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朋友是外企的一名高管,在二零一零年的正月初八即二月十日确诊为肝癌晚期,二月十五日左右,仅仅不到一周的时间,医院就通知他找到肝源可以做换肝手术了。据他本人说,当时和他一起做器官移植的有七、八个人,其中有四个是换肝,其他几个人是做肾移植的,医生告诉他们说是一批犯人捐献的器官。
一位曾经在湖北沙市市医院工作过的护士说,在二零零五年前后他们医院经常是八个手术室,有七个手术室同时做器官移植手术,人们都在怀疑器官的来源。因为大陆消息的封锁,很少人把这些器官与失踪的法轮功学员联系在一起。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有嫌疑参与了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
中山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
2011年3月4日,河南郑州《大河报》上报道:“去年(2010年)河南共做了400多例肾移植”,而同一期报纸报道:2010年自愿捐献者只有4人,那么,2010年河南所做的400多例的肾移植器官何来呢?
刊登在《大河报》上的两篇文章分别是:《器官移植:要命等待的背后(上)——登记捐献何以沦为“竹篮打水”》及《器官移植:要命等待的背后(下)——病情为何丧失了话语权》。
文章中说:2010年,“河南成功捐献器官者有4人”。文章还说“临床所用器官主要来自死刑犯自愿捐献”等等。然而,中国人观念中历来有反对“死无完尸”的说法,而且,又有多少死刑犯的器官供河南一省使用呢?死刑犯的说法纯属障眼法。
文章结尾中说:“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器官移植手术一律处在省卫生厅的严密监管之下,器官买卖以及游走于法律和现实间的灰色交易在河南医学界并不存在。”
众多的事实证明,中国的法律本身就是“灰色地带”,就以法轮功学员被关押、劳教、判甚至十年以上重刑为例,哪个是经过合法法律程序和依法办案的呢?至今没有一例是合法的。所以,中共及其属下(包括省卫生厅)就是肆意杀人、关押、违反法律的人。
上两文中报导列举实例本身自相矛盾,难以自圆其说,实则为麻痹毒害民众,掩盖在国际上曝光的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非法销售移植这一罪行。
一九九九年的时候,我的亲戚检查出得了慢性肾衰竭。二零零一年,恶化为尿毒症,必须做肾移植手术。当时是在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医三院)做的手术。北医三院也是在二零零一年才有了肾移植科。
我的亲戚住院期间,一直是我陪床的。他从配型到做手术,只等了七天的时间。他的一个病友与他同一天配型,比他晚一天做手术。这个人手术做到一半的时候,医生发现肾源不好,就把他的腹腔暂时缝合了。第二天,又拿过来一个肾源,他的这个病友才完成了手术。
据说,这些肾源都是从沈阳拿过来的。
在我的亲戚住院的这二十几天中,他的主治医生也到过内蒙、山西去做肾移植手术。
我的亲戚的另一个病友在二零一零年上半年发现移植的肾衰竭了,只是现在等肾源没有二零零一年时那么快了,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等到。
二零零八年三月,湖南株洲市井龙派出所绑架了一名在外讲真相的年轻的女法轮功学员。他们在这位法轮功学员的包里发现了一些法轮功的真相资料,恶警把这位法轮功学员铐在窗户上,一直铐到第二天傍晚。
在这期间,恶警企图查找资料来源,未得到任何结果。一个警察把这位法轮功学员放下来,骗说有人有生命危险,需要器官,问她愿不愿意救这个人。当时便被这位法轮功学员识破诡计,予以拒绝。
当晚,三四名恶警用五马分尸的酷刑对这位法轮功学员进行摧残,她没有屈服。第二天清晨,这位法轮功学员从派出所走脱。
中共迫害法轮功,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的器官牟取暴利后杀人灭口的恶行令世人震惊,其残忍程度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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