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查陕西省省委副书记王侠等人

【明慧网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追查案由简介: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开始疯狂迫害法轮功以来,陕西省延安市法轮功学员曹化山、李淑莲夫妇进京为法轮功上访,被绑架回延安市。自此之后,延安市市委书记王侠想方设法迫害曹化山、李淑莲夫妻。

王侠把曹化山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迫害。在枣子河劳教所,曹化山绝食反迫害,被从一大队转到四大队反复迫害。四大队的警察冯喜尧指挥犯人大肆折磨曹化山。从枣子河劳教所回来后,王侠等一直对曹化山、李淑莲夫妻二人严密控制、反复骚扰,曹化山夫妻被迫决定去榆林打工。王侠发现曹化山、李淑莲夫妻离开后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抓到曹化山、李淑莲夫妻。后来曹化山、李淑莲和19岁的儿子一家三口在榆林被警察绑架。曹化山、李淑莲被再次送进劳教所迫害。

曹化山、李淑莲二人分别被强行送到陕西省枣子河劳教所和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李淑莲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二大队绝食90多天,被强迫灌食,李淑莲的几颗门牙已经被撬掉,骨瘦如柴,生命垂危。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陕西省延安市市委书记:王侠,延安市610办公室主任 :李竹林;枣子河劳教所所长:张世禄,副所长:邢一民,“转化办”主任:杨军,“转化办”警察:冯喜尧、魏启明,一大队大队长:朱党旭,一大队指导员:刘智歧,二大队大队长:杨建斌,二大队指导员:张伟龙;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张卓青、赵晓阳,二大队:任海贞、裴恒、张雅、张雪妮。

附注:曹化山,延安中学化学教师。修炼法轮大法后,处处以大法的“真善忍”原则要求自己,成为公认的好人。他的书法作品曾经多次获奖。

王侠主管和推行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向世人灌输毒素、毒害世人、煽动世人仇恨法轮功;在陕西省教育厅设立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610”办公室。

利用省委副书记的权利协调教育系统与政法委系统的“610”互相勾结、互相利用,致使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遭判刑、劳教、监视、洗脑、调离、开除、下岗……

陕西教育工委2010年4月13日下发陕教工稳〔2010〕5号文件:决定从2010年5月到2011年8月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集中开展仇恨法轮功的宣传。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把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陕西教育厅 “610”办公室组织编写的诬蔑法轮大法的教材,强行作为教师的必备读物,组织对教师强行洗脑;不准法轮功学员重新走上教学岗位;决定会同省委“610”办公室组织宣讲团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仇恨法轮功的宣讲,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会同当地“610”办公室组织宣讲团宣讲。

陕西省教育厅“610”办公室2010年5月向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下发:陕教稳办〔2010〕 5号文件《关于征集反××摄影书画展作品的通知》,为“610”举办的全省反××摄影书画展,征集作品,毒害世人。

其他涉嫌犯罪单位和人员:
宋洪武 陕西省委政法委书记
西安市雁塔路10号
吴新成 陕西610办主任
乌永陶 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
原宝鸡市政法委书记
杨希文 陕西省教育厅厅长
电话:029-87338600
卢力群 陕西教育厅副厅长
电话;029—87338716 张玉明 陕西教育厅610主任
组织编写反××读本
马飞跃 陕西教育厅“610”办
wendingban123@163.com
方海韵 陕西社会科学研究院
《反××教育读本》主编
陕西三秦出版社 邮编:710003
西安北大街147号
李竹林 延安市“610”办主任
西安科技大学社区、
西安“610”及雁塔区“610”、
西安大雁塔街办、勉县教育局
汉中市“610”办、汉中中学、
韩城市教育局“610”办公室、
延安市教育局、子长县教育局
商南县教育局、蒲城县教育局
陕西省及所属其它各市、区、县、政法委、“610”、 教育局等各涉案单位和涉案人员。