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九月中旬,朝阳派出所的恶警(两个彪形大汉)闯入施良玉家中,一科的恶警及朝阳派出所的谢某非法抄家,抢走个人物品,将施良玉绑架到长江水上研究所招待所一楼,用十多人看管迫害。
在那里,施良玉被李正刚抢走一千七百多元人民币(后来在家属的追问下,退了一千元)。施良玉被铐在窗户旁的暖气片上,铐了十天十夜。大热天,不让施良玉洗漱和换衣物。李正刚、郭明文对施良玉拳打脚踢,杨勇用电棍电击。参与的恶警还有陈金华、徐中宁、刘居华、胡有才父女及从其他派出所抽来的警员。
之后,施良玉被送荆州区看守所关押三个月。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至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良玉办了取保候审。
二零零二年九月二十日,施良玉被中共邪党沙市区法院非法判重刑八年,且法院还在扣除取保候审的时间上搞错,致使刑期增加了一周。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上旬,施良玉被送往湖北女子监狱(二监)非法关押。期间,经常受到严重的精神迫害,不让睡觉,日夜折磨逼迫她“转化”(即放弃信仰)。如:二零零七年七月,施良玉被强行用谎言洗脑“转化”,因施良玉坚持炼功、不“转化”,多次被恶警指使的犯人殴打,被犯人抓下成把的头发,两次被强行灌食。
自从中共开始迫害法轮功后,施良玉就不断遭到绑架。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八日,施良玉进京上访遭绑架,被当时荆州驻京办的姚波、范某(女)非法搜身,抢走随身携带现金,被看守所非法关押一个月,家属被当时的沙市区公安分局一科索钱后,才放回家。
二零零零年九月下旬,在路上,施良玉被一科的刘居华等人绑架,非法关押两个月后,才放回家。
目前,施良玉被超期关押回家后,双目已完全失明,生活不能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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