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后,家人又到四方检察院要人,被告之已经将案子转至四方分局预审科。当家人赶到四方分局预审科时,又被告知此案正在调查中,分局欲网罗证据,好移交法院审判。目前,此案搁置在四方分局。
二零一零年十月七日,陈连华在海泊河附近讲真相时被恶人构陷,送至四方区鞍山路派出所。同日恶警非法抄家,抢走电脑等私人物品。第二日即被劫持至大山看守所非法关押。
家人多次去四方区鞍山路派出所要人,说明其身体以前得过腿骨结核病,后因修炼法轮大法后,所有病症全部消失,做好人没有错。陈连华的女儿在外地上学,二零一一年过年放假回家得知此事,心急如焚,也上派出所要妈妈。
主管此案的四方区鞍山路派出所民警康龙,却以案件要走法律程序为由,百般推诿。此期间,听说康龙的妻子遇车祸正在处理,人说:这是迫害好人的报应。
参与迫害的主管人员及部门地址、电话:
四方区鞍山路派出所 地址:青岛市四方区人民路28号丁 电话:0532-66576247
主管此案人员:康龙(警号020254)所长(警号020094)
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 地址: 青岛市四方区宁化路26号 办公电话 :66576000
投诉电话 :66576018 邮政编码: 266000
青岛市公安局四方分局预审科在四方刑警大队内,地址:四方区湖清路(湖岛子)27号
电话:0532-66576351
主管此案人员:孙某
青岛市四方区检察院 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嘉兴路12号 电话:(0532)83758061
主管此案人员:张新
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 地址:青岛市四方区平安路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