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成,原锦州女儿河纺织厂职工,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恶党迫害法轮功后,黄成多次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派出所、看守所、戒毒所、洗脑班、太和公安分局、教养院、监狱,累计达十五次之多,期间他还被非法勒索钱财、骚扰、抄家、酷刑折磨多次。
黄成 |
黄成在盘锦监狱被非法关押期间,恶警指使犯人将黄成双手扣在墙上,将医用的大号针头从他的指甲与肉之间扎进去,整整插了十根,当时血流不止,痛彻心肺。二零零九年九月份,黄成处于生命垂危时盘锦监狱才让家人办理“保外就医”。
酷刑演示:在指尖插针 |
黄成回家后,女儿河派出所片警还多次到他家骚扰。黄成是在极度痛苦和恶警不断骚扰中去世的。他的死,源于盘锦监狱的暴行,源于中共恶党的惨无人道的迫害。
以下是法轮功学员黄成生前叙述的被迫害经历: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早六点左右,辽宁锦州市女儿河纺织厂居委会主任鞠久春伙同锦州市太和公安分局、锦州市女儿河派出所警察等二十多人到我家中将我强行绑架,其中有个太和分局警察叫高宝。
我被他们绑架到太和公安分局,他们把我铐到铁椅子上之后就走了,一天不给我吃饭。天色刚黑,太和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戴勇等四个人就开始迫害我,他们将铁椅子倒过来,将我大头朝下折腾,又用摇电话的方式(即手腕缠电线,一摇就通电)连续电了我三个小时,一直迫害到晚上十二点左右,才将我从铁椅子上放下。当时我的双手全部骨折了,左脚大筋裸露出来。他们看我无法走路,就由两个人强行架着我送往锦州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的警察看我伤得太重拒收,他们又把我带到锦州市公安医院,医院大夫看看我然后对他们说:照相仪器坏了,做不了检查。一名警察说:他是法轮功,糊弄糊弄得了。我被大夫简单处理后再次送看守所又遭拒收,他们私下沟通后,看守所将我留下。
刑具“铁椅子” 示意图:由铁管焊制,靠背为铁板。受刑者身体被完全固定在椅子上不能动 |
在看守所里,在我不能吃饭、不能自理的情况下,太和公安分局警察还把我铐到死刑犯的铁环上好几天。戴勇经常在后半夜两、三点钟非法提审我,把我铐到铁椅子上,一口水也不让喝,一宿不让睡觉。戴勇说:“把你们都整死了算了,整死算白死。”
二零零八年八月四日,锦州市太和区法院对我和刘凤梅、张秀兰、曲成业非法开庭,来自北京的八位正义律师为我们做无罪辩护。为我辩护的林晓健、刘景省律师在庭上指出办案机关对我的酷刑迫害,太和公安分局戴勇竟然厚颜无耻自己给自己开一个书面证明给法官说没有对我们刑讯逼供。在众目睽睽之下,人人都看得出我胳膊折了,脚是瘸着进来的,可法官们却视而不见。锦州太和区法院不讲法律,非法判我六年刑。
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和公安分局戴勇等人把我送到辽宁盘锦监狱迫害,盘锦监狱狱警看我的身体状况后拒收。戴勇说:“死都不怪你,死了找我。”当时我血压很高,盘锦监狱还是收我继续迫害,把我非法关押在一监区五队。中队长王艳光让我剪头,我不配合,他就把我带到“教育楼”(专门迫害大法弟子的楼)二楼用八根高压电棍同时电我一小时左右。当时我就晕死过去,最后强行给我剪了头。我刚到监舍时,一个同修给了我一本《转法轮》和一本《洪吟》,让恶警发现了,问是谁给的,我不配合,其中一个队长说:“打他就说了。”于是就三、四个人电我两个小时左右。又让犯人踩我的脸,脸颊两边两颗大牙全踩掉了,脚踩的脸上右侧至今还有疤痕。当时吓得一个犯人说:“我不干了,没这么整人的,我不挣这工分了(对犯人的一种奖励,一分可以减刑一天)。”打人之毒,连有的犯人都看不下去了,他们先后换了十几个犯人迫害我。
二零零九年过年前后,盘锦监狱开始强行转化大法弟子,一监区管教科胡某、李峰科长、队长杨冠军、二队中队长于忠、刑事犯人孟祥林(盘锦人)、王锁(大石桥人、毒贩)等几个人用八根电棍同时电我逼我转化。他们给我的头戴上头套,怕我认出他们。他们电我两个来回,每次一至两小时。我被电得晕死过去,醒来后,他们怕我身上留下疤痕,就把我吊起来,三天三夜不让吃饭,不让喝水(这是他们总结的经验,电刑后不给吃喝就会不留疤痕、不起泡)。他们把我放下来后,管教科大队长又把我衣服扒光,铐在椅子上用电棍一会儿电一电,还让我学他骂人,他自己骂了三个小时没重句,真是毫无人性的恶魔。在这期间管教科队长杨冠军、犯人孟祥林、王锁将我双手扣在墙上,将我十根手指头分别插一根医院用的一号大针头,手指的肉都堵上了,拔出来的时候,带出肉丝来,出了很多血。我在难以承受的痛苦中无意识的磕碰头时,他们就说我同意了。管姓大队长无耻的说:“这是你自己同意的,我们谁也没打你。”上来两人拽着我的手,强行在他们写好的转化书上按手印。
二队中队长于忠喝醉酒后,经常打大法弟子和刑事犯。有一次他用电棍电我一小时左右,在我身体难支撑的情况下还要强行到车间苦力劳动,于忠又接着扇我耳光。
二零零九年九月左右,我声明他们强行让我按手印的转化书作废,这时管教科科长胡某拿几张纸,一张纸写一个字,然后把纸放进抽屉里。因我不识字不知道是啥意思。第三天,胡某、杨冠军等人到车间检查时,我质问管教科科长胡某:“你那天写的啥意思?”杨冠军在一旁听见很生气,当场就打了我两百多个嘴巴。胡某把我写的声明给撕了,又把我带到“教育楼”楼上,有个所谓大队长拿手铐往我右胸上猛打,李峰把我反扣,杨冠军又开始打我嘴巴,我开始呕吐。后来当犯人把我扶到监舍时,我就啥也不知道了。第二天,我还没有苏醒过来,他们就把我送进了监狱医院。送到医院后,我在昏死状态下,他们把我的手铐在床上,插上鼻饲管进行野蛮灌食一个月左右,我当时出现脑血栓症状半身不遂、浑身浮肿、高血压(高压270,低压170)、高烧四十多度,他们给我做检查以及做CT的费用是从家属给我的钱中扣的。我在医院呆了两个月左右,偏瘫、生活不能自理,二零一零年八月十九日以保外就医的形式我回到家中。
我被释放前一天,胡某扛着录相机对我录像,引诱我说:共产党好,是共产党把你给放了。在遭到我的严厉拒绝后,他们自己也觉得没趣,只得作罢。
回首盘锦监狱的这段经历,简直就是人间地狱。那里除了各种酷刑外,生活条件也极其的差。在盘锦监狱里一个星期也喝不上一口干净水,喝水只能喝馊了的泡绿豆的水,无法下咽。那里半个月能洗上一回脸就算不错了,洗澡更是不可能。在有上级部门来监狱检查时,狱警就把被迫害严重的大法弟子和刑事犯藏到猪圈里。我在监狱两年多的时间,被迫害的满头白发,苍老了二十岁。
我回到家中后,锦州女儿河派出所片警张忠信、冷杰继续到我家里骚扰,不让我看望亲戚、朋友,限制我人身自由。虽然我已回到家中,但我的脑子经常会想起在盘锦监狱所受到的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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