苦役到凌晨两三点钟才能休息睡觉。 二零零六年九月二十日,王春兰被文山县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秘密劫持到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由于王春兰坚持信仰不“转化”,被“严管”、坐小凳子、强行打针、吃药迫害,后又被强行注射不明药物,因此丧失记忆力,二零零九年回家至今,仍未恢复。在狱中不准其家人探视,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247、赵跃,男,四十多岁,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文山州邱北县教师。二零零六年秋季被邱北“六一零”(中共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设立的非法机构,凌驾于公检法之上)、国保大队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九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三监区。二零零八年初,他因让本监区的人带一张字条给另一监区的朋友,被人诬告后,被非法关禁闭达两个月,回到监区后又被“集训”了一个月,受尽各种折磨。
248、李国芳,女,六十岁,文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六点左右,李国芳在沙坝社区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西华派出所绑架了李国芳,并通知了州县国安、国保人员朱亚军、赵华带走李国芳,并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一体机,耗材等价值万元的财物,被非法拘留于文山县第一看守所,后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期间由于李国芳坚持信仰被“严管”、坐小凳子迫害,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249、李琴(李群),女,四十岁左右,法轮功学员,原在砚山县邮电局工作。被两次绑架判刑,二零零四年被恶警绑架后非法判刑四年至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二日出狱。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日,李琴在摆摊处向世人讲真相时再次被绑架,被非法判刑五年。现被关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遭受迫害。
250、周德富(周德福),男,六十多岁,文山州邱北县法轮功学员。曾经两次被文山州邱北县“六一零”恶人、恶警绑架、判刑,关押于云南省第一监狱十监区,现被关押在九监区迫害。
251、叶艳芬,女,六十多岁,文山州邱北县法轮功学员。二次被绑架,判刑,现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52、杨翠芬,女,六十多岁,文山州邱北县法轮功学员。二次被绑架,判刑,现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53、周波,女,三十多岁,文山州邱北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被绑架,被关在县看守所期间,文山州国保大队的朱亚军逼供审讯时,周波不配合,朱亚军就抓着周波的头发猛力一摔,把周波摔在地上。后周波被非法判刑七年,被关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迫害。因不配合狱警被关“禁闭”,为抗议关“禁闭”,周波绝食,恶警强行给周波灌食,用二十公分长的勺把,顺食道插入,插坏了脖子,直到现在一喝水或吞咽东西脖子就会鼓起一个蛋大的小包。
(八)思茅地区(现改为普洱地区九名):区号0879,辖思茅、普洱、墨江、景东、镇沅、景谷、江城、澜沧、孟连、西盟十市县。
254-257、四人:胡秉清,男,六十九岁;李先泽,男,六十九岁;王艳红,女,四十岁;张林,女,六十五岁,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早七时十分,当时的思茅市“六一零”和澜沧县“六一零”人员与县公安局约二十多名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手续的情况下分别强行闯入四名法轮功学员家中,将私有财物、法轮功书籍、及法轮功师父讲法音像器材、电脑、打印机等抢走,同时把胡秉清等四人绑架到刑警队,十二小时后,又将四人强行关押在县看守所。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九日,澜沧县法院,检察院对胡秉清、李先泽、王艳红、张林四人秘密开庭,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对以上四人各判刑四年。四人不服上诉思茅中院,可是在一党独裁统治下,上访上诉都是难上加难。同年六月十七日思茅中院仍以 (2005)思中刑三终字第四号裁定维持原判。 四名法轮功学员分别被非法关押在省一监(男监)及省二监(女监)遭迫害。
258、杨丕芝,女,一九四六年生,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景东县农民,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思茅地区公安局绑架,后被思茅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迫害。
259、吕荣芳,女,已退休,普洱县法轮功学员。经历了多次被非法抄家、绑架、拘留、审讯、洗脑、判刑等等迫害。二零零六年五月十八日那天,吕荣芳与同伴张青相约去看旧时的朋友。正走在景东县清凉镇的公路上,突然被景东县公安局警察抓捕。吕问:“凭什么抓我们?”警察回答说:“有人举报你们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这就是吕荣芳被判刑四年的所谓“犯罪事实”。罗列的另一“犯罪事实”竟是说在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三日,几个法轮功学员相约在一棵大青树下学唱《为你而来》这首歌曲,说这是“非法集会”,大青树下即为“犯罪现场”。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三日吕荣芳被投入到云南省女二监迫害。
260、何景春,男,七十一岁,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思茅市景东林业局贝宁木场职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八日被云南省思茅景东公安非法抓捕,被云南省思茅中级法院于二零零五年十一月非法判刑两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在监狱期间被强迫奴役劳动。
261、强辉,男,一九七五年生,法轮功学员。云南思茅景东彝族自治县人,曾从事过建筑行业。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强辉被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分局、官渡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四日云南思茅景东彝族自治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后强辉一直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到二零零九年年底被秘密判刑三年,送往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62、吴明才(吴明财),四川人,女,六十三岁,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景东县森林勘探局退休职工。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被思茅地区公安局绑架,思茅中级法院非法判刑二年,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在监狱期间被强迫奴役劳动,早上六点到晚上十点,二十四小时被包夹,长达半年的时间被逼迫坐小板凳,臀部都坐烂了。
(九)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双版纳二名):区号0691。辖景洪市、勐海、勐腊三市县。
263、李秀芝,女,五十多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防疫站职工。二零零五年被绑架判刑三年,关押在女二监迫害。
264、邰惠,女,西双版纳勐腊县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九月中旬,邰惠在玉溪华宁县盘溪镇对小学生讲述法轮大法的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学生家长恶意告发,于九月二十四日早上被华宁县公安局恶警在自营小吃店绑架,随后恶警非法抄了小吃店并抢走法轮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二零一零年一月八日,被玉溪市华宁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女二监迫害。
(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州九名):区号0872,辖大理、漾濞、祥云、宾川、弥渡、南涧、巍山、永平、云龙、洱源、剑川、鹤庆十二个市县。
265、段义武,男,一九五零年十月十七日生,法轮功学员,白族,云龙县漕涧镇中心医院职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云龙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66、李永善,男,一九六三年三月十七日生,法轮功学员,白族,云龙县锡电公司医院职工。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云龙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67、杨正国,男,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九日生,法轮功学员,白族,云龙县漕涧镇仁德居委嘎窝组农民。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云龙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68、张志如,女,一九六二年二月十八日生,法轮功学员,白族,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办事处四村农民 。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云龙县公安局非法抓捕,被取保候审。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269、黄玉芳,女,四十岁左右,大理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五月被绑架并判刑五年,关押在女二监一监区迫害。
270、李现英,女,法轮功学员,下关市交通技术学校教师,四十八岁左右。二零零五年六月被下关市公安局绑架抄家,并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第五监区迫害。
271、欧雪昀,女,三十七岁,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三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多,在云南大理玉几岛旅游区发放真相材料时被人恶意构陷,被当地派出所绑架后非法判刑关进女子第二监狱迫害。
272、陈光华,男,大理龙县法轮功学员。被邪恶绑架判刑七年,关押在云南省一监十五大队迫害。
273、王左根,男,一九六三年十月十九日生,法轮功学员,白族,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漕涧镇办事处四村经商。二零零一年九月十一日被云龙县公安局非法抓捕,十月十七日被非法逮捕,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十一)保山地区(二名):区号0875。保山市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一区四县
274-275、二人,杨光菊及哥哥杨开文,法轮功学员,保山施甸县油望乡永福村农民。他俩由于向当地民众邮寄真相资料讲真相,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七日被保山地区六一零及公安局绑架并各判刑三年,杨光菊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杨开文被非法关押在昆明监狱迫害。
(十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四名):区号0692,德宏州辖芒市、瑞丽、陇川、梁河、盈江五市县。
276、谭世田,男,云南德宏州法遮岛镇法轮功学员。被梁河县公安在家绑架,关押在梁河看守所,后转到德宏州看守所。德宏州法院非法开庭二次。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九日,谭世田被非法判刑二年半,劫持到德宏州监狱迫害。
277、沈明,男、三十多岁,法轮功学员,德宏州瑞丽农场职工。二零零三年被绑架判刑四年,关押在省一监三监区。
278、顾正芬,女,法轮功学员,云南省瑞丽市法轮功学员,原在四川成都市青龙场铁路段工作,是云南省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炼焦厂职工。因给原单位四川成都市青龙场铁路系统写信讲真相,被铁路宿舍居委会余主任与云南省瑞丽市公安局畹町公安分局、成华区青龙警方、青龙场街道办事处张富民等恶人闯入家中,强行抄家,抢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顾正芬正念抵制,并高呼“法轮大法好”,几个恶警将她塞入警车,绑架至云南省瑞丽市看守所。顾正芬被非法关押达半年之久,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被瑞丽市恶党法院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昆明市西郊林家院一六六信箱云南省女二监集训监区四组迫害。
279、徐玉珍,女,八十多岁,法轮功学员,云南省德宏州潞西市芒市人,二零零二年被绑架判刑三年迫害,关押在云南省女子第二监狱,曾多次被女二监集训监区送进禁闭室迫害。
(十三)临沧地区(六名):区号0883。辖临沧市、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八市县。
280、李震(李正),男,三十多岁,临沧市凤庆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初被非法判刑六年,关押在省一监四监区。因为李震从看守所一直到监狱都在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到监狱后就被数名恶警拳打脚踢,门牙被打落,全身多处被踢打致伤,到四监区后,李震仍每天坚持喊“法轮大法好”,除遭毒打外,入监后就给他戴上手铐近一年时间,最后手铐都锈得打不开了。
281、杨凤珍,女,六十九岁,临沧市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被临沧市六一零伙同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六个月。被非法关押在女二监第四监区,因劳役时间过长、强度过大,导致严重心衰竭、小便失禁、脸和嘴乌黑,严重缺氧,人瘦的皮包骨,拖了几个月,监狱于二零零六年八月才将杨凤珍老人保外就医。
282-283、二人,杜映芳,女,法轮功学员,临沧市党校职工。二零零五年一月被六一零及当地公安局绑架,并非法判刑七年,关押在云南第二女子监狱第四监区,其丈夫是临沧市市委职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溃,忧虑去世。杜映祥,男(杜映芳的哥哥),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84、朱兵,男,五十二岁,法轮功学员,个体经营者。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被临沧市六一零伙同公安局非法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送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85、李鲜,女,三十五岁,法轮功学员,临沧市中学教师。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被临沧市六一零伙同公安局非法抓捕。李鲜被判刑七年,被非法关押在第二女子监狱的第六监区。
(十四)其他:不能确定其所属市、县的六名:
286、李云富,男,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87、孔华强,男,被关押在省一监十监区。
288、陈小乖,男,依照《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和平地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相,二零零零年十月,被非法抓捕,判刑五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289、周波连,女,云南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女二监迫害,被罚站了三天三夜,昏倒在地;最后被送去关禁闭。
290、高会芬,女,五十多岁, 云南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女二监迫害。
291、许建霞,女,六十多岁,二零零三年一月被绑架并判刑三年,被关进女子第二监狱第四监区迫害。
(十五)外省法轮功学员到云南工作、出差办事被绑架判刑人员十四名:
292、张文亮,男,山东省潍坊市所辖安丘市景芝镇东营村人。二零零零年在北京证实大法,被绑架后正念正行闯出。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初随云南法轮功学员到昆明做真相材料,月底被抓,非法关押在昆明市五华区看守所,被昆明中院诬判四年,后上诉至云南省高级法院,维持原判。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转入昆明大板桥官渡监狱,十几天后转入云南省第一监狱,遭到非人迫害,先后在六监区、五监区、八监区证实大法,堂堂正正走出监狱,于二零零四年五月三十日回家。二零零七年五月十日,被山东恶警绑架,劫持到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遭残酷迫害,身体非常虚弱,回家一个多月后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六日含冤去世,时年三十七岁。
293、郑智阳,男,三十八岁,重庆籍在云南打工的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在安宁市八街发真相资料时被安宁市公安国保大队绑架,关押在安宁市看守所,随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集训监区后转二监区迫害。在集训监区关押期间由于郑智阳拒绝干奴活,被中队长峗玉群指使犯人给他戴上手铐、脚镣关进严管室,被罚坐在小凳子上二十四天,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不让吃肉,还遭恶警和犯人殴打,牙齿被打松动,由于长期遭受残酷迫害导致“糖尿病”危症住院抢救,随后被调二监区迫害,出狱时身体被摧残的非常消瘦虚弱,一直都未康复,郑智阳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在迫害中不幸去世。
294、侯发勇,四川省人,男,五十岁左右。在云南省楚雄市被恶警劫持后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集训监区时,二零零七年二月二十日是正月初三,监狱就逼迫犯人出工做苦役。侯发勇向监区申请,请假给家里的亲人写封信,可就是为了这个合情合理合法的请求,副监区长赵凡不但不准侯发勇请假,还指使一伙犯人将侯发勇推进严管室,并且用手铐将侯发勇的双手铐在铁栏杆上,双脚又戴上铸铁脚镣,每餐只准吃二两米饭。这样连续迫害八十六天,致使侯发勇体重从八十三公斤下降至六十七公斤,对侯发勇造成了严重的身心摧残。
295、包远靖,男,副高级工程师职称,青海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二月十四日,到云南景洪市出差,他向世人讲述法轮功受中共迫害的真相时,被景洪市国安警察绑架、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八监区五分监区迫害期间,因没有叫恶警丁永中监区长警官好就被戴上脚镣、手铐关在阴暗潮湿的严管室内长达半年之久,其中有三个月时间每天二十四小时呈大字样铐在铁栏上,并多次被狱警指使犯人殴打。
296、方征平,男,五十六岁,四川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底,到云南绥江县发放大法真相资料,被绥江县恶警绑架,后又被云南绥江县法院非法判刑六年,送省一监迫害。
297-298、游全明、肖丹凤夫妇:四川彭州市利安乡三合村法轮功学员,因在四川不堪迫害而远走云南丽江打工度日。二零零七年十 月,彭州市几个邪党成员伙同三合村书记张洪全到云南丽江将游全明、肖丹凤夫妇确认后,由丽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关押近一年后,被云南省丽江县邪党法院诬审判肖丹凤三年、游全明五年冤狱送到云南省一监、女二监后,一直不让家属接见。对家属谎称是游全明没有申请。其亲人至今都不清楚游全明的情况。
299、郝明新,男,山东省烟台人,四川成都双流机场技师。因修炼大法被昆明市公安局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关押在省一监七监区。郝明新在昆明市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曾被恶警打断两条肋骨。
300、雷云波,男,四十多岁,湖北武汉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后判刑五年,被非法关押在省一监迫害。之前在武汉曾被迫害非法关押过三年。二零零九年初刚被关押在省一监二监区期间,因向犯人讲真相就被“犯人头”将他关进严管室,随后就被送到一监区严管队关押,受尽了各种折磨。现被关押在省一监一监区。
301、杨兴春,女,五十多岁,四川米易攀莲镇水塘村二社人,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杨兴春被武定县法院诬审非法判刑三年半,二十八日被送往昆明女二监迫害。
302-303、浩民兴,男,三十多岁,成都民航一零三厂职工、法轮功学员;成都双流一名叫林红的女学员,不到三十岁,均被非法判刑关押在云南省一、二监狱迫害。
304、纪广奎,男,年龄不详,合肥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六月在云南又被公安绑架。邪恶之徒将纪广奎由云南转至合肥非法判刑两年。
305、吕松和,男,四川法轮功学员。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被昆明太和派出所绑架,非法判刑三年,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迫害。
三、云南被非法劳教迫害案例:
截至二零一一年八月止,全省有四百七十五名(人次)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劳教迫害,其中:男一百一十八名,女三百五十七名(名字重复的为被再次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名)
女三名:张菊芳。蒋鸣凤、张蔚谨。
男七名:欧志明、周模芳。黄武弟、吴刚、申克强、欧志明、叶林。
二零零零年:(一百一十九名)
女九十名:梅碧林、何美华、王树兰、刘枝萍(二次)、王凤琼、李有桃、向华强、王天学(二次)、朱小玉、赵琼美、代琼仙、张淑芳、马玲(二次)、沈跃萍、陈荣华、蔡淑芬、刘枝凤、王萍、黄萍、涂思茹、代乐、唐蕊、朱丽君、李转凤(二次)、龙华鲜、张永琼、肖玉霞、陈艳艳、邓智旭(邓志旭)、王玲、佘仁澍、牛玉琼、李慧萍、李文英、李秀兰、申会仙、张金仙、董琼华、王美玲(昆明)、张文航(二次)、刘会兰、秦瑞英、向国珍、陆杏妹、张警丹、蒋原琼、李谦、杨秀芝、蒋鸣凤、饶习(饶雪,二次)、卢杏妹、张于萍、徐显华、李芝雅、欧阳依娜、余忠琼、李淑鸣、李学兰、申慧仙、李君萍、黄韬(黄涛)、冯华、陆凤芝、何美琼、黄喜兰(二次,所外执行一次)、张余萍、徐兴华 、周迎建(周迎健)、沈丽蓉、李志雅、邵凤芝、刘爱华、李志萍、吴福云、丁桂英、朱晓怡、杨美琼、王淑萍、付国兰、张程宇、杨云杰、马惠玲、周启云、朱万珍、赵家芬、吴心明、代玉珍(二次,所外执行一次)、杨芳(二次,一次被建水恶警绑架后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劳教一年半)、王慧珍。
男二十九名:刘文、唐继武、毛丹心、马长生、冯宝定、施云(二次)、胡浦东、王云(非法加期五个月)、艾中华(二次)、仝德华、吴承志、陈光华、罗泰友、施绍伟、付德华、白龙军、王任权、陈亚宏、杨红军、黎昆平、申克强、孙云集、李超、何会荣、王峰、周炯、张旭、王晶、王志成。
二零零一年:(五十五名)
女三十五名:陈淑秋、赵飞琼、张丽芸、陆荟屹、李青、江润麟(江润玲)、王伽月、林菊、张丽红、邓琼仙(二次)、童先珍、尹琼英、李永碧、李凤娇、张文、宋黎霞(被非法加期三个多月)、杨茂巧、王艳红(王燕红)、王艳辉、张林(张玲)、陆金玲、王汇真、谭世华(被超期关押八天)、杨明清(被超期关押十天)、叶茂、倪美珍(被超期关押一个多月)、杨雪梅、高花贯、薛冬梅、韦继仙、苏慧芝、郭玲(残疾人,所外执行)、李琼珍、伟纪仙、杨小明(二次,在西山区和昆明医学院“六一零办公室”以开除党籍、下岗向其丈夫施压,胁迫杨小明做了人工流产手术)等。
男二十名:邓辉、胡秉清、李先泽(非法加期二百一十七天)、王应辉、叶保福(非法加期三个多月)、普正(非法加期三个多月)、吴桂友(二次,非法加期一百三十二天)、强辉、王晓华、沈柱友、王尧、李永宽、李振(李正,李震)、李权、李兴、李志、邬家和、吴国有、卢开惠、严经雄(非法加期七个半月)。
二零零二年:(四十五名)
女三十九名:王玉兰(被非法加期七十天)、王天学、苏琼波、朱丽荣、李翠华、杨鸾英、朱德超、杨丽华、王美玲(楚雄,被非法加期八个多月)、洪艺钊(延期20天)、况德英(邝德英,被超期关押半年)、邓丽华、王玉润、王连英、谢丽华、王勇、何秀芬、李竹秀、段旭英、张晶艳、邓晓梅、邓晓红、沈承菊、赵正祝、安光秀、李玲珍、李秀芳、魏家碧、任本惠、张国芬、刘淡华、李琼珍、任本惠、白培春、张国芬、况英(邝英)、陈云丽、李秀芝、赵永芝等。
男六名:芮忠明、陈敬武(陈进武,二次,非法加期五十天)、施云、包远靖(非法加期半年)、何远超(成都人)、张子健(石家庄人,非法加期七个月)。
二零零三年:(二十名)
女十七名:邓琼仙、闫培春、张菊芳、王玲、李转凤、李国芳、李忠芳、高惠仙、晋爱泽、凌莉、可贵珍、杨昌莲、韩晓玉、张秀英、孙治贵(二次)、马慧玲(二次)、李萍(个旧)等。
男三名:纪开春、艾中华、李树春(非法加期两个月)。
二零零四年:(六十二名)
女四十九名:杨苏红、马玲、付秀英、任庭芬、段桂兰、吕俊霞(吕金霞)、干雅芬、李雪芬(回家不久即去世)、袁世英、梅碧林(被非法加期一个月)、吴奇芬、孙怀凤、刘枝萍(被非法加期半年)、姚佳丽、张菊芳、郑翠兰(被非法加期五十一天)、高琼仙、冯丽华、王瑾杰、张警心、张曼华、廖存英、杨茂巧、肖木珍、张丽芳、丁树梅、朱玲、毛继水(毛滴遂,毛系水)、杨志坚、易马力、吴奇慧(被非法加期四个月)刘云红、陈水仙、石增映、杨志坚、常萍、李绍芳、李焕珍、张继红、陈顺英、陈发春、颜建敏、杨小明、师文莲(所外执行)、刘同荣(音,外省人)、孙显馨(所外执行)、张玉(所外执行)、白美芬(所外执行)、李有桃(所外执行)等。
男十三名:邓辉、苏昆、李正、江玉留、郭宏云、陈敬武(非法加期十个月)、赵永华、朱宗富(朱忠富)、胡今朝、左士光(左释光,出家修炼)、管成才(广成才)、毕朝清、保春生。
二零零五年:(五十名)
女三十九名:杨素芬、李君萍、杨文筠、李凤仙(个旧市)、张苹、廖秀琼、徐惠琼、代玉珍、黄喜兰、况德英(邝德英)、刘跃菊、杨德英、谢菁、顾秀芬、何美琼、徐燕、祝宇平、石双莲、秦瑞英、张秀英、饶习(饶雪)、潘蓉、杨琼仙、李萍、赵翠萍、王宇平(曲靖)、水慧兰(傣族,西双版纳学员)、王德仙 、常萍、赵琼美、张秀英(昆明)、张秀英(专县)、王启慧、袁春、施从芬(所外执行)、黄萍(所外执行)、陆杏妹及李静及杨芳三人(被绑送上海青浦劳教所)等。
男十一名:杨林科、卢子毅、戴盆顺、李文波(非法加期四个月)、王飞(非法加期一个半月)、张良(张亮,二次)、舒振鸿(非法加期3月)、李震(李正,李振)、谭建辉、董国兆、唐家读。
二零零六年:(二十四名)
女十六名:刘燕、李华、孙兰仙、瞿树琼、瞿树仙、王玉兰(被非法加期三个月)、赵朴英、邰燕、江红玲、毕金梅、李琼芳、刘惠兰、李继辉、黄熙兰、张枥元、钱淑芳(所外执行)等。
男八名:冯涌哲、姚树华、何新泰、杨贵禄、郑崇义(郑从义)、陈凤贵、杨绪春、桂春锁。
二零零七年:(二十二名)
女二十一名:王丽春、戴金兰、薛惠丽、郭玲娜(被非法加期五天)、安顺莲、桂琼华(被非法加期两个月)、桂茗珍、吴桂英、张清英、张琼英、朱凤兰、汪晨、赵映鲜*、尹琴英、孙治贵、段云、孙显馨、邓睿、朱木兰、冯友秀、顾丽萍等。
男一名:季国强(山西太原)。
二零零八年:(十五名)
女十四名:李凤仙(建水县,被非法加期十五天)、孙巧玲(被非法加期二十八天)、黄玲萍、邓晓梅、罗吉英、陈文芬、杨兰英、唐嘉、刘亚琼、李金焕、彭永年、杨兰英、蔡文慧、王凤娟(吉林榆树市人,被非法加期三个月)等。
男一名:田王坤。
二零零九年:(九名)
女七名:关红芬、张秀珍、何丽霞、高云芬、扬菊芬、罗云、林海英(超期关押一个多月)。
男二名:吴桂友、张良(张亮)。
二零一零年:(四名)
女二名:苏淑珍、赵莉。
男二名:朱勇、龙安成。
二零一一年:(八名)
女八名:何佳曼、法桂仙、张雅法、顾丽清、张开凤、杨胡、杨路、廖佳(所外执行)。
年份不清:(三十一名)
女十七名:张维华(音)、许凤云、王燕雨(音)、代木仙、赛玉华、殷祝英(音)、赵梓秀、段东兰(音)、盛滇青、杨碧娥、殷祝美(音)、王霞、张全仙、董琼华、严建敏(音)等。姜存华、张永琴。
男十四名:王国栋、王泽今、邓四兵、王丰、李建强、刘峰、李永坤、张宏、杨贵陆、姜其波(音,开远小龙潭电厂,在五大队被迫害致疯后,仍被关小号,后来不知下落)、王赛宇、吴诚志、付成华、康吉友。
四、云南被抄家、绑架、拘留迫害案例:
截至二零一一年八月止,全省共曝光一千零四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绑架、拘留迫害:
(一)昆明市(五百三十九人):区号0871。辖盘龙区、五华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晋宁、富民、嵩明、宜良、安宁、东川、寻甸、石林、禄劝。
李慧萍、李文英、普宝、刘毅清、董碧薇、吴芸、 李祖英 、于兰茹、朱荣珍、车泗坤、范玉玲、梁东、凌育彪、左立新、王岚、 赵咏梅、 赵晨宇、田云波、李君萍、孙云集、高虹、王洪芬、周志明、张旭、 高云仙、 高惠仙、冯宝定、高明仙、李健英、普正、郭宏云、王志梅、谢梅、 向华强、 杨瑞萍、杨木花、袁世英、高宝德、王云、祝艳存、狄建超、凌莉、 张惠芬、 刘明忠、史喜芝、桂明珍、周模芳、叶茂、童先珍、叶保福、杨明清、杨淑华、李文波、罗泰友、王莲芝、张秀英、王勇、董桂芬、李士珍、李秀、董志昆、耿淑华、李桂芝、谭玲芳、王汇真、郭娟、张小玲、韩震昆、何其琼、韩俊玉、普宝玉、赵雪梅、王敬仙、陈玉林、缪青、代琼仙、黎昆平、李谦、董启昆、杨德英、邓琼仙、陈艳艳、徐伟、周晋、龙华鲜、李金芬、丁桂英、郑声玲、陈峡生、寇巧云、吴丽云、何家华、段非、朱恩华、郭玲娜、胡关明、李培高、陈焕丽、彭素芬、张美兰、史元光、刘蓉、杨明忠、王任权、王贵荣,严静雄、李桃有、严贵生、李国萍、张如芬、李平、王琼华、夏晓英、孙永芬、刘永贵、吴桂友、徐清福、谭美琼、李林书、李福、宋黎霞、倪美珍、鲁继英、郭友珍、叶元香、彭正兰、郭女士、孔富英、石云、李华萍、赵海鹰、陈敬武、贺桂仙、李惠民、刘荣仙、蒋桂珍、陈建国、何丽、张燕妮、杨小明、何佳曼、法桂仙、张雅法、罗惠珍、杨朝伦、史元光、张放、伟光震、李有桃、付秀英、马长生、周锡钢、欧志明、任庭芬、李从亮、施云、 段桂兰、胡浦东、关红芬、杨志坚、李秀英、易马力、李双菊、赵永华、张玉、 李雪芬、徐爱玲、张丽芳、纪开春、郑友益、江海、王天学、何新泰、马玲、 扬贵禄、艾中华、朱小玉、仝德华、吴承志、史文英、赵文明、王世清、苏昆、 张如琼、林海英、陈小衡、杨苏红、孔石英、张水兰、沈柱有、张汝琼、刘红、 宋克慧、闵兰珍、文春福、田艳华、李琼芳、廖佳、韩景琪、郭友芝、王飞、扬能文、安顺莲、梁国芬、张丽媛、李焕珍、李瑞华、袁兴寿、唐维武、肖某、江玉留、王玉兰、曹素珍、李永碧、王晓华、王云仙、纪红莲、杜传芳、圆圆、张利元、李惠珍、何惠萍、陈文芬、胡光明、彭珊英、蒙有珍、吴敏芬、李某、 史祖芳、赵琼芳、侯万丽、姚佳丽(姚佳利)、宋顺玲、张碧新、张天秀、罗云、王贵荣、王任权、张丽红、彭菊仙、张永琼、祁希贤、许振民、张淑芳、李华、曾远萍、张菊芳、肖木珍、李转凤、谢丽华、马惠玲、周吉昌、朱丽君、朱培、 晋兰芬、杨惠兰(杨慧兰)、韩国龙、朱东霞、贺桂珍、夏晓燕、赵朴英、王尧、吴桂英、尹琴英、张清英、肖玉霞、郑翠兰、刘跃菊、刘选芬、李凤娇、张文、蔡文慧、黄玲萍、赵春芳、刘惠兰、何秀芬、杨惠珍、许谅芬、何丽霞、艾翰、李祝玉、梁秀华、何家华、赵翠萍、高保德、高云芬、耿淑艳、梁庆富、陆伟、李世珍、吴国有、叶美贞、杨兰英、杨淑华、刘亚琼、罗吉英、叶春燕、唐嘉、林天清、彭永年、钱焕英、温永树、田玉坤、刘亚玲、唐某某、何志高、唐钰、李金焕、李忠芳、蔡念如、王文钦、聂碧华、余玉慧、代鑫红、陈桂仙、莫荣、朱玉莲、邓桂英、冯友秀、顾丽萍、王泽金、童行珍、吴慧英、胡琼芬、段云、朱木兰、王瑾杰、桂春锁、邵语诚、李玲珍、祝宇平、冯丽华、张琼英、李南、周绕丽、王凤仙、丁宝良(丁保良)、张枥元、徐冬梅、杨慧兰、薛家碧、谢梅、李芹芳、陈进武、魏家碧、张桂芳、李慧芬、把明波、张文航、张宏、张正春、施体珍、姚树华、毕金梅、朱国清、吕桂香、祝慧琼、杨琼仙、高红、何美琼、丁树梅、杜宜俊、刘翠仙、顾利萍、谭世华、胡今朝、陈荣华、徐燕、顾秀芬、陈淑秋、曾绍兰、王谊杰、字秀兰、潘玉芳、侯某某、王世清、王星、杨槐英、李从亮、严经雄、黄龙珍、李方珍、黄荣华、黄菊美、谭再芝、马燕、梅碧琳、李竹秀、孙显馨、张晶艳、欧志明、廖存英、顾忠兰、佘仁澍、聂某、段冬梅、保春生、唐泽生、马慧玲、韩晓玉、陈菊仙、申克强、夏杰、丁桂英、黄兆芬、高翠芳、裴某某、 王玲、 王德仙、叶春燕、林天清、李南、丁树梅、张维华、王燕雨、殷祝英、段东兰、盛滇青、肖尊云、王霞、周炯、林波、红云、毛继水、张惠芬、王其惠(王琪慧)、张警心、郑从义(郑崇义)、 张秀珍(张秀贞)、周迎建(周迎健)、杨功秀、吴奇芬、 张晓云、吕俊霞、韩树林、 毛丹心、张良、林菊(林琴、林岑)、罗明湖、王自兰、杨万仙、郭伶、舒振鸿、王树兰、赵飞琼、王景雯(关押于上海监狱)、杨红军与张晓兰夫妇(在广州被绑架)、杨淑娟(在广州被绑架)、梁秀华及丈夫母亲哥嫂五人、席敦明、袁淑英、李世霞、赵琼美、王慧莲、李文珍、汤文祥、黄玉、朱永珍、马仕珍、祁福寿、于凤仙夫妇、纪福仙、张开流、李琼、马清源(七岁)、陈惠、杨珊珊、绍兰芝、朱永珍、陈芝洁、方德秀、向右林、陈丹宇、李麟书、王汉伟、赖元川、周涛、 何安祥、邓家凤、魏云梅、杨胡和杨路姐妹及其他共8名、赵麒麟、赖高华、李树鸣、卞云山,张美媛、吴兴明、欧阳依娜、吴诚志、付成华、蒋鸣凤、黄武弟、张永琴、丁红、张茹惠、陈芝琼、彭某、余某、杨某。
外省学员:
何远超(四川)、徐长征(四川)、陶昌全(四川)、林红(四川)、浩民兴(四川)、唐相水(四川)、杨兴春(四川)、丘学燕(山东)、郝明新(山东)、罗艳玲(罗燕玲,吉林省)、王凤娟(吉林)、吴瑞荣与雷映群夫妻(湖南省)、罗娟(湖南)、张子建(河北)、汤毅(重庆)、张文亮(张文良,山东)、露露(广州)、纪广奎(合肥)、郑智阳(重庆)、雷云波(湖北武汉)。
(二)曲靖地区(三十五人):区号0874,辖曲靖、宣威、会泽、富源、陆良、罗平、师宗、马龙、沾益九县(市)。
张兴兰、杨春、 徐燕京、母其党、李晓美、梁国芬、陈柯宇、王宇平、赵秀芝、黄喜兰、绕习、谢昆华、魏生晶、陈雨颗、赵群美、杨兰英、赵有年、蔡念汝、苏淑珍、王应聪、 粱云、赵莉、谢昆华、赵美英、颜建敏、王建华、黄兰兰、代木仙、杨碧娥、严建敏、代玉珍、泰飞(音)、刘申(音)、马先明、季国祥(山西省太原)等。
(三)玉溪地区(六十二人):区号0877,辖红塔区、澄江县、江川县、通海县、峨山县、华宁县、元江县、易门县、新平县,共有一个区,八个县。
顾丽青、邓翠苹、牛玉琼、陈亚宏、何友林、黄贵平、杨柱、李秀兰、师学慧、李建强、李永坤(李永宽)、潘胜华、刘树华、李廷贵、王丰、刘峰、解保芬、李瑞华、孙兰仙、瞿树琼、瞿树仙、申会仙、许琼芬、张金芝、常萍、李玲珍、朱凤兰、马慧兰、胡某某、杨留德、李玉萍、张金仙、董琼华、张亢、师学慧、李秀芳、郭凤仙、李静、张秀英、毕朝清、李瑞华、 张洪、张绍芳、许凤云、管成才(广成才)、陈冠华(音)、刘惠兰(刘会兰)、薛惠丽(薛慧丽)、黄韬(黄涛)、飞雪龙、胡宪鼎(胡宪顶)、荆云飞及母亲、沈跃萍与普志明夫妻及儿子、桂琼华及丈夫温连春、陈光华及妻子邓智旭、化兰仙,(化岚仙)、郭琼华。
(四)昭通地区(三十一人):区号0870,辖巧家、盐津、大关、永善、绥江、镇雄、彝良、威信、水富和新设立的昭阳区。
王建英、汤继荣、李世会、谢庭芳、黄天菊、孙治贵、邓晓红、邓晓梅、沈承菊、吴仕齐、赵正祝、安光秀、杨昌莲、邓光辉、王庆兰、何明钟、李郝晓、周桂英、陈顺英、陈发春、龙安成、张朝宣、龙安俊、迟志、邓元、杨遵秀、罗德芳、邓太和及妻子、邝德英、方征平(西昌)。
(五)楚雄彝族自治州(五十七人):区号0878,辖楚雄、禄丰、武定、元谋、牟定、双柏、南华、永仁、大姚、姚安一市九县。
代乐、施宗佩、施绍伟、孙怀凤、吴宝元、李慧珍、涂思茹、徐丽娟、董国兆、朱兰、寥丽清、李绍芳、谢丽华、万国良、邓丽华、侯发勇、陈少龙、黄萍、徐亮、王美玲、何秀芬、于兰茹、王莉莉、角如慧、陈学敏、洪艺钊、 彭明、王萍、刘枝萍、付德华、妙扬华、郑顺惠、任本慧、闫培春、张国芬、白龙军、唐蕊、马桂华、王玉润、王连英、李秀芳、朱宗富、田玉坤、李琼珍、刘翠仙、赵春芳、蔡淑芬、付成华。
四川籍:沈士德、李富春、陈焕生、侯发勇、杨兴春、朱忠富(朱宗富)、蒋光富、倪家祥、赵慧敏。
(六)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一百六十五人):区号0873。辖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泸西、石屏、屏边、金平、元阳、红河、绿春、河口等十三个市县。
张凤琴、廖秀琼、杨鸾英、朱德超、王伽月、王风琼、杨芳、何美华、苏慧琼、张丽莹、谢曼华、陆荟屹、王玉田、杨松青、赵凤云、李青、陈运琼、李文翠、王春梅、苏琼波、王宇中、张连珍、王丽春、周兰芬、罗芳、朱丽荣、李翠华、万秀芬、刘凤美、刘淡华、陈云丽、赵永芝、张桂仙、李萍、李惠琴、杨丽华、杨丽辉、白美芬、师文莲、王宇平、王忠平、缪琼珍、刘燕、陈象征(陈相珍)、杨素芬、宋成英、张如秀、高琴仙、李静琴、杨文筠、高孟园、马林、王有芬、徐丽萍、李凤英、蒋桥、高梦云、冯学蓉、何玉兰、李琼芬、张苹、刘琼珍、秦凤珍、万红丽、张琼芬、尹秀生、黄秀琼、杨雪莲、刘惠芳、梁荣、钱淑芳、张秀英、王凤芝、孙巧玲、沈绍清、龙智英、李慧珍、冷树琴、罗芳、林秀英、戴金兰、李云武、段玉芬、李亚萍、方有芝、李夕珠、邹振英、杨芬、邓云珠、王兰芬、蒋玉花、黄崇芬、杨从仪、万家玉、蒋常德、那生琼、陈勇、周玉芬、王德仙、柴琼、付毅楷、王树邛、李贵彩、金凡学、杨义学、 邓辉、马国忠、何云春、江昆、徐怀功、戴盆顺、杨林科、卢子毅、张正乔、 王晖、杨天宏、林崇福、 黎明、芮忠明、师树荣、刘炳恒、万永生、孔庆黄、陈尧、常平、马旭勇、曾继禹、刘文、姜其波、李玉珍、杨丽文、刘泽云、魏云、田云波、陈秀英、敖英、季雪华、胡芳芳、胡玉兰、马建敏、周火德、邱华、尹辉、金菊珍、陈锦辉、李锁英、陆红仙、万琼、赛王华、董铭祖(董茗祖)、刘愚(刘月)、江润麟、徐惠琼(徐绘平)、杨膳伟(杨善炜)、万乔英(万秀英)、蒋玉华(蒋艳华)、李凤仙(个旧)、李凤仙(建水)、何莲春(何迎春)、崔玲(崔琳)、彭文秀(其未修炼的儿子、儿媳及孙子被绑到公安局,遭到恐吓讯问,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李雅芝、朱美英。
(七)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州三十人):区号0876,文山州辖文山、砚山、丘北、广南、富宁、马关、西畴、麻栗坡。
王春兰、周会芬、李国芳、赵跃、周波、叶艳芬、杨翠芬、康永兰、叶彦珍、
兰穆昌、卢杏妹、王保顺、朱勇、 朱玲、杨应荣、杨春芬、雷昨信、胡慧泽、胡道仙、刘裴芳、周朝慧、赵华英、赵梓秀、方世梅(方世敏)、周德富(周德福)、李琴(李群)、严正书(袁正书)、叶彦珍(叶彦芬)、陈桂芬及 女儿。
(八)普洱地区(原为思茅地区十九人):区号0879,辖思茅、普洱、墨江、景东、镇沅、景谷、江城、澜沧、孟连、西盟。
胡秉清、李先泽、何景春、强辉、吕荣芳、王应辉、陆金玲、卢开惠、王燕辉、李朝荣、唐家读、赵华琼、陆桂华、谢宏宇、张凤琼(张凤琴)、吴明才(吴明财)、杨丕芝、王艳红(王燕红)、张林(张玲)。
(九)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二十人):区号0691,辖景洪市、勐海、勐腊。
严世贤、李建英、蔡鹏顺、朱彩娥、冯涌哲、蔡晴如、 施从芬、 谢菁、谭建辉、邰燕、邰惠、李琼芳、姜红玲、杨绪春、水慧兰、 王毅松及女儿、包远近(青海,包远靖)、王晟标(河北)、李秀芝。
(十)大理白族自治州(三十三人):区号0872,辖大理、漾濞、祥云、宾川、弥渡、南涧、巍山、永平、云龙、洱源、剑川、鹤庆。
李现英、段义武、李永善、杨正国、张志如、欧雪昀、陈光华、欧阳正、单永仙、赴映鲜、尧知芬、张贵新、王太山、杨王芬、陈凤贵、陈水仙、石增映、苏慧芝、杜淑芬、罗家琼、张曼华、张继红、王云、左释光(出家和尚)、黄玉芳、王左根(王佐根)、彼得法尔克(Peter Valk,二十八岁,荷兰公民)、陈月仙、李桂仙、李美仙、安荣芬、杨桂兰、陈丽云。
(十一)保山地区(二人):区号0875,辖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县、龙陵县、昌宁县一区四县
杨光菊、杨开文。
(十二)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德宏州七人):区号0692,辖芒市、瑞丽、陇川、梁河、盈江。
夏嘉伟、徐玉珍、沈明、谭世田、顾正芬、扬发招、吴心明。
(十三)丽江地区(六人):区号0888,辖丽江、玉龙、永胜、华坪、宁蒗。
游全明(游权民)、肖丹凤(肖单凤)、张开凤、洪永玉、周富民、何孝琼。
(十四)怒汇栗栗族自治州(二人):区号0886,辖泸水、福贡、兰坪、贡山。
林冬梅、杨毛巧(扬茂巧)。
(十五)迪庆藏族自治州(二人):区号0887,辖香格里拉、德钦、维西。
杨文学、纳木措。
(十六)临沧地区(十人):区号0883,辖临沧市、凤庆县、云县、永德县、镇康县、双江县、耿马县、沧源。
李震(李正,李振)、李权、李兴、卢开惠、王燕辉、杨凤珍、杜映芳、李鲜、朱兵、李志。
(十七)其它户籍不明的(二十三人):
李云富、孔华强、陈小乖、周波连、高会芬、许建霞、徐燕、 石双莲、张警、 张宏、张全仙、董琼华、王国栋、张宏、 王泽今、邓四兵、李建强、刘峰、 李永坤、杨贵陆、王赛宇、康吉友、姜存华。
五、全家被迫害案例:
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古今中外历史上罕见的,不仅法轮功学员本人遭受到迫害,还牵扯连累到其家人一起被迫害,亲朋好友也被株连。许多家庭被迫害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下面是我们收集到的部份家庭多名成员被迫害的情况。
(一)昆明市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1、原昆明步兵学校校级军官林波一家十一口被迫害案: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三日昆明官渡区公安分局以全家多人修炼为名将法轮功学员林波抓捕,并没收其身上携带的两千多元钱及手机、BP机。非法闯入林家抄家,将林波十二岁的儿子、弟弟、妹妹、妹夫、侄女、表妹等共十一人绑架到官渡区公安分局非法审讯。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逼迫林波十二岁的孩子及侄女说出林波妻、弟媳及小妹的下落。并查封了林波妻及其小妹仅以维持生活的两个小店。被押入大牢的林家四兄妹在公安的迫害下,受到非人的折磨。林波妻、弟媳及小妹被迫流离失所。公安抓捕不到他们,竟非法抄了林波小妹男朋友的家。随后林波及两个弟弟和妹妹被非法劳教。
2、原林业医院副院长叶保福一家被迫害案:
叶保福,男,六十二岁,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二零零五年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开除工职);妻子杨明清,女,五十九岁,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开除工职),女儿叶茂,女,三十四岁,被公安逼迫失去工作。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到云南省委上访被非法关押三十天;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女儿叶茂在流离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及防暴队非法野蛮绑架,随后叶保福与妻子杨明清被非法劳教二年,女儿叶茂被劳教一年;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叶保福与女儿叶茂在家里又再次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六一零”绑架(妻子杨明清在办公室被绑架)、抄家,关押在盘龙区第二看守所,随后被非法判刑五年,妻子和女儿同时被判刑三年。
3、云南大学副研究员马玲兄妹两家六人被迫害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午饭后马玲和丈夫张开流与弟弟马先明(男,四十多岁,昆明市煤机厂马龙分厂干部)及弟媳李琼(四十多岁),七岁的儿子马清源到翠湖公园马路边炼功时,被武警绑架,并非法审讯、拍照、笔录,随后被拉到官渡区公安局,被五华区公安分局接走后到深夜才释放。马先明被非法刑事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八日晚马玲与女儿张吉坐车在去北京途中到云南省曲靖时被昆明市公安局劫持回昆明,非法将她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十九天,被非法劳教两年半,非法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4、退休职工李福夫妇被迫害案:
李福(男,六十九岁),孙显馨(女,六十四岁)夫妇。老俩口因到法轮功学员王树兰女士家被昆明西山区国保大队恶警跟踪拍照,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非法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被监视居住,随后被非法判刑。
5、网球运动员韩震昆夫妇及父亲被迫害案:
韩震昆(男,三十多岁,原体委网球运动员)与妻子郭娟(女,三十多岁)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从家中被绑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郭娟被判刑三年。父亲韩国龙(男,七十四岁)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七日在家中被盘龙公安分局到家中绑架,声称扰乱社会秩序,非法拘留二十七天,被非法关押在昆明市盘龙区第一看守所。
6、云南建筑机械厂退休工人沈柱友被迫害案:
沈柱友,男,五十多岁,云南建筑机械厂工人,二零零四年四月四日与妻子一道到云南省委上访被绑架关押。
7、昆明法轮功学员韩书林和孔石英夫妇被迫害案:
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一点半左右,昆明市五华区翠湖派出所和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十几名恶警非法闯进韩书林家,大肆掠抢私人物品,绑架了夫妇俩和幼小的孩子,随后,公安敲诈孔石英三千元以“取保候审”。二十八日下半夜三点,孔石英和孩子才回到家,十多岁的孩子现在还在极度惊吓中。目前,韩书林、孔石英被非法判刑三年,韩书林现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一监狱。
8、昆明理工大学教师徐伟夫妇被迫害案:
徐伟(男,四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教师)与妻子陈艳艳(女,四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在昆明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兼昆明市公安局局长杜敏的亲自指挥下,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调集十多辆警车、几十名恶警,在法轮功学员陈艳艳的工作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将其绑架,同时绑架了在家中的丈夫徐伟,随后徐伟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妻子陈艳艳被非法判刑七年。
9、昆明法轮功学员龙华鲜母女被迫害案:
龙华鲜(女,五十九岁)与女儿周晋(女,三十多岁)。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绑架,抄家,随后被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10、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教师周模芳、梅碧林夫妇被迫害案:
周模芳(男,五十多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教师)与妻子梅碧林(女 ,五十多岁,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教师)夫妇多次被绑架、关押,周模芳被劳教一年,判刑五年;梅碧林被两次劳教。
11、昆明法轮功学员李瑞华、林海英母女被迫害案:
李瑞华(女,六十多岁)和女儿林海英(年龄未知)。二零零九年四月李瑞华和女儿林海英母女因讲真相被绑架,林海英被非法劳教两年。母亲李瑞华被关押。
12、西山区蔬菜公司退休职工肖木珍与女儿王玲被迫害案:
肖木珍(女,六十三岁,西山区蔬菜公司退休职工),女儿王玲(三十多岁),二零零三年八月十八日王玲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公安抓捕,凭着五华公安分局的一张拘留证就将她劳教两年,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肖木珍为此到云南省公安厅信访处反映女儿王玲被非法劳教的情况,当天就被五华公安分局的恶警非法审讯。
13、安宁市郭宏云、王志梅夫妇被迫害案:
郭宏云(男,三十九岁,安宁市大黄磷厂职工)。妻子王志梅(女,三十六岁,安宁磷肥工业公司职工)。郭宏云二零零四年被绑架后非法劳教,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四日又被安宁市公安局绑架后枉判四年。妻子王志梅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安宁市公安局绑架拘留,非法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单位解除了与郭宏云、王志梅的劳动合同。
14、杨红军、温兰夫妇在广州被绑架案:
杨红军(男 ,三十多岁,西南林学院教师),妻子温兰(女,三十岁,广州顺德一外资企业做管理)。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杨红军、张晓兰夫妇在广州发真相光盘时被绑架,被关押在顺德看守所。
15、梁东夫妇在广州被绑架案:
移居广东的梁东(男,四十多岁)、罗小娟夫妇二零一零年八月晚在广州路边饭馆吃完晚饭后,被广州越秀区国保大队恶警朱伟强、曾侃绑架,恶警闯到其租房非法抄家,抢走手提电脑和真相资料等。后邪党公检法几次开庭,梁东被判刑三年,罗小娟被判刑二年,缓期三年。
16、昆明工程师左立新与妻子朱荣珍被迫害案:
左立新,男,六十多岁,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云南省昆明市呈县邮电局的退休干部。十多年来被非法抓捕五次,其中洗脑一次,非法关押三次,判刑一次。在最后一次被判刑迫害十八个月,剥夺了所有的工资、福利和社保;妻子朱荣珍,女,五十七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一月二十四日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被迫害致高血压,送进云南省监狱总医院住院,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共法庭在医院秘密开设了简易法庭,法官对朱荣珍说“你写保证不炼法轮功,就可以判缓刑回家,如果继续炼法轮功就判有期徒刑三年。”只因她拒绝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被中共法庭非法判刑三年。
17、昆明东川区杨能文、安顺莲夫妇被绑架案:
杨能文(男 ,六十多岁,退休工人)与妻子安顺莲(女,六十多岁,退休教师),二零一零年四月二十二日早上吃完早点准备到外面散步,刚下到楼梯口院坝时,就被五华国保大队警察马斌(曾经积极参与绑架过多名法轮功学员)、高新开发区公安分局杨永兴(曾经三次参与绑架和抄安顺莲的家)等十七名警察堵在院坝内。恶警们强行将夫妇俩劫持回家,并非法抄家,野蛮的翻箱倒柜,连床都翻过来看,最后抄到了几本大法书和三本真相小册子和一本《九评》,随后将夫妻俩绑架到马村派出所,做完笔录后杨能文被放回,安顺莲被非法送五华看守所关押迫害。
18、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江玉留、石云夫妇被迫害案:
江玉留(男,三十多岁)与妻子石云(女 ,三十三岁)都是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四年七月七日早上,盘龙分局的公安以请江玉留到国保有事相商为由,将他带上车,直接送往绿丰大坪坝第二劳教所劳教二年。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在恶警练学腾的幕后策划和直接指使下,把石云绑架后判刑七年,现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19、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案徐太原、蒋厚琼夫妇被绑架劳教案:
徐太原、蒋厚琼夫妇于二零零零年被绑架、劳教,在劳教所邪悟后至今。
20、昆明黎昆平、李谦夫妇被非法判刑案:
黎昆平(男,四十多岁),妻子李谦(女,三十八岁),黎昆平二零零零年被绑架劳教后邪悟,二零零八年因为发大法真相资料被判刑四年,关押在省一监一监区又邪悟,并助纣为虐干了许多坏事。李谦,女,三十八岁,二零零零被劳教,二零零八年四月六日在云南永仁县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恶人举报遭恶警绑架,判刑三年,关进女二监迫害。丢下一儿一女,大的五岁,小的刚满三岁,由李谦父母抚养。
21、昆明市禄劝县法轮功学员杨胡、杨路姐妹俩被绑架案:
二零一一年五月昆明市禄劝县杨胡、杨路姐妹俩与其他六名法轮功学员在某农家乐学法炼功,被恶人诬告后被禄劝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关押在禄劝县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虽然八名法轮功学员都已释放,但杨胡、杨路姐妹俩却被国保大队队长曾学德坚持要送劳教。
22、唐继武夫妇被迫害案:
二零零零年唐继武及妻子先后被绑架、关押、劳教,唐继武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妻子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二)红河州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23、建水法轮功学员彭文秀全家被迫害案:
彭文秀,女,六十九岁,建水西庄镇农民。因修炼法轮大法,二零零四年六月三日被恶警抄家,未修炼的儿子、儿媳及孙子被绑到公安局,遭到恐吓讯问,被非法拘留三天才放回。六月五日,恶警又到红河州石屏县(距建水四十公里)三女儿杨丽辉家抄家,把她绑到建水西庄派出所非法审讯一天才放回。六月六日又到在昆明市工作的二女儿杨丽华家抄家(未抄到任何资料),并将杨丽华绑回建水关押在看守所迫害到七月十二日,在压力、诱骗之下杨丽华将隐藏的大法资料、书籍、磁带、光盘等交给了邪恶。七月十三日邪恶并没有按所说的交书后就放了她,而是将她非法劳教二年,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受此事牵连,还有多个家庭被抄,十人被送到(二零零四年七月)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这次被邪恶抢走的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有上千份。
24、蒙自黎明、刘燕夫妇被绑架判重刑案:
黎明,男,四十七岁,红河州教育局教研室职工;妻子刘燕,女,四十七岁,红河州水利局职工。夫妇俩于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被蒙自县及开远市公安国保恶警绑架、抄家,随后被判刑,黎明被非法判刑三年缓五年。刘燕被判重刑十年。
25、建水马旭勇、朱丽芳夫妇被迫害案:
马旭勇,男,现年四十八岁,云南建水人,建水县工商银行业务部主任。二零零零年四月被绑架二十多天后放出。其妻朱丽芳同为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云南省个旧市人,曾患有多种疾病,一九九七年修炼大法后各种疾病不治而愈,身心健康,一直坚修大法,其丈夫被绑架后,在“六一零”及单位的巨大压力下,朱丽芳被逼写了“三书”,导致旧疾复发,最终转为癌症。在治疗的一年半时间里,邪恶并未停止迫害:如有一次要按时间到昆明化疗,“六一零”不让去,说是怕人跑了(实际上人走路都困难了),最后单位在人员万分紧缺的情况下,派出两名职工跟到二百多公里外的昆明医院,全天二十四小时监视,才得以入院治疗。其间,其丈夫与其他法轮功学员一起被单位逼写揭批材料,并召集职工开揭批会,人人过关发言;多次被国安部门及六一零非法传讯、强迫到洗脑班洗脑、上电视;在家休息时,多次被国保大队、县六一零办、居委会相关人员半夜三更非法入室骚扰。迫害和骚扰最终导致朱丽芳病情恶化,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中旬去世,年仅三十九岁。
26、个旧市鸡街冶炼厂卢子毅、李凤仙夫妇被迫害案例:
卢子毅,男,五十六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养职工,妻子李凤仙,女,四十九岁,个旧市鸡街冶炼厂退休职工。夫妻二人于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夜被鸡街公安分局恶警从家中绑架,抄走大法书籍及复印机一台,卢子毅被非法劳教两年(监外执行),李凤仙被非法劳教两年,非法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
27、蒙自县李夕珠、邹振英母女被迫害案例:
李夕珠,女,六十多岁;女儿邹振英,三十多岁。于二零一零年五月十三日外出讲真相时,被蒙自县国保公安人员跟踪,遭绑架,女儿当晚放出。李夕珠和另一名帮开车的驾驶员(未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蒙自县白露脚看守所。
28、建水工商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刘文、杨丽文夫妇和母亲李玉珍被迫害案:
刘文,男,红河州泸西县人,四十八岁,建水县工商银行纪检监察室主任。二零零零年六月被建水恶警绑架劳教二年,送云南省第二劳教所禄丰县大平坝迫害。其妻杨丽文,女,建水县工商银行储蓄所主任,四十五岁,红河州泸西县人,二零零零年八月中旬,被撤职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一同被绑架到洗脑班的还有杨丽文的母亲李玉珍(已退休),女,约七十岁。二零零一年三月杨丽文第二次被送到个旧市茶桑果站洗脑班迫害。
29、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徐怀功、王凤琼夫妇被迫害案:
徐怀功,男,五十一岁,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二零零零年八月被绑架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洗脑。妻子王凤琼,女,建水人,四十七岁,建水县工商银行职工,因到北京上访,二零零零年六月被绑架送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二年。
30、建水县杨鸾英、刘月母子上访被迫害案:
杨鸾英,女,建水县人,六十多岁,建水县人民医院退休职工,丈夫早亡,一人独自抚养儿子。二零零零年六月与儿子刘愚(男,二十多岁,建水县财政局职工)到北京上访为大法鸣冤,母子俩在北京被建水恶警绑架回建水关押至八月中旬,随后又被送到建水县民兵基地的洗脑班迫害,直到九月份才放出。
31、开远市铁路工务科退休职工陈峡生、郑声玲夫妇被绑架案:
陈峡生,男,七十二岁,云南省开远市铁路工务科退休职工。 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三日与妻子郑声玲、法轮功学员寇巧云在昆明市菠萝村青云文武学校附近,被胡慎建等警察绑架到云波派出所,并由盘龙区公安分局国安人员分别非法录口供照相,印十指纹,并企图送盘龙区第一看守所关押,因查出陈峡生有高血压,看守所不收,后取保候审。被非法判刑二年,缓刑三年。
32、建水县江昆、朱德超、江润麟一家三口被迫害案:
江昆(男、六十多岁)、妻子朱德超(女,五十多岁)、女儿江润麟(女,三十三岁),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奥运”前夕江昆一家三口被昆明恶警绑架。江昆被判刑一年半;妻子朱德超被判刑六年,女儿江润麟被判刑三年。
江润麟一九九八年与母亲朱德超一起修炼法轮功。二零零零年七月,在她母亲因到北京为大法鸣冤被建水邪党人员绑入拘留所迫害的情况下,毅然进京上访,在北京被恶警绑架,被建水恶警劫持回建水非法关押在建水看守所迫害,至八月中旬,又由看守所直接转入建水民兵基地洗脑班迫害,至九月中旬才放回。之后随她父母移居昆明,二零零一年一月(过年前两天)因上街讲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区分局恶警绑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等,被非法劳教二年。
朱德超曾于二零零零年六月被绑架到建水拘留所一个多月。二零零二年又被建水恶警开车到四川省荣昌县老家非法绑回云南,劳教二年。母女俩同时被关押在昆明大板桥云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
(三)楚雄州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33、楚雄市幼儿教师施绍伟、蔡淑芬夫妇与父亲被绑架判刑案:
施绍伟(男,五十一岁,幼儿园职工),妻子蔡淑芬(女,四十五岁,幼儿教师),父亲施宗佩(男,八十岁),二零零零年施绍伟夫妻二人被绑架劳教,二零零五年一月,夫妻二人再次被楚雄市公安局绑架,施绍伟被判刑一年,缓刑两年,监外执行。施宗佩老人因到楚雄市政协、楚雄州“六一零”办(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上访,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一日遭到楚雄市公安局绑架。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五日因血压过高,办取保候审回到家中。三月十九日再次被暴力绑架,被冤判三年牢狱,关押在楚雄市看守所。在所内被不法之徒打伤。
34、楚雄市会计师王美玲与女儿洪艺钊被绑架判刑案:
王美玲(女,五十九岁,楚雄市活塞销有限公司会计),女儿洪艺钊(女,三十一岁)。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八王美玲、洪艺钊母女到北京上访被绑架关押五十六天。 二零零一年二月七日被迫流离失所。二零零二年七月十六日被绑架后母女同被劳教三年,关押在云南女子劳教所。
王美玲于二零一一年三月十日上午在楚雄市西山公园再次遭恶警绑架,判刑三年,现在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
35、云南滇中电力局退养职工董国兆、寥丽清夫妇被绑架判刑案:
董国兆(男,五十七岁)与妻子寥丽清(五十一岁)都是云南滇中电力局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一月董国兆与妻子寥丽清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四十多天后,单位(云南省滇中电业局)私设监狱,在楚雄紫溪山关押二人,隔绝与外界联系半年多。二零零一年二月因发放真相资料,董国照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廖丽清被非法判刑三年,缓刑四年。二人所在单位云南省滇中电业局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对二人开除工职。俩人已达退休年龄却被单位开除工作。二零零四年四月夫妻俩人又先后被绑架,董国兆被判刑三年,于二零零九年三月回来;廖丽清二零零五年一月二十五日被楚雄市公安局抓捕,同年二月二十三日被撤销所外执行,收监执行三年刑期,后又加刑期一年零六个月,总共判刑四年零六个月。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八日,二人在武定又被绑架,被关押在武定县看守所迫害。
(四)玉溪市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36、玉溪市温连春、桂琼华、女儿一家被迫害案: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玉溪红塔区桂琼华、刘树华、孙兰仙、瞿树琼、瞿树仙、刘会兰、邓智旭七名法轮功学员去波依山区派发真相材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构陷,被绑架至玉溪市红塔公安分局。次日凌晨六点发正念时刘树华、桂琼华、邓智旭三位法轮功学员的手铐松开走脱。
红塔分局参与绑架的恶警当天即到桂琼华家中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激光打印机、大法书籍、师父法像、MP3、坐垫等物。这些恶警来抄家时,桂琼华十二岁的大女儿,拦在楼梯口问道:你们为什么上我家楼?被恶警掐住她的手臂推倒在楼梯上,小姑娘痛得直哭。见桂琼华不在,就绑架了桂琼华的丈夫温连春(前后被玉溪市红塔分局绑架过三次)。
之后,红塔区恶警贴出了所谓“协查令”,上面还印有刘树华、桂琼华、邓智旭三位法轮功学员画像,并叫嚣:举报者五千元,当面绑架者一万元。
桂琼华在外流离失所了几个月,这段时间,玉溪市国保大队副队长朱家勇带领国保的警察还先后到她的亲戚家骚扰、威胁,打听她的下落。到她的女儿温晨(上五年级)的学校,不让她上课,叫她到办公室,逼迫她说出母亲桂琼华的下落,还威胁她不说出来就不给她上学,等她十八岁了就来抓她。不但逼迫孩子,还威胁女儿的班主任老师。
二零零七年七月四日,法轮功学员桂琼华在流离失所七、八个月后,刚回家几个小时就被当地恶警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她的丈夫温连春。
恶警们把夫妻二人一同绑架至红塔区公安分局的国保大队。恶警张苏荣、朱家勇指使手下,把桂琼华右手往铁椅背上拉,再把左手从铁椅下的缝隙处往上拉和右手铐在一起,使桂琼华坐不直只能缩成一小团,身子不能够动,脚上还戴着大镣。恶警朱家勇还在桂琼华头上狠打了一下,嘴里不干不净的辱骂。渐渐的桂琼华要失去知觉了,围上来的警察一看,害怕出事,这才把桂琼华的手铐打开。七月四日当晚,桂琼华的丈夫被绑架到国保局,同样是张苏荣指使,使他也遭到了和桂琼华一样的酷刑折磨。恶警非法关押夫妻二人一个月之后,她丈夫回家,但是失去了工作。她的侄女原先在一家超市上班,也被辞退了。桂琼华被送至昆明大板桥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二年。张苏荣和朱家勇等恶警们还多次非法搜查桂琼华的娘家、刘树华家。刘树华的公婆、丈夫、儿女受到了恶警不同程度的骚扰和逼问,处于极度的惊吓中。
37、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优秀主治医师沈跃萍一家三口被迫害案:
沈跃萍(女 ,四十九岁,云南省玉溪市妇幼保健站主治医师)与丈夫普志明(五十多岁)及儿子。普志明、沈跃萍夫妇在二零零零年因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而被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四年十二月,普志明、沈跃萍夫妇又被绑架抄家,在抄家时,他们的儿子(十七岁,高二学生)当时记下了参与抄家的恶警警号,并把其曝光在明慧网上。朱家勇等恶警恼羞成怒,就绑架了当时在玉溪一中读书的儿子。随后沈跃萍被判刑五年;普志明被判刑四年。沈跃萍被迫害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六日晚上十一点多钟含冤离世。
38、玉溪市法轮功学员荆云飞及母亲被绑架判刑案: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四日,红塔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恶警为配合上面死保“奥运”的密令,绑架了法轮功修炼者荆云飞和其母亲,并抢走法轮功书籍和一些私人物品,并被非法判刑迫害。
39、玉溪财政局职工陈光华及妻子邓智旭被绑架判刑案:
玉溪财政局职工陈光华(男,四十六岁)及妻子邓智旭(女,四十多岁)先后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和二零零八年被绑架判刑,陈光华判刑三年,邓智旭被判刑三年。
(五)昭通市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40、邓太和及妻子被绑架案:
二零零四年快八十岁的昭通市法轮功学员邓太和被抄家,并多次被绑架到公安局恐吓,又对他的几个儿子施加高压,逼迫其家人不准他炼功。二零零五年十.一前又闯入邓太和家搜查并把邓的妻子(农村妇女)绑架关押。
(六)西双版纳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41、王毅松及女儿被绑架案:
二零零六年初,勐海县工商局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王毅松被勐海县六一零头目杨广才带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了家,因王毅松退休后和老伴一起到景洪同女儿住,恶警也非法抄了她女儿景洪的家。
(七)临沧市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42、临沧市杜映祥、杜映芳兄妹被绑架判刑案:
杜映祥,男 ,年龄未知,临沧市法轮功学员, 与妹妹杜映芳(临沧市党校职工)于二零零五年一月被临沧市六一零伙同公安局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三年;杜映芳判刑七年,其丈夫是临沧市市委职工,因妻子被非法抓捕,精神崩溃,已忧虑去世。
(八)文山州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43、文山丘北县法轮功学员陈桂芬与女儿被非法判刑案:
陈桂芬(女,七十多岁),女儿(名字不详,五十七岁),二零零四年母女同时被绑架,陈桂芬判刑三年,女儿判刑两年。
(九)、外省法轮功学员家庭被迫害案例
44、四川省游全明、肖丹凤夫妇被绑架判刑案:
游全明、肖丹凤夫妇:四川彭州市利安乡三合村人,因在四川不堪迫害而远走云南丽江打工度日。二零零七年十月,彭州市几个邪党成员伙同三合村书记张洪全到云南丽江将游全明、肖丹凤夫妇确认后,由丽江警察非法抄家、绑架,关押近一年后,被云南省丽江县邪党法院诬审判游全明五年、肖丹凤三年冤狱送到云南省一监、女二监后,一直不让家属接见。对家属谎称是游全明没有申请。其亲人至今都不清楚游全明的情况。
45、湖南省衡阳市法轮功学员吴瑞荣与雷映群夫妻被绑架案(湖南省):
吴瑞荣原是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客司机;妻子雷映群是湖南衡阳市金属材料总公司会计。二零一零年二月十六日,他们夫妻住在昆明市一家旅店里,半夜七、八个警察闯进来说要检查身份证,由于吴瑞荣没有身份证(二零零零年他家被警察抄家后,他的身份证就被警察抄走了,直到现在警察仍然拒绝给他办理身份证和户口),就强行把他们带到昆明市莲华派出所,说查实身份就可以走了。他们把姓名、住址告诉后,警察打开电脑一看,说他们是炼法轮功的就马上把他们关起来,所有的行李仔细检查,穿的衣服都脱得一丝不挂检查,连头发都拨开看。后来,仍然没有发现任何他们要的所谓“证据”,最后就连他们脖子上带的护身符都抢走了,凶狠地说:“这是什么,带这个干什么”并把他们关了两天两晚限制上厕所、睡觉等。然后通知衡阳市公安局把他们押回衡阳。要求他们每天打电话给当地公安,并威胁不准离开衡阳,如果再让他们抓住就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了。之前吴瑞荣已经被绑架五次,劳教二次;雷映群被绑架六次,判刑一次四年。夫妻二人均被开除工职,长期流离失所在外。
六、被经济迫害案例:
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以来,各级邪党“六一零”执行江魔头的“政治上搞臭、肉体上销毁、经济上阻断”的旨意,对法轮功大肆造谣、诽谤、构陷等妖魔化宣传,使用古今中外罕见的酷刑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同时在经济上使用降级、撤职、开除、开除学籍、开除军籍、解除合同、不准当教师、不准当医生、罚款、克扣退休金、抢劫钱物、罚款(少则几百元,多则上万元)等等手段,从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凡是被非法劳教或者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大多数都被开除工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扣发退休金,以下仅是部份人员情况。
(一)抢劫财物
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要遭到非法抄家,抢劫的财物除了法轮功书籍、真相资料、大法师父法像、还抢走大量其它私人财物(电脑、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电视机、洗衣机、坐垫、录放机、汽车、项链等私人贵重物品和钱币等);有的连生活用品(刀具、斧头等)也被抢走。关押进派出所、看守所时私人物品如:首饰(项链、戒指、耳环)、眼镜、皮鞋、腰带、手表、钱币等都被没收,大多都被警察私分。
1、钱淑芳,女,云南省弥勒县巡检司发电厂职工。二零零六年三月贴真相资料时,被恶人构陷被绑架,于四月份正念闯出开远看守所后,被单位开除,不发生活费。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下午二点多,其丈夫上班后,钱淑芳被建水县国安便衣闯入家中非法抓捕,并抢走大法书籍、打印机、数字接收机、电子书、Mp三等。
2、陈尧,男、五十多岁、原个旧一中教师(已退职),在二零零一年因复印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非法抄家,抄走大法书籍及真相资料、电脑、汽车等,被非法判刑三年。
3、朱勇,男,四十岁,昆明法轮功学员。原文山州公安局警察,二零零四年因不放弃信仰被开除。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晚十点左右,文山州公安局国保大队朱亚军、罗盛国等多名警察非法闯入朱勇家中,强行绑架、殴打朱勇,抢走了电脑、打印机等私人财物。现被非法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
4、李培高,男,七十三岁,云南建工安装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七日,在云南大理宾川县讲真相,被宾川县公安局恶警赵胜、杨洪、段德彬等绑架抄家、拘禁,罚款二百元。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二日晚,被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观派出所恶警非法抄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所有大法书籍等上万元的物品,被非法判刑三年。
5、凌莉,女,三十六岁;董桂芬,女,五十六岁,昆明纺织厂退休职工;张秀英,女,七十三岁,昆明市铁路局退休职工(二零零三年四月七日曾被玉溪市劳教委非法劳教三年)。二零零九年四月二十一日,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警察闯入凌莉家中将三人绑架,同时抄走了凌莉家中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
6、龙华鲜,女,五十七岁,周晋的母亲。二零零零年被判三年劳教。二零零八年六月二日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大队长冯军为首的恶警绑架,非法判刑三年。此前,龙华鲜的女儿周晋被秘密判刑三年,周晋于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被昆明市官渡区国保大队以大队长冯军为首的恶警在东部客运站自营杂货店绑架,当日,官渡区曙光派出所通知把正在合法经营的杂货店关门。同时官渡区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了龙华鲜、周晋的家,并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等私人物品。
7、石云,女,三十三岁,云南省昆明市第二职业中专教师。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上午,在恶警练学腾的幕后策划和直接指使下,恶警把法轮功学员石云绑架、抄家,抢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MP3、大法书籍、打印机、录音机等私人物品,被开除工作;其丈夫江玉留也是法轮功学员,昆明市第二职业中学教师,曾被非法劳教两年,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份出狱后,学校一直不给他安排工作,当时一家三口全凭着石云一个人的工资维持生活。
8、张水兰,女,六十多岁,云岭通信器材公司退休职工。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被绑架和遭到非法抄家并抢走家中电视卫星接收器、电脑二台、飞利浦刻录机、刻录光盘、真相小册子等大量物品。
9、王晓华,男,年龄未知,云南省设计院材料工程师。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一日的上午,以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马斌为首的四个”六一零”警察,在王晓华工作单位保卫科的配合下,从王晓华办公室把王晓华绑架。把王晓华的家铺天盖地的搜查了一遍,抢走了王晓华的大法书籍、价值一万元的电脑和打印机。释放时还被五华公安分局以“保释金”的名义敲诈了一万元人民币。
10、陈艳艳,女,四十多岁,昆明理工大学后勤集团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日上午,昆明市公安局、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调集十多辆警车、几十名恶警,在法轮功学员陈艳艳的工作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白龙校区将其绑架,同时绑架了在家中的丈夫徐伟,并非法抄家,抢劫走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上万元的私人财物。 陈艳艳被非法判刑七年;她丈夫徐伟被判刑一年半。
11、桂琼华,女,年龄未知,玉溪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云南玉溪红塔区七名法轮功学员去波依山区派发真相材料被绑架、抄家,抢走了MP3、师父法像、DVD碟机。
二零零七年七月五日,桂琼华夫妇二人被劫持到玉溪市红塔区看守所,她丈夫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后回家,但是失去了工作。她的侄女原先在一家超市上班,也被辞退了。
12、李亚萍,女,六十多岁,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住在县人民医院职工宿舍。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李亚萍发送真相光盘、粘贴真相不干胶时,遭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舒云超等恶警绑架。当夜县人民医院保卫科长赵世伦带领县国保大队恶警舒云超、曹建玲、吴迪、赵自录、段凯等十一人,在李亚萍不在场的情况下,突入李亚萍家中,翻箱倒柜,抄走电脑一部、打印机一台、大法书籍一套、大连及广州讲法光盘各一套,《明慧周刊》数十本,神韵晚会及真相光盘数十碟及数百元现金,被非法判刑四年。
13、胡宪鼎,男,五十九岁,电力局司机。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国保的特务以怀疑藏有毒品为由,突入胡宪鼎家,也不出示任何的证件,强行搜查。在车上搜到笔记本电脑一台和若干真相材料,和几条被套。连他儿子多年淘汰的老电脑都不放过,统统抢走了。 胡宪顶被非法判刑一年半回家后没工作,没工资,现已五十九岁了,电力公司还强制要求其妻子、儿子监视他,威胁要停发其妻子、儿子的工资,搞得一家人关系很紧张。
14、张林,女,六十五岁,云南澜沧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早七时十分,思茅市“六一零”和澜沧县“六一零”人员与县公安局约二十多名警察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搜查手续的情况下分别强行闯入胡秉清、李先泽、王艳红、张林家中,将私有财物、法轮功书籍、及法轮功师父讲法音像器材、电脑、打印机等抢走,被判刑四年。
15、吴奇芬,女,五十六岁,无职业。二零零四年三月九日被西山区公安分局绑架,被关押在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与王树兰、杨功秀、朱恩华一起被西山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及显示器、音响、及桌面MP3播放器一个、MP4一个、MP3和数千元现金等私人财产,被非法判刑五年。
16、李国芳,女,六十岁,文山县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三年三月十六日,被县公安、国安的龙游、赵华、陶正武把门踹烂、破门而入,非法抄走法轮大法师父的著作和大法资料,后被非法劳教三年,受尽包夹和恶警的虐待。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下午六点左右,李国芳在沙坝社区发真相资料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西华派出所绑架了李国芳,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一体机、耗材等价值万元的财物,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17、张晓云,女,四十多岁,昆明卷烟厂九九彩印公司职工。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张晓云女士在上班途中,被潜伏的十多名便衣特务扑倒在地,抢走她的手提包,非法强行打开家门,对她的住宅进行长时间的抄家和抢劫,抢走了电脑、打印机、法轮功书籍等私人财物。
18、董碧薇,女,六十七岁,昆明某保险公司退休的财务处长。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左右,数十名警察就闯进去开始抄家,抢走电脑、护身符等大法资料和两万元现金等私人财物。
19、顾丽清,女,五十七岁,玉溪总站的退休职工。住在昆明女儿家的法轮功学员顾丽清,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早上,被昆明盘龙区国保大队从家中绑架,抄家,抢走电脑等大量私人财物。
20、陈焕丽,女,六十一岁,昆明市工人疗养院会计。张小华,女,四十多岁。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一日早上,陈焕丽女士与张小华女士坐出租车回家。刚下车,就被事先埋伏的一伙便衣警察绑架,并且砸门(门被砸烂)而入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财物。
21、孙云集,男,三十七岁,二零零五年到西藏被绑架、数万元的面包车被抢劫,被非法判刑三年。
22、贺桂珍、刘荣仙,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早上到昆明麻线营菜市场发真相资料时,被便衣绑架到小坝派出所,并由十多名恶警分别到两人家中抄走电脑、大法资料等大量私人物品,在非法抄家时,李惠民同修与贺桂珍打了声招呼就被恶警绑架,在其包里发现真相光盘和真相币后,晚上七点左右恶警又非法到李惠民家抄走电脑主机和做真相资料的设备。
23、刘燕,女,四十六岁,云南省红河州水利局职工,副主任科员。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刘燕在开远与人见面时被中共警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财物。
24、马国忠,男,三十八岁,云南省蒙自县高家寨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遭绑架,恶警去了五十多人,抢走了电脑器材和许多大法书。马国忠被绑架并被非法判刑四年。
25、吴芸,女,三十九岁。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中午,五华区 “六一零”人员、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及大观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趁吴芸的儿子放学回家及吴芸不备闯入其家中非法抄家,当时屋子里站满了警察、便衣人员,其中还有配备冲锋枪及手枪的武装警察六、七人,非法抄家一直延续到下午四点多钟才结束,长达五个多小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财物。
26、崔玲,女,五十岁,红河州开远市化工技校的教师。二零一零年七月三日早上,崔玲到开远市五十九医院花园见同修刘燕,被埋伏的开远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徐永平、马崇宁、张明磊等绑架到公安局车库,并在下午对崔玲的办公室和住处进行非法搜查,抢走两台电脑、大法师父的法像、大法书籍以及真相资料和耗材。
27、王兰芬,女,四十多岁,个旧市传染病院职工。二零一零年七月初被个旧、蒙自、开远”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被非法判刑四年。
28、常萍,女,三十多岁,个旧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七月初被个旧、蒙自、开远”六一零”、国保大队绑架、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财物,被非法判刑三年。
29、杨红军,男,四十四岁,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后工作站工作,温兰,女,三十九岁,在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某外资企业工作。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广州佛山市法轮功学员杨红军和妻子温兰发放讲述法轮功真相的光盘时,遭恶警跟踪绑架、抄家,抢走了二台笔记本电脑,二台复印机,二台刻录机,二部手机及MP3,MP4等物品。
30、梁东,男,四十多岁,与妻子(小娟)于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三日在广州亚运会前在一家饭馆吃饭时被越秀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朱伟强、曾侃(音)绑架,并被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财物。
31、史元光,男,云南大学体育学院副教授。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晚上九点多钟,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警察马斌等二人和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马村派出所两名警察以及云南大学体育学院中共书记李国忠、云南大学公安处姓杜的工作人员一行六人,非法闯入史元光教授家中抄家,抢走电脑主机一个、打印机一台和MP5一个、许多法轮功真相小册子,还有一些私人物品。
32、陈柯宇,女,三十八岁,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法轮功学员。陈柯宇于二零一零年三月在火车上讲真相时被恶警绑架到罗平火车站派出所,由于罗平县公安不管,后被绑架至开远铁路公安局国保大队。随后被开远铁路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非法抄家,抢走电脑、打印机等大量私人物品。自陈柯宇被绑架后家人就与她失去了联系,最近才知道被秘密非法判刑三 年,现被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集训监区。
33、韩书林和孔石英夫妇:二零一零年八月二七日中午一点半左右,昆明市五华区翠湖派出所和五华区国保大队的十几名恶警非法闯进韩书林家,大肆掠抢电脑、打印机等私人物品。
34、张如琼,女,昆明市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七日下午一点多,在金马寺她家开的理发店被官渡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冯军等数人绑架,并伙同菊花村派出所恶警十多人同时去抄家,抢劫了好多大法书、刻录机、光盘等。张如琼现被非法关押在官渡看守所。
35、江瑞麟,女,一九七八年四月生,被绑架前在一家私营企业做出纳工作, 二零零一年一月(过年前两天)因上街讲真相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恶警绑架抄家,抄走大法书籍、电脑等,被非法劳教二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再次被绑架,抄走大量财物,被非法判刑三年。
36、叶茂,女,三十四岁(叶保福的女儿),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与父母在流离失所住地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及防暴队恶警绑架,关押在穿金路派出所时上千元白金项链和一副数百元高档眼镜被抢劫。
37、谭玲芳,女,年龄未知,南方电网公司云南分公司供电局退休职工。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二日,谭玲芳家冲进来十多名男女便衣非法抄家,十多个恶警在不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抢走谭玲芳正在生病的小儿子的私人物品和两台计算机主机,以及谭玲芳的私人物品松下手机,MP3播放器各一部,身份证、大法书籍。
38、宜良县警察抄走法轮功学员家中的电冰箱、洗衣机等。
39、缪青,女,四十一岁,昆明法轮功学员,云南艺术学校美术老师,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在课堂上被非法抓捕判刑,关押在女二监迫害。她丈夫也是该校的美术老师,两人都非常有艺术才华。在恶警非法抓捕缪青时把属于她丈夫的现金二万元、电脑及其搞艺术设计的器材全部抢走,价值约五万多元。
40、毛丹心,男,四十多岁,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三日,毛丹心到安宁市八街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安宁市国保大队警察蹲坑、跟踪,毛丹心走脱后,微型车就被公安非法扣押。
(二)抢劫钱财
1、万秀芬,女,六十多岁,蒙自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与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蒙自草坝镇看守所,其家人被敲诈五千元罚款。万秀芬被非法劳教三年,所外执行。后钱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2、刘凤美,女,四十多岁,蒙自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与万秀芬等人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其家人被迫交了五千元罚款。刘凤美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所外执行。后来钱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3、刘淡华,女,五十岁左右,蒙自法轮功学员。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与万秀芬等人外出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非法抓捕。被非法关押在草坝镇看守所,当晚被四名恶警拳打脚踢。家人也被迫交了五千元罚款。被非法判一年半劳教,所外执行。后来钱只退回四千五百元。
4、杨义学,男,家住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被警察入室抢劫、绑架,向家人敲诈勒索一万一千元,被非法关押到金平县拘留所迫害十二天。
5、杨芬,女,四十七岁,金平县农场职工医院医生,二零零八年七月被警察入室抢劫、绑架,被非法关押到县拘留所迫害十二天。被县“六一零”敲诈勒索一万元、县公安局勒索一千元后放出。
6、冷树琴,女,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向其家人敲诈勒索一千元。
7、林秀英,女,云南省国营金平县农场职工,二零零八年五月四日被金平县公安局徐福清、何玉杰、李文明等不法警察绑架并入室抢劫,抢走大法书籍、真相资料等,向其家人敲诈勒索一千元。
8、白龙军,男,二零零零年二月三日到北京上访,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警察非法抓捕,在北京丰台区看守所关押三天后,转到楚雄市看守所拘留。自二零零零年二月四日至二零零二年八月三日被非法劳教二年半。 由工作单位向家属勒索非法罚款四千元。二零零零年三月四日被送到云南省第二劳教所迫害。现一无所有,生活无着落。
9、肖玉霞,女,四十八岁,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新草房老村农民。十年来被非法抓捕三次,其中非法关押两次,判劳教一次。劳教期间被抢走一万二千八百元,造成生活非常艰难,到处求人借钱解决生活困难,供孩子上学。
10、田艳华,女,六十二岁,云南船舶公司电子公司(外称五零二厂)职工。二零一零年八月二十日,田艳华、李秀英到昆明大冲赶集,在向卖菜的农民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一村长诬告,当日上午十点钟,警察将两人绑架到大冲派出所。后警察勒索家人一千元和三百元的体检费,才将俩老人放回家。
11、段惠章,女,年龄未知,被昆明东站派出所非法抄家时,抄走现金一千元;绑走段惠章,要家人交纳一万元保证金才放人。
12、赵朴英,女,五十七岁,昆明市官渡区龙泉镇羊肠小村村民。二零零零年四月四日早八点多钟去云南省委上访,被昆明市五华分局警察非法抓捕非法拘留十五天后放回,被扣所谓的伙食费三百元。二零零零年七月十六日赵朴英到北京上访到达石家庄时被警察从火车上绑架,当天晚上被送到北京云南驻京办事处地下室,被逼交八百元所谓的“罚款”。后由警察杨林波、张小波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三十天。
13、李有桃,女,六十岁左右,昆明钢铁公司退休职工。二零零零年十月到北京上访,十月二十四日在北京找旅馆时被北京大栅栏派出所非法抓捕,后被云南驻京办以替找旅馆为名骗到驻京办地下室关押,三天勒索了七百元人民币的所谓伙食费。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七日,被昆钢公安分局带回,警察逼迫李有桃承担带她回来人员的飞机票近一万元人民币。二零零零年十月二十八日,李有桃被劫持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一个月。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带回昆钢监视居住,一个星期吃住费用全由李有桃来支付(因为李有桃已经停发工资,丈夫退养根本无法支付,单位支付了二千六百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七日,李有桃被送到昆明市女子劳教所非法劳动教养一年。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李有桃因给别人说了句:“真善忍好!”被昆明市无量派出所非法关押了近三十个小时,勒索罚款二百元。共计一万三千五百元。
14、开远市法轮功学员万家玉、柴琼、那生琼、王树邛、周玉芬、付毅凯、陈勇夫妇、李贵彩(三男六女),于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九日到贵州平塘看“亡党石”。路经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被望谟县公安局绑架,非法关押。望谟县公安局恶警打电话勒索周玉芬家属交二万元,称交了即可保释。
15、刘红,女,昆明法轮功学员。刘红两次进京上访,被恶警抓捕、关押,被拘留五十多天,接她的车费、伙食费全让刘红承担,共七千多元。
16、陈荣华,女,八十岁,四川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一年昆明官渡公安分局国安大队从陈荣华家中抄走现金一万元。
17、一九九九年八月昆明五华公安分局国保大队以书商李践经营大法书籍为由抄家、抓人,并乘机向李践家人勒索了三万五千元保证金。
18、昆明东站派出所非法抄法轮功学员吴淑香家时,抄走现金一千元。
(三)非法开除工作
1、戴盆顺,男,六十岁,云南省开远市解放军化肥厂合成车间职工。二零零一年二月被绑架,同年八月十一日被判刑三年,二零零一年二月起单位就单方与戴盆顺解除合同,造成他生活十分艰难,为了生活,出去打工,也被警察干扰雇主,无法正常工作,四处流落。
2、李华,女,五十二岁,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职工。二零零四年三月二十一日,李华工作单位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非法对李华留用察看一年,期间停发工资,只发最低生活费。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昆明市官渡区公安局阿拉乡派出所,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派出所、昆明市官渡区”六一零” 非法抓捕李华,之后被非法劳教两年六个月, 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云南省火电建设公司非法解除了与李华的劳动合同,李华被开除工职。
3、郭玲娜,女,四十八岁,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职工。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三日被非法送往云南省女子劳教所劳教两年,丈夫所在单位以工作要挟,导致二人离婚,破坏了一个原本美满的家庭。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郭玲娜再次被绑架,现关押在昆明市西山拘留所,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4、王琼华,女,五十四岁,昆明铁路局多元经营中心云铁运输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五日被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非法抓捕,非法判刑三年,王琼华所在单位于二零零三年二月十九日非法开除王琼华工职并解除与她的劳动合同。
5、段非,女,三十八岁,云南昆明西南林学院外语教研室教师(后被非法开除),二零零四年九月十二日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红联派出所警察抓捕,被非法判刑四年,开除工职。
6、秦飞,性别待查,年龄未知,一九八八年高中毕业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参加法律专科自考,主考院校是云南大学;一九九四年考取云南大学成教院专升本法学专业,一九九八年十月被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二零零二年再次努力,以总分二百七十分的成绩名列第二十三名考取云南大学在职法律硕士。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八日,因修炼法轮功,收到云南大学法学院老师送来的非法开除学籍的决定。
7、杨木花,女,三十八岁,云南省云天化国际富瑞化工有限公司职工。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安宁市公安局非法拘留,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云南省第二女子监狱。被单位开除工职。
8、周模芳,男 ,五十八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体育教师。曾被非法劳教一年,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开除工作,现无工作,出狱后学校给安排守老年活动中心,属于临时工性质。
9、薛慧丽,女,四十六岁,云南省易门县小绿汁镇矿山工人。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八日被易门县公安局绑架、抄家,抢走真相币、一本法轮功书籍、一个MP3和一个坐垫。被劳教二年,被解除了劳动合同。
10、王志梅,女,三十六岁,云南省安宁磷肥工业公司职工。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安宁市公安局非法拘留,非法判刑四年,单位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一日解除了与王志梅的劳动合同。
11、陈光华,男,四十六岁,玉溪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的职工。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抓捕劳教一次。二零零五年一月五日又被绑架判刑三年,刑满回到玉溪没有家,没有工资;妻子流离失所在外,结婚贷款买的房子,因没有还贷款,据说房屋被没收。
12-13、叶保福,男,六十二岁,原林业中心医院副院长。妻子杨明清,女,四十九岁,原林业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二零零五年一月十日与女儿叶茂再次被昆明市盘龙区国安、“六一零”绑架抄家,抢走电脑二台、打印机、Mp3三个,随后叶保福、杨明清被非法开除工作。
(四)克扣工资、退休金
1、杨天宏,男,四十四岁,红河供电局职工。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个旧鄢棚讲真相时被不明真相的人诬告,被个旧市金湖派出所绑架、在个旧市看守所关押迫害一个月,回家后单位继续施加压力,杨天宏不“转化”,不写所谓保证,坚持真善忍修炼,遭到经济上的迫害,每月只发二百至三百元生活费至今,因妻子承受不了被迫离婚。
2、张桂仙,女,个旧市磷肥厂工人,二零零三年讲真相时被恶徒跟踪,被迫离家出走一年多,直到二零零四年才回家。磷肥厂于二零零五年起就已停发了张桂仙的退休工资,造成其家人生活困难。
3、王玉田,女,四十七岁,云南省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电气工程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满后,回到单位上班,被单位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停发两个月的效益工资及年中、年终奖,同时调离原部门工作(也就是从电气工程师降职降为一般操作工)。并要挟王玉田如再坚持修炼法轮功,就将解除劳动合同。
4、杨松青,女,五十九岁,云南省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红磷分公司职工。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拘留期满回家后,原单位取消了她一年的慰问金作为处罚。
5、付豫楷,男,五十岁,云南省红河供电局职工。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六年,单位领导先后二十多次劝说他放弃修炼,由于付豫楷坚持信仰,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单位以拍卖焦化厂为由,将他撤职,工资降级。
6、孙永芬,女,七十四岁,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镇春城建筑材料制品厂退休职工。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被西山区”六一零”、昆明市公安局黄土坡分局绑架到昆明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五个月零七天,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一日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九年刑满回家后仍被单位及家人监视居住,同时被单位无故扣发养老退休金。
7、王岚,女,五十六岁,原云南昆明法轮功辅导站站长,昆明市总工会退休干部,大学毕业,曾为主治医师。被判刑四年,关押在云南省女二监迫害。至今仍被剥夺一切退休待遇,包括工资及个人所有保险。
8、夏晓英,女,昆明法轮功学员,五十九岁,昆明市第三中学退休教师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八日被昆明公安局盘龙分局松华派出所绑架后判刑三年,被扣发退休金。
9、胡秉清,男,六十九岁,云南澜沧畜牧兽医站退休职工。从二零零一年十一月起,被一次劳教、一次劳改,共六年半被停发的退休金一分也没拿到,给他的晚年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难。
10、李亚萍,女,六十多岁,建水县中医院退休职工。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晚遭绑架,被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零年十月送监狱被拒收,回家后,从二零一一年三月起被停发全部退休工资。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