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迫害老谢和马文华夫妇案件:2004年8月二人被市公安局及下属派出所等恶警非法抓捕,同年老谢被非法送到九台劳教所劳教二年,马文华被非法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迫害4年。迫害单位:敦化市政法委、公安局及国保大队与下属派出所、检察院、法院、九台劳教所、吉林省女子监狱。
2. 迫害李常青、石国君、申艳凤、祝春辉、李延波、扈丽华、袁延成、谢宏娟、刘艳秋等四十多位法轮功学员案件:2006年4月20日至4月30日,敦化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江东万(音)和丹江街派出所原所长王俪强(现在治安大队)、副所长陈立东、韩卫东(现在市局)、王英、陈福友及手下有关恶警绑架以上法轮功学员,抢劫了在石国君所租房屋处的大量真相资料和光盘等、李常青(图们市人,暂住敦化市)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及相关物品、李延波(延吉市人,暂住敦化市)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及相关物品与其他法轮功学员都有相关物品,及非法罚款的犯罪行为;其中对石国君、李延波、袁延成、刘艳秋等法轮功学员进行了酷刑折磨;十多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和劳教,其中李常青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监狱,之前曾被非法关押在九台劳教所迫害,石国君被非法判刑三年,非法关押在吉林市监狱,之前曾被非法关押在延吉劳教所和九台劳教所迫害。
迫害单位及责任人:
敦化市原“610”头目景年新、副头目安静;原公安局戴局长(已退)、何副局长、国保大队江东万;丹江街派出所原所长王俪强(现在治安大队)、副所长陈立东、韩卫东(现在市局)等人。
3. 迫害刘晓杰、李桂芬、陈淑琴、闫肃、邢吉梅、张月英、包文军(音)、刘艳秋等十多位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案件:2009年3月28日左右以上法轮功学员被敦化市现“610”主任安静、副主任王敬国,国保大队冯志杰(大队长)、江东万(音)及丹江街派出所所长李君、副所长杨海涛、副所长陈立东、王英等恶警绑架。法轮功学员的相关物品及真相资料被非法抢劫,其中包文军(音)的电脑和打印机等相关物品被非法抢劫;刘晓杰、闫肃、邢吉梅、张月英、刘艳秋等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迫害,非法关押日期15个月。迫害单位及责任人:敦化市“610”头目安静、副头目王敬国,国保大队冯志杰(大队长)江东万(音),丹江街派出所所长李君、杨海涛、陈立东等人。
4. 迫害李延波和谢宏娟夫妇案件:2009年5月7日左右,李延波和谢宏娟在家里被敦化市民主街派出所副所长孙向阳、张波、刘旋生绑架,起因是谢宏娟在单位(敦化市商务局)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同事告发到局长白儒奎和书记郭凤珠那里,二人又阴谋构陷到“610”非法组织,“610”非法组织指使民主街派出所实施的绑架行为,恶警非法抢劫三部手机,李延波在派出所期间走脱,流离失所在外地,谢宏娟被非法劳教二年,现在被非法监视居住,工资被非法克扣已经二年多,只好靠亲戚朋友救济,带着五岁的儿子艰难度日。迫害单位及责任人:敦化市“610”头目安静、副头目王敬国,民主街派出所副所长孙向阳、张波、刘旋生,敦化市商务局局长白儒奎、书记郭凤珠等人。
5. 迫害王桂云案件:2009年7月4日左右,敦化市丹江街派出所副所长陈立东等恶警对法轮功学员王桂云家实施了非法抄家,电脑及打印机等相关物品被非法抢劫。迫害单位及责任人:敦化市“610”头目安静、副头目王敬国,丹江街派出所所长李君、杨海涛、陈立东等人。
6. 迫害敦化市黄泥河镇曲丽蕾案件:2009年8月法轮功学员曲丽蕾在回家时被黄泥河“610”主任唐延秋、国保大队长张忠松、李波等恶人绑架,非法关押在吉林省女子劳教所一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