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张进的犯罪事实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三月三十日】(明慧网通讯员陕西报道)张进、男、四十多岁,东北人,中共恶党党员,先后在咸阳市公安局办公室、咸阳市渭城区缉毒队任队长,后任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主任。以下是张进接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迫害的恶行: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在咸阳市政法委、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张进为首的一伙,办所谓“法制培训班”(实为洗脑班)非法关押、强制洗脑、敲诈勒索当地法轮功学员,他们给每个县、区分配名额绑架法轮功学员,强迫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每人必须交二千元所谓“法制培训费”、二千元“陪教费”等各项费用五千余元。各县、区政法委、“六一零”为了完成分配的名额指标,肆意绑架法轮功学员。这次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有武功县普集镇阎忍言、刘玉莲、咸阳市有孟云露、马洁、苟正凤的等,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以下是部份法轮功学员遭受张进等“六一零”人员及中共警察迫害的经历:

一、孟云露,女,六十五岁,是咸阳市兽医防疫站职工,大学文凭。孟云露在九七年修炼法轮功之前曾患有肝硬化、肝癌、乳腺癌等多种疾病,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疾病全无,在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不放弃修炼,曾在二零零一年八、九月份第一次遭绑架迫害。二零零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五点左右,在咸阳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进的指挥下,渭城区六一零国保大队的五、六个警察伙同本单位一名工作人员在家中强行将孟云露绑架到西北国棉二厂宾馆二楼“洗脑班”进行迫害。孟云露家中上有九十八岁老母、下有四岁小孙女(小孙女的父母在外地打工)其丈夫也是七十岁的老人,因受刺激精神压力太大常常昏迷,常年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小孙女在幼儿园患上了甲流感,被退回家中无人照顾。这次已是她第三次被中共当局绑架迫害。

二、李英娥、女、四十八岁,咸阳市国家税务局退休干部,二零零八年六月六日李英娥正在上班,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政保科科长张利民、“六一零”办公室头目王玲(女)“六一零”办公室副头目唐平、工作人员苏强,非法闯入李英娥的办公室绑架了李英娥,并抢走她的家用手提电脑一部,打印机一台、光盘、大法书籍还抢走她辛辛苦苦积攒几十年的现金存款单(后经索要才退还)。随后李英娥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关押在秦都戒烟所。在戒烟所吃不饱饭而且每天还要干十几个小时的苦工、由于长时间的蹲坐、她腰疼痛的站不起来、起来前必须活动活动才能慢慢行走、手上一层一层的脱皮(因她们干的活是飞机的零配件、是绕线圈)、每天还要受到毒犯的侮辱、谩骂,不许其他人和她说话。刚进戒烟所时,那些毒犯中午不让她睡觉、七月份的天气非常炎热、她们在里面睡觉、把李英娥赶到太阳底下暴晒折磨、迫使她放弃信仰。当时李英娥的丈夫是肝癌做了肝移植手术,身体非常虚弱,家中还有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需要人照料、家人无时无刻不为李英娥揪心度日。后经家人七个多月的奔走,于二零零九年元月十九日才将李英娥保释回家。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六日,李英娥在被非法劳教保释回家不到两个月,本人身心受到邪党摧残还未康复之时,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进又派三人(俩男一女),冒充劳教委人员借“回访”之名闯入她家,不出示任何证件,就要搜查其家里的电脑。李英娥要求出示证件,这时他们才拿出一张不伦不类的纸,既不是搜查证,也不是工作证,再次对她家进行了非法搜查。尽管他们没查出任何东西可以作为迫害的借口,却要其丈夫第二天九点半带李英娥前往邮政局对面的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为避免迫害,李英娥被迫离家出走。

明慧网曝光了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派三人(俩男一女)冒充劳教委人员借“回访”之名不出示任何证件闯入她家的非法行为后,张进暴跳如雷下令一定要把李英娥再抓进去、并同时下载明慧网曝光的资料威胁她的工作单位逼迫单位开除李英娥的公职。

二零一一年一月六日李英娥和几个朋友开车路过兴平市西吴镇,路遇一醉酒流氓纠缠,被路过的西吴镇派出所警察带进当地派出所,当地警察非法搜查她朋友景雪红的车、车上有法轮功资料,随即就叫来兴平市国保大队六一零的警察对她们非法审问、大约十二点钟放走了酒醉流氓,将景雪红、黄波、非法关押,景雪红被非法行政拘留十天,关押在兴平拘留所,黄波被非法劳教一年、后被保释回家。李英娥于七日早上走出兴平市国保大队。国保大队对李英娥发出了追查通缉令,现李英娥被迫流离失所有家不能归。据公安局知情人讲就是因为她随身带的皮包里面有两个存折、里面有八万元存款、(她的包至今还在兴平市国保大队、里面装有两张八万元的存折、家门钥匙、信用卡、购物卡、现金七百多元等)、土匪警察想把钱没收、又拿不到任何的证据、就发个通缉令威胁她的家人跑来跑去给他们送钱、送礼、用他们的话说现在的警察抓法轮功就是为了弄钱、李英娥的丈夫是一个肝移植病人、常年体弱多病需要照料,她上有八十多岁的老婆婆也是常年多病、老人家也是有家不能回、现在亲戚家居住(没人照料),下有一岁的小孙子需要照看。现咸阳市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进参与此案、到处搜集所谓的证据。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伙同兴平国保大队恶警再一次于二月二十日前后,对李英娥的家非法搜查,抢走她家台式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多次骚扰李英娥多病的丈夫,多次打电话要求他去“六一零”谈话,威胁说李英娥回过家,还拿她儿子的工作相要挟,要找她儿子问话等,来吓唬李英娥的丈夫。李英娥的丈夫是肝癌病人,做过肝移植手术,身体非常虚弱,被这伙警察吓的整晚睡不着觉,身体日渐消瘦,精神压力非常大,最近李英娥的丈夫忍受不了这种精神打击和折磨病倒住院。

三、苟正凤,女,五十四岁。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上午十一时,咸阳市秦都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六一零”、伙同马泉镇副乡长董亚莉、大泉村书记王化州、村长张国强闯入苟正凤家中,将其骗出家门、绑架到咸阳市西北国棉二厂宾馆二楼一个房间内,强制洗脑、因苟正凤血压升高、加之她本人拒不配合、迫害的阴谋未能得逞、她才被送回家。参与洗脑的有秦都公安分局、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进、宋景晨、××勇、梁××等等。

四、王雅丽,女,五十岁,咸阳市西北国棉一厂退休工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的一天,国棉一厂工会主席张淑梅把王雅丽叫到厂保卫科办公室,咸阳市公安局张进等十多人对王雅丽非法逼问,从下午二点一直审问到第二天凌晨二点,给她全家人精神上造成极大的恐惧。这还不够,厂保卫科科长吕炳坤(音)还罚了她八百元钱,没有给任何收据,至今没有归还。没过两天,张进又指使工会主席张淑梅和保卫科科长吕炳坤把她绑架到市公安局非法审问,威胁、恐吓。二零零八年奥运会前张进又伙同四、五个警察非法闯入王雅丽家抄家、骚扰、图谋绑架、结果一无所获。

五、刘巧梅,女,三十八岁,原陕西纺织器材厂工人法轮功学员。二零一零年七月三十日上午刘巧梅正在上班被厂公安科科长陈黎明叫去说是公安局找她有事。她一进办公室的门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张进就一把抢过她的包,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和手续非法搜查并威胁恐吓,之后又非法搜查她的办公室和她的家,翻箱倒柜,一片狼藉。抢走刘巧梅的私人电子书、mp3和《转法轮》,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咸阳市公安局渭城分局国保大队队长刘捉劳、夏小平又将刘巧梅绑架到渭城分局非法审问并威胁要将她送进看守所,下午五点后被单位把她接回。

六、马洁、女、三十七岁,咸阳市法轮功学员、大学文化。二零一零年二月三日,马洁带着孩子在渭河岸边游玩,当她给一名年轻人讲完真相走后,那个年轻人却理智不清的将好心救他的人构陷,警车停在了她们面前,下来两名恶警当着孩子的面,将马洁连拉带拽地拖上警车,绑架到陈阳寨派出所,其中一名恶警抢下她的包、扇耳光、将她两手铐在椅子上,所长×××来了,叫她骂李老师、就放人,她说这怎么可能呢?师父救我出苦海、使我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想起师父我都会掉眼泪的,让我骂师父、那不是异想天开吗?恶警从她的手机上找到了她家人的电话,又从她身上强行搜走了家里的钥匙,还哄骗说是马洁的妈妈要门上钥匙送孩子回家,其实是去非法抄家。当时她家一个人也没有,所长带着几个恶警像土匪一样乱翻,将她的手提电脑、打印机、法轮大法书籍、孩子上学用的单放机、复读机等等抢走。她则被恶警两手分别铐在两个椅子背上,中间是扶手,坐不能坐,蹲不能蹲,就这样折磨了她整整一个晚上,手铐很紧,勒得她手、胳膊发麻,眼睛疼痛,头昏脑胀。第二天上班将马洁绑架到秦都拘留所,关押了几天后、陈阳寨派出所的恶警来通知她被劳教一年。

在马洁被非法关押两个月后,公安局来了一个姓梁的人,三十多岁,穿着便衣,把马洁带出拘留所送到了西北国棉二厂招待所二楼的一间套房,逼迫马洁交代认识的法轮功学员,这就是典型的私设刑堂,他们知法犯法,是不敢让人知道的。数十人轮番“审讯”马洁,参与的有秦都公安分局的,市公安局的、六一零的人,直接参与迫害的人有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主任张进、宋景晨、××勇、梁××等等,张进使劲揪住马洁的耳朵、揪得他一手的血。逼迫马洁在墙边站着、不许靠墙、不许睡觉、威胁说要给马洁用刑,让马洁的孩子失学,张进不时打马洁的耳光,第二天,他们逼迫马洁蹲马步、两胳膊向前平举,就这样半蹲着,每顿饭只给马洁吃很少的饭。就这样马洁站了四天四夜,(中间只许睡很少的觉),到四月十九日,咸阳市公安局劳教委、批准所外执行后(因马洁在非法关押期间精神压力和肉体折磨下视力急剧下降),六一零主任张进仍不放人,继续洗脑班迫害一周,并向她父母索要现金,被她父母拒绝,张进邪恶的说如不交钱别想接人,逼迫无奈她的父母只好向张进交了九百元,才把人接回家,张进还威胁说如果敢把他的事情上明慧网曝光就把马洁再抓进来。

七、王昱、女六十三岁,原西北第二棉纺织厂退休工人、医院妇产科大夫。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二日,秦都分局政保科科长张利民、“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玲(女)“六一零”办公室副主任唐平、闯入王昱家中抢走台式电脑、打印机、裁纸机、订书机、无线上网卡、大法书籍、光盘、真相资料、在恶警张进的亲自指挥下重判三年刑期。

八、马杰,男、四十岁,咸阳市印染厂工人。二零零零年五月因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被邪党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陕西枣子河劳教所迫害。他不放弃信仰、在邪党六一零的逼迫下单位开除了他的公职、后他靠打工维持生活。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马杰又被秦都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利民、唐平、一伙绑架,非法关押在秦都区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在咸阳市六一零恶警张进的指挥下要求重判马杰刑期长达九年,后送陕西渭南监狱迫害、在渭南监狱马杰遭受到了邪党的残酷的迫害、牢头狱霸把马杰让人弄到双层床上层,面朝里背朝外把小腿从上床的护栏拉下来往下拉、上身向后扳倒,头朝下,膝弯处挂在四分粗的护栏管上,两脚分别在上床的床框上,大腿压在小腿上他们把这叫倒挂金钟、疼痛难忍,以此来折磨马杰。

九、肖春红,女、五十一多岁、陕西省户县热电厂工人。二零零一年因坚持信仰被迫害后流离失所八年。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晚,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秦都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利民、唐平、王玲一伙闯入她居住的咸阳七里铺小区租房内非法搜查,并抢走打印机、电脑、刻录机多台、真相资料、光盘、九评、大法书籍、复印纸无数。被非法关押在咸阳秦都区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在恶警张进的指使下非法开庭对肖春红判刑期长达八年。

十、贾晔,男,四十五岁,陕西户县电厂职工。二零零一年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被非法关押,后闯出,被迫流离失所已八年。二零零八年六月四日晚,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秦都分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利民、唐平、王玲一伙闯入他居住的咸阳七里铺小区租房内非法搜查,并抢走打印机、电脑、刻录机多台、真相资料、光盘、九评、大法书籍、复印纸无数。被非法关押在咸阳秦都区看守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在恶警张进的指使下、非法开庭,对贾晔判刑期长达八年。

十一、高寿海、男、四十岁,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工人。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咸阳市公安局六一零、渭城区国保大队、闯入法轮功学员谢良超、高寿海、李宁霞他们的居住地绑架,恶警动用数辆警车抄走了他们的几台打印机、刻录机、电脑等私人物品、还有较大数量现金。谢良超被劫持到咸阳市渭城区塔尔坡戒毒所。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在未通知家属的情况下、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在咸阳市六一零恶警张进的指挥下要求重判高寿海刑期长达八年,后送陕西渭南监狱迫害、渭南监狱是陕西省重刑监狱,主要关押死缓、无期罪犯。同时也是陕西省迫害男性法轮功学员的主要黑窝之一。在这里渭南监狱从上至下用残酷的迫害方式强迫法轮功学员改变信仰。以都锋副监狱长为首,所谓的“教育科”苑科长,副科长刘更年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入监队以袁健、张中秋主管迫害法轮功学员。

附:张进电话号码:
手机:13809141731 13609218631 办公室 029-33880709
张进妻子:黄颖娟,渭城区检察院综合科工作电话:029--33731209
地址:咸阳市玉泉西路市公安局新办公楼2层。
宋景晨(音): 13609109565
咸阳市610办公室: 029--33880710 029-33880711


党组 芮克胜 02933735666
公诉科 白宇峰 33731223 民事行政
检察科 季 峰 33731251
赵瑞生 33731188
刘明琛 33731225 冯英歌 33731233
席朝会 33731198 刘宝靖 33731221
任仓妮 33731233
樊长征 33731199 杨学让 33731228
丁 伟 33731233
田立群 33731222 刘宏伟 33731228
控告申诉
检察科 迟立新 33731255
孟新全 33731189 董秀敏 33731225
查春生 33731201
杨晓峰 33731168 卜 敏 33731221
李 立 33731201
何志愿 33731186 吴 萌 33731228
杜 静 33731215
反 贪
副局长 毛恒军 33731169 吴 萌 33731228
杜 静 33731215
崔立伟 33731218 反贪局
侦查一科 张选荣 33731200
监 所
检察科 李 辉 33731226


室 王 辉 33731180 马瑞琼 33731216
姜 革 33751534
孙 波 33731250 任远飞 33731216
王利平 33731226
李 林 33731182 郭 瑞 33731216
法警大队

朱金海 33731232
赵 升 33731182 王 欢 33731216
史联社 33731206
杨升旗 33731185 李 莹 33731216
陈显义 33731171
鲁凤玲 33731183
反贪局
侦查二科 徐晓琦 33731219 马 海 33731175
张常海 33731181 宋成刚 33731220
田 涛 33731175
杜恒军 33731183 王兴中 33731220
任虎平 33731175
林锋宝 33731183 焦守教 33731220
吴 星 33731175
刘喜军 33731183 夏宏杰 33731220
阮 伟 33731175
朱 震 33731183 王 伟 33731220
政治处 段振华 33731202 反贪局
综合科 安省身 33731208
李建修 33731203 杨中益 33731209
万 剑 33731205 黄颖娟 33731209
孟 伟 33731205 夏 峰 33731209
纪检
监察室 陈爱武 33731196 反渎局
侦查科 任立平 33731231
孙志文 33731195 陈大军 33731413
昝宏祥 33731195 龙国荣 33731413
侦查
监督科 李彦军 33731236 郑龙江 33731413
闫 剑 33731239 反渎局
综合科 张国锋 33731230
宁高升 33731235 张 琳 33731230
赵兴国 33731235

职务犯罪预防科 李蜀群 33731259
孟 芳 33731239 杨根荣 33731259
王海曼 33731238 高 凯 33731258
注:区号029
咸阳市公安局劳教审批处(咸阳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29-33880216 梁某:(市局610) 13571063256
渭城区检察院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河堤路
邮编:7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