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中揭露,山西省女子监狱第十中队指导员焦慧卿,严重违反《司法部六条禁令》和《监狱法》有关规定,对因信仰真、善、忍而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康淑琴施行虐待和体罚,不许她正常睡觉近一年时间,腰部受伤也不给予应有的治疗,不允许她购买正常生活日用品,使年已六十四岁的康淑琴受到极大的身心伤害和摧残,所有家人、亲戚、朋友对此表示严重担忧,并强烈要求追究焦慧卿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据明慧网三月十四日报道,原山西太原市四十五中学教师康淑琴,二零零二年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十一年,在山西省女子监狱已遭受了九年摧残。十队指导员焦慧卿为逼迫康淑琴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用尽各种残酷手段迫害她,如夜里十二点以前不让睡觉,早五点起来,从早五点到夜里十二点,一直不让休息,如此摧残已近一年时间。焦慧卿并禁止康淑琴买日常用品,也不让家人送,还想方设法剥夺家人正常接见的权利等。目前康淑琴的腰部被迫害的严重损伤,腰疼痛难忍,她的老父亲给送去的膏药,狱警焦慧卿不让送,不给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